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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要求是什么
教育部门获悉,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必须确保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 2004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再次显示,我国中小学生部分身体素质各项指标持续下降,超重与肥胖学生的比例增加,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继续上升。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不足、体育活动时间不能得到保证是其主要原因 基于此,教育部要求各地中小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中小学体育课设置的规定和要求,开齐并上好体育课。凡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一小时课外体育活动。 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将中小学生的近视率、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完成情况等列入评估内容。《体系(试行)》要求,对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是四方面:教育管理、条件保障、评价机制和学生体质状况。其中,教育管理包括落实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建立军训制度和召开运动会等。条件保障包括体育教师配备率、体育场地和器材达标率等内容。评价机制包括中考中体育分数比重、视力检测率等内容。学生体质状况包括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视力不良率等。教育部要求各地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督导评估,要落实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督导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新标准是什么?
4月1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办法》根据近年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着力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指标科学、程序严格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
与《办法》同时发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具体评估内容进行了细化设计,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规定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五个方面。
一是统筹管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形成强化学校体育的工作合力等。
二是教育教学。包括按国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学生课外锻炼,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运动会等。
三是条件保障。包括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推动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实施学校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加大体育经费投入等。
四是评价考试。包括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考核过程,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按照规定办法建立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是体质健康。包括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如何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全面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通知》(教体艺[2011]2号)要求,促进我区小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确保学生在校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水平,特制定《城区教育局关于落实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加强学校体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方面,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有效落实“两课、两操、两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在增长知识、培养品德的同时,锻炼和发展身体的各项素质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努力使我区青少年学生普遍达到国家体质健康的基本要求。
“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目的是组织广大青少年学生,在阳光下、操场上、大自然中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强健体魄、开拓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自信、培养学生自我保护与动手实践能力。其活动内容的选择应结合青少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各学校实际进行,做到既有规定项目,又有学校特色,同时,所开展的各种运动项目应达到一定的运动密度和强度,真正起到运动效果的作用。
二、活动主题
快乐运动 健康成长
三、实施对象
全区各学校的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安排
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由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等活动时间组成。具体时间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40分钟或45分钟的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必须组织1课时的课外体育活动)及眼保健操,共为70分钟左右的体育活动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大课间:学校应在每天上午第一、第二节课之间安排30分钟的课间操,即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
2、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为4节体育课,小学3-6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
3、课外体育活动:各学校应组织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在下午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1课时的体育活动。即小学各年级在确保体育课时外,还必须组织每个班级每周开展2次课外体育活动;
4、眼保健操:各学校应在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五、活动内容安排
具体内容如下:
1、早操的活动内容: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或自编操、集体跑操等,以集体跑操为主;
2、大课间活动内容:校园集体舞、第一、二套中小学生系列广播体操、武术健身操、分班级特色体育活动(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体育、艺术2+1”项目的要求,做到班班有特色项目,如武术操、抖空竹、器械操、健身操、球操、流星球、独轮车等项目)等,其中校园集体舞、武术健身操为必须开展的项目;
3、体育课内容:按照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
4、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围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锻炼身体、达标争优”活动。可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足球、踢毽子、跳绳、仰卧起坐、形体向上、掷实心球、投沙包、立定跳远、短跑、中长跑等各种达标活动,以及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体竞赛及“快乐体育活动”。
六、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务处、团队、体育教研组长、后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监督和检查。
(二)明确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从时间、空间、内容上作出具体、细致、周密的部署和安排,明确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保障机制,确保活动时间上课表、组织人员有落实、活动内容有安排、场地器材有保障、安全及医务监督有保证,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有效落实。
(三)学校结合实际,对本校“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确保从今年秋季开学后学校“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全面实施。各校要在保证学生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合理运动负荷的基础上,增加课程和活动内容的选择性、趣味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确保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学会两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充分发挥学生体育社团、体育俱乐部作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和比赛。充分运用“快乐活动日”平台,组织开展班级间、学校间的阳光体育大联赛活动。同时,各校要将制定的方案上报备案,并在本校公示栏等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坚决落实。
(四)加大对落实“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学校加大对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的经费投入,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保证开展体育活动场地器材设施的需要。同时,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废旧利用,大力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建设,克服唯器材论,切实保证“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的开展。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
(五)建立体育和健康教育教学调研制度。制定中小学体育和健康教育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严格执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对课堂教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和反馈,提高学校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体育和健康教育课堂教学在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主渠道作用。
(六)完善学校体育督导评估和表彰机制。加强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制定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实施细则和具体指标,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并予以公告;建立“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及“两课两操两活动”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制度。对无故挤占体育课、不落实“每天校园锻炼一小时”要求的学校,将予以处理。
(七)本《方案》制定的落实学生“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是开展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基本要求。在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体育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竞技性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运动会、体育节、艺术节及其他各种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学校每年召开春、秋季运动会,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与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坚持体育中考制度,培养青少年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