本文目录一览:
- 1、2022陕西地方优师录取多少体育生
- 2、2022陕西中考时间表安排
- 3、陕西体育高考时间2022具体时间
- 4、2022年陕西省中职生体育单招时间
- 5、2022年商洛体育考试具体时间
- 6、延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陕西地方优师录取多少体育生
100人。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陕西地方优师是指面向陕西省招生,由省内相关院校承担培养,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提前批次录取,毕业后须按定向就业协议约定进行就业的培养项目,在2022年陕西教育局公布的《地方优师专项招生公告》显示,在2022年的地方优师工作中计划招收250人,其中招收100名体育生作为专业的体育教师进行培养。
2022陕西中考时间表安排
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西安中考将于6月18日—20日举行。今年秋季起,西安市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行“3+1+2”选课走班模式。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西安市从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陕西省统考科目生物学、地理等两科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据悉,九年级学生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18日8:30—11:00语文,14:00—16:00数学;6月19日8:30—10:30英语,14:00—15:20物理,16:00—17:20道德与法治;6月20日8:30—9:30化学,10:10—11:10历史。
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考生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据了解,按照陕西省统一安排,2022年秋季起,西安市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推行“3+1+2”选课走班模式。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西安市从今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陕西省统考科目生物学、地理等两科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
以考生第一次参加该学科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
陕西体育高考时间2022具体时间
陕西中体奥培体育俱乐部百米训练,铅球训练,立定跳远训练,八百米训练高考体育四项培训西安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宝鸡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咸阳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铜川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渭南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延安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 榆林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汉中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安康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商洛市高考体育四项培训
全国有427所高校招生普通体育类专业,但只有在考生所在省有体育类招生计划的高校才能报考,全国2020年在陕西省内招收“普体四项”的本科学校有57所,共计1714名招生名额,陕西省内院校在本省招收1534个,省外院校在本省招收180个名额
2022年陕西省中职生体育单招时间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2022年商洛体育考试具体时间
四月十三到十四日。
2022年陕西商洛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时间为4月13日至14日,考点设在西安体育学院,所有考生一律从学校西门考试专用通道进入考点。
田赛项目两次考试机会,取成绩,两次均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径赛项目一次考试机会,起跑一人犯规两次者,取消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该组考生起跑犯规累计三次,取消该组所有犯规者该项目考试资格。
延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0719。延安大学成立于1941年9月,其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推荐院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1个独立学院和11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计划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延安大学新城校区(延安市新区公学北路1号)、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萃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大路4号)等3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
第五条学校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六条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延安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第九条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和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延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分配专业。
第十五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或有成绩位次排序的,按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或成绩位次排序执行;无明确规定的,分配专业时优先考虑文化课总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分配专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联)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七条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均需达到本科分数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且无位次顺序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八条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其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翻译专业所在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2022年,我校继续实施“优师计划”,采取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的方式,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校定向培养一批优秀教师。
报考优师专项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优师专项师范生在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学校、定向就业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优师专项录取资格。优师专项师范生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县域(原集中连片特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小学任教,任教服务期不少于6年。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师专项毕业生须全部按协议定向任教,原则上不得违约,对毕业后拒不按规定履约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六章学费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主要内容的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要方式的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911-2650768、2650788、2650758(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911-2650033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微信公众号:延安大学招生办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延安新区公学北路1号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6000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延安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