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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居民参与体育(潮州市体育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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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

如何促进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

何为体育锻炼?社区居民为什么要参加体育锻炼?

体育锻炼是引起身体新陈代谢消耗大于安静时肢体运动的身体活动。身体活动的类型分为职业型身体活动、交通性身体活动、家务型身体活动以及休闲型身体活动(身体锻炼)四种类型。然而,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可提高自身的身心健康,促使身体健康,提高自己的学习、工作、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还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健心,调节与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促进人际交往,增进彼此了解与友谊,使人们精神更美好,生活更快乐。社区居民参加体育锻炼这一行为被称之为社区体育。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的兴起是以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生的街道社区体协为标志的。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的现代化、城市化速度的逐步加快,社区体育受到我国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早在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就明确指出“积极发展社区体育。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发挥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要给予支持和指导。”它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是我国政府派出机构,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积极开展社区体育工作,对社区体育具有领导、管理职能。在同年的8月,经全国人大批准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也明确指出“国家提倡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增进身心健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公民参加社会体育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支持、扶助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城市应当发挥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组织居民开展体育活动”。 1997年4月,原国家体委会同原国家教委、民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意见》,表明了社区体育已成为政府指导下的,社区各方面力量和共同参与和分享的一项活动,它是体育社会化的产物,更是体育社会化的延伸,它使体育社会化向更广的范围展开,在更深的层次上推进。2002年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2〕8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指出:“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是体育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随后,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了《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了新时期我国“城市体育以社区为重点”的构想与规划,这一构想顺应了我国在经济转轨时期社区职能日益增强的趋势,也是在体育生活化、社会化背景下社会体育发展的必然之选。这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的出台,为社区体育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人类文明程度在不断提高,人们的现代健康意识在不断加强,社区体育实际上已成为人们追求健康和谐生活的平台,发展社区体育是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基层的重要途径。它不仅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娱乐、健身、交往、集会的需求,而且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形式,是实现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对社区体育进行全方位、动态的研究理应受到我们进一步的重视。在近年来有许多人对社区居民参与体育锻炼情况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调查,得到以下结论:

1.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身体的健康越来越重视。然而,在现代社会,由于生活方式的转变(体力活动减少、膳食营养不合理等),随之而来的慢性疾病的发生率正在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益于保持健康体能,防治和减轻慢性疾病。199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提倡在社区中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大城市发展尤为突出,小城市次之,农村几乎没有。

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

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中,有50·8%的居民表示自己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是为了改善疾病,强身健体,其次有约三分之一(38·5%)的人是为了散心、结交朋友以加强社交,5·4%的人认为如不锻炼,自己体力活动会不足,另有4·7%的人因为从小就养成了锻炼的习惯,极少数人(0·6%)为陪伴子女进行锻炼而参加锻炼。

3.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原因

有近61%的居民认为工作和家务太累太忙,没有足够精力和时间是不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依次排序如下:身体状况不佳,运动吃力(11·9%)、缺乏有关知识和指导,不知何种锻炼适合自己(7·3%)、对自己的运动能力和毅力缺乏信心(6·9%)、没有锻炼场地和设施(6·4%)不喜欢,没兴趣(5·2%)、担心锻炼会加重病情,使健康状况更差(4·1%)、经济条件限制(2·4%)。

4.体育锻炼项目

社区居民所从事的体育锻炼项目中选择散步的人最多,占40·6%,其他锻炼项目按参加人数多少依次排序为健身器械、健身操、广播操、交谊舞、老年迪斯科、练功十八法、保龄球、太极拳、慢跑、气功、关节操、游泳、走石子路等,极少数人选择对抗性的球类活动(如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网球等)。男女相比,男子参加慢跑、保龄球、游泳的人多于女子,女子参加健身器械、健身操、广播操、练功十八法的人多于男子。参加慢跑、健身操的人数与年龄变化关系很小。散步、太极拳、气功、练功十八法是随年龄的增大而参加锻炼的人数增多;游泳和球类则是随年龄的增大而参加锻炼的人数逐渐减少。

5.社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

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形式主要有:自己锻炼;与朋友、邻居一起锻炼;与家人一起锻炼;参加晨晚练点组织的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等。其中首选:自己锻炼的占35.6%、与朋友同事一起锻炼的占30.2%,其次是参加晨晚练点活动,而参加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仅占1.6%。这一调查结果说明:目前西安市社区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居民参加体育活动大部分属于自发的,非组织的,锻炼身体的非组织性比率提高,从另一个侧面也说明人们对健身的自我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可能与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宣传力度、活动内容、活动时间等方面有关,居民了解不到社区举办活动的信息、社区举办体育活动的内容、时间与居民的体育需求不符等。

通过以上的调查我们不难发现影响行为的因素大致分为以下6个因素:

(一)生物学因素

1.性别因素

2.遗传因素

(二)学习因素

模仿和教育

(三)环境因素

1.自然

2.社会

(四)倾向因素(先于行为)

1.知识

2.信念

3.价值观

4.态度

(五)促成因素(先于行为)

1.个人技能

2.可利用的社区资源

(六)强化因素(后与行为)

对行为产生反馈影响。

通过以上因素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目前的传统社区中,文体活动设施普遍缺乏,不能满足社区广大居民日益提高的各种需求。资料显示,社区体育活动的场所主要在就近的公园(22.8%)、街道居委会场地(16.8%)和街头巷尾(19.9%)[3]活动。我国社区体育场地严重匮乏,难以满足需要,不得不利用公园、空地作为补充。由于社区发展的差异,一些有条件的社区能够建设各种体育场馆和场地,为居民提供优良的体育活动环境,而那些没有条件的社区就不能提供这样的体育活动环境。其次,社区中有体育活动场所的学校和单位,并未真正把其场地提供给居民,社区与学校与单位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合作,从而影响了居民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及学校体育场开放程度小等因素的影响,使我国社区体育的发展速度缓慢。因此如何利用城镇化发展的机遇,切实推进社区体育的建设和发展,对提高全民身心健康素质,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社区健身设施严重匮乏。在高楼耸立的城市之间,用寸土寸金来形容土地的珍贵毫不为过。为了使土地产生最大的效益和金钱,居民社区根本不可能大规模地去兴建运动场地和设施。从调查统计新建成的楼盘,体育运动场地设施的主要形式为健身路径,而在一些发达国家常见到的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健身场地和设施几乎没有。在推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过程中,应当认真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紧打造一批城市亮点工程,兴建更多百姓身边的体育设施。

抓住城镇化改造的有利形势,大力推进城市社区体育建设 1.切实做好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监管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设部建标〔1993〕542号)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号),规划建设社区体育设施。体育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规范的标准和要求,会同城市规划等部门确定社区体育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建设部门要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综合改造工程,体育部门要参与其中的评比和验收。政府要把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作为建设文明、和谐社区的一项考评指标。各社区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配合城市规划、建设、国土、体育部门,规划建设好适合开展社区体育活动和居民日常健身的体育设施。要严格依据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建设社区体育设施,坚决制止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随意性。 另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关政策的修改和完善应列入到议事日程当中。现有设施的建设与社区文体活动的开展表现为"两头重,中间轻"的现象,即重少年儿童和老年,忽视了青壮年群体的需要。居民居住密集场所,应规划一些大型的体育运动场地,满足更多人的运动爱好。根据调查资料显示,现在的社区当中,健身路径等小型的体育设施比较完备,但是较大型的运动场地和设施还极度缺乏。例如人们喜爱的篮球、排球、网球等,而与此相对应的,一些发达国家的居民社区,普遍拥有灯光塑胶场地,在人们饭后闲暇时,进行运动和比赛,很好地满足了中间年龄人群的运动爱好。 2.大力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意识,促进社区体育的蓬勃发展 作为社区居民,增加居民的健身意识,是一个长远而且重要的环节,据调查,社区居民参加身体锻炼的成两头分布,由于工作压力大,生活节奏快,导致中青年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参加锻炼,健身意识淡薄。在部分社区,麻将、电视、游戏机成为他们的主要休闲活动,社区仿佛成为新一代赌王与游戏王的培训基地。 据调查数据显示,35---50岁年龄段居民一周安排两次(含两次以上)健身锻炼的占不足15%,与此相对应的是这部分社区居民的身体状况有43%处于亚健康状态,不同程度地存在体重异常、血压血脂异常、精神焦虑等症状。社区居民的良好的健身意识还远远没有深入人心,如何提高全民的健康意识是摆在各级政府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 为提高群众健康意识,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政府主管部门应以人为本,在居民中大力宣传健康第一、运动增进健康、终身体育等健身意识,采取多种措施提升社区居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满足群众对健康的需求。例如可以采用定期的体检活动,建立了体检档案,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另外,可以通过健康讲座的形式,聘请专家讲师利用节假日、下班后的休息时间深入社区,向居民宣讲解疾病预防、饮食健康、运动与健康等知识,全面提升居民的健康意识。使大家了解到只有通过锻炼身体、合理膳食、平衡心态等,才能获得健康的身体。 3.充分利用周边学校、健身中心的体育场地和设施,形成社区居民与学生共享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双赢机制。 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有利于市民身体素质的提高,解决市民就近健身的问题,这比撒网式的再建体育场馆划算得多;开放学校资源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要素之一,学校应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基础上,积极地向社区开放公共资源。目前,一边是社区居民苦于没有锻炼身体的场地和设施,另一边是学校的体育资源处于闲置和浪费当中。尤其是在寒暑假期间,学校的体育资源应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开放。许多城市都在试行开放学校的体育设施服务于周边社区居民,但是一系列的问题还困扰着具体的实施。例如,学校能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过于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到学校锻炼的积极性;大部分受访市民则表示,没有到学校锻炼的习惯;器材损耗谁来掏腰包,社区居民进校门怎么管理,居民在学校受了伤怎么办,外人进出校园,学生的安全怎么保障……这些现实问题让学校顾虑重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后,最担心的就是影响教学和管理。学校经费本来就有限,用于体育场馆的投入更少,如果让学校长期义务奉献,不现实,对外开放难以持续等等。 对于开放学校体育资源的种种问题,各级政府还处于摸索阶段,为了增进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实时适度地开放学校体育资源是现阶段推进社区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政府和学校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对校园开放进行规范。例如,为了保障学生的安全,建议健身者凭身份证或居住证进入学校,单位集体运动的则需提前预约。另外,为了保障学校对体育设施的维护及管理,建议居民向学校支付适当的费用,具体标准由教育、物价部门制定。另外政府财政应对学校体育资源进行关注,给学校增加一点体育设施的养护费,就可以达到少投入,大产出的事半功倍的效果。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全力配合社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和企业等单位,有计划地开放其体育场地设施,并可适当地提供有偿服务。特别是社区体育设施缺乏的老城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更多的学校、机关、团体、企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周边群众开放。 4.注重运动健身的指导工作,建立社区体育的培训机制 居民参加各种体育运动,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去传播健身理念,组织开展体育活动,需要有专业人才去教授技术动作,指导健身练习。因此在社区居委会的构成当中,应增加社区体育指导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目前在体育院校的专业设置上,很多都开有社区体育专业,但是这些毕业生由于社区体育发展的滞后,还没有真正地走上社区体育指导员的岗位。因此,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尽快完善社区法规,建立社区体育部门,负责指导管辖社区体育工作的开展,引导群众通过体育活动,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使社区居民的体育活动有计划、有指导、更安全。能够吸引更多的居民参加到体育运动中来,使康体健身真正成为社区百姓的新时尚,从而达到增强全民族健康体魄的目标。

5.按照行为改变的基本理论中的计划行为理论实施身体活动的教学影响

第一阶段

⑴提供健康信息

⑵提高认知水平

第二阶段

⑴提高认知水平

⑵激发行为改变动机

第三阶段

⑴提供方法或技能

⑵鼓励尝试

⑶环境支持

第四阶段

⑴支持鼓励

⑵加以强化

⑶环境支持

第五阶段

⑴提供支持

⑵不断强化

⑶预防不良行为复发

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这五个阶段的计划理论实施与完善。

全面实现全民健身计划,有效增强国民体质,社区活动是重中之重,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离不开学校和社区的有效配合,学校的体育资源正好可以为社区的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学校拥有的体育资源和文化教育优势,可以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维度的咨询和继续学习机会。学校与社区的联系配合将越来越紧密,学校将成为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和组织者。 社区体育主要针对社区居民,以其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以获得健美乐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人的身心健康、体格健美与快乐幸福的生活。借助城市改造升级的契机,大力推进社区体育的发展,将能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设的内在质量,完善社区的功能,提高社区居民的身心健康,促使体格健壮,体态优美,形成并保持各种良好的身体技能,提高人们的学习、工作、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还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们健心,调节与消除各种不良情绪,促进人际交往,增进彼此了解与友谊,使人们精神更美好,生活更快乐。同时,社区体育建设能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提高人们体育文化素养,利于移风易俗,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的开展。

强身健体,健康生活,如何带动全民进行体育活动?

在目前我国社会的发展中,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是,国人的身体素质有待提高。在我国历史上,秦朝便是尚武的时代,人民的身体素质都很高。反观目前我国社会的发展中,我国人民越来越不重视身体锻炼。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一些城镇中,能够看到有很多的孩子,身体肥胖,这样从小养成的不良习惯,在长大之后其实是很难改变的。当全民健康成为一个问题的时候,就需要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了。那么,如何带动全民运动呢,这是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一、 树立正确体育观念,从小抓起

 全民运动,提高国民身体素养,需要从小抓起。现在我国的中小学生每天的运动时间过短,在日本以及韩国这样的国家中,中小学生每天的锻炼时间都在三个小时以上。像一些欧美国家的小孩,也将体育锻炼列在学习的必修课中。反观我国的中小学生,体育课被语文或者是数学老师侵占,一周只有一两次的体育课程也全部改为主课,这样孩子的身体素质如何得以提高呢?

我国也发布了相关的指令,全民运动的时代已经到来。在孩子小的时候,就应该为他们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念,从小参加体育锻炼,强身健体,强化自身的身体素养,是非常重要的。带动全民体育活动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关键。需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到两个小时的锻炼时间,从而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锻炼的习惯。

 二、 相关部门做好宣传计划,受益到个人

相关体育单位,应该积极的宣传,因为全民运动是需要更多的人来参与的。不少人还没有重视到体育锻炼的重要性。体育锻炼不仅是有益于身心,更重要的是能够起到活跃大脑,平衡身体机能的作用。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体育事业现在也取得了很多的成绩,全民参与体育锻炼是未来社会的发展趋势。体育部门的积极宣传,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体育锻炼带给自身的好处,这样的话,能够更好的帮助他们接受体育锻炼。

三、 国家大力支持体育行业的发展

人民的发展是跟着国家的走向的,因此,我国大力支持体育行业的发展,也会影响到教育以及其它行业的发展。现在,体育事业如火如荼地进行,越来越多的父母支持孩子从事体育行业,在足球行业中,也是缺少优秀的运动员的。在体育界中,像排球、足球以及篮球等,都是热门的行业。足球现在已经普及到了中小学中,加强学生身体素养,能够为我国未来的体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一股新的力量。

总而言之,现在我国大力提倡提高国民身体素养,在体育事业发展中,我们也是非常期待国人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增强身体素养,能够有效促进自身的健康成长。对于未来我国社会的发展而言,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镇建成区和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建成区以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第三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区负责、专业服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规范化、精细化、便民化的管理,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能力。第五条 市、县(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实行城市化管理范围内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其管辖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实行城市化管理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报告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六条 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域,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其他区域或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由有关部门实施。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公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制定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动员引导村(居)民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工作。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享受整洁优美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同时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对举报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和参与关爱环卫工人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共创整洁、文明、宜居的城市环境。第二章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第十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

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由其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制定严于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建制镇可以参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容貌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区是指实行城市化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

下列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责任区责任人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城市道路、城市绿地、广场、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共停车泊位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负责;

(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居(村)委会负责;

(三)河道、河涌、湖泊、水库等水域及其堤防的管理范围,由其管理单位负责;

(四)沿岸海域的海面、沙滩、护坡,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在城市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由船舶经营管理者负责;

(六)旅游区及旅游景点、工业园区、车站、港口、码头、文化体育场(馆)、公园、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停车场等场所,由经营管理者负责;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或者经营管理区域由本单位负责;

(八)铁路、公路及其沿线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九)建筑工地由建设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使用权人负责,政府储备土地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

(十)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

(十一)报刊亭、候车亭、广告、管线、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等户外设施,由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负责;

(十二)村居的非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公共场所和基础设施、集体所有的水域等由所在地居(村)委会负责。

按照前款规定责任人不清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带责任不清的,以及对责任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县(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跨县(区)的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 评论列表:
  •  泪灼眉薄
     发布于 2022-09-21 03:59:53  回复该评论
  • 等城市公共区域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服务单位负责;(二)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由社区居(村)委会负责;(三)河道、河涌、湖泊、水库等水域及其堤防的管理范围,由其管
  •  蓝殇亡鸦
     发布于 2022-09-21 04:18:00  回复该评论
  • 部分,直接关系到占城市人口绝大多数人的身心健康、体格健美与快乐幸福的生活。借助城市改造升级的契机,大力推进社区体育的发展,将能有效地提高城市建设的内在质量,完善社区的功能,
  •  忿咬旧谈
     发布于 2022-09-20 21:09:05  回复该评论
  • 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市、
  •  掩吻寰鸾
     发布于 2022-09-21 02:17:54  回复该评论
  •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第六条 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区域,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法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实施;其他区域或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法由有关部门实施。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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