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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体育老师两操一课怎么算课时
- 2、国家规定教师每周课时量是多少?
- 3、体育课一周几节是标准?
- 4、国家规定中学体育教师周课时量是多少节?可以由学校自己规定为16-18节吗?
- 5、国家规定中学每周体育课工作量是多少?
体育老师两操一课怎么算课时
体育老师两操一课算1个课时。
因为体育教师工作量计算包括体育课、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具体计算参考以下标准:每3次早操或课间操计1课时,每2次课外体育活动计1课时,每次运动训练计1课时,运动竞赛每全天计4课时。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如果说我们国家能够把体育的分值给提高一些的话,这种情况就能够被避免,而且,越来越多的人也都会重视体育课。
国家规定教师每周课时量是多少?
国家教育部规定教师每周工作量:
1、普通高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0节。
2、初中教师每周工作量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小学教师每周工作量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
扩展资料:
1.《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构建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师德建设制度体系。在准入招聘和考核评价中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教师国家荣誉制度,加快形成继承我国优秀传统、符合时代精神的尊师重教文化,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2.意见同时要求,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绩效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
体育课一周几节是标准?
体育课课时规定: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1~2年级每周为2课时。
省教育厅等4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校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要求以兴趣为引导,注重因材施教和快乐参与,为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奠定基础; 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活动、课余训练和运动竞赛。
扩展资料:
北京基础教育阶段鼓励每天开体育课
1月18日,北京市教委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和《北京市加强中小学体育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二十条措施》。文件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学校体育课程设置的硬性要求”和“注重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和校外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的基础上,在《中小学体育二十条》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北京基础教育阶段鼓励每天开体育课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鼓励基础教育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小学每周开设5节体育课,初中每周开设4-5节体育课,高中每周开设3-5节体育课,不能以任何方式挤占体育课。
每天,学校要安排至少25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不少于45分钟的课外锻炼,多利用“三点半”的课后服务,让学生自主开展体育活动。有硬性要求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至少锻炼一小时,课间和午休时间不计入学生课外体育锻炼时间。
国家规定中学体育教师周课时量是多少节?可以由学校自己规定为16-18节吗?
教师周课时量标准
1、小学教师周课时量:
(1)数学任教两个班,英语任教多个班或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并兼任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7节;
(2)音乐、美术、微机、科学或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体育周课时不少于16节;
(4)担任班主任并任教语文、数学或英语,周课时不少于16节;其他学科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7节;
(5)校长、党支部书记周课时不少于4节(一校两址、镇中心小学或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减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副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0节,中层干部周课时不少于14节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退下来的县属学校校长、乡(镇)中心校或农村中学校长周课时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少于10节;
(6)村小或教学点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8节;村小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2节;
(7)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20%;
(8)班额在65人以上的班主任或主科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10%;
(9)对因病、怀孕待产及处于哺乳期的教师,可酌情减少课时量。
2、中学教师周课时量
(1)高中
①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1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0节;政治、历史、地理周课时不少于10节,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4节。
②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0节。
(2)初中
①数学、语文、英语任教两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3节;物理、化学任教3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2节;政治、历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地理、生物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音乐任教8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6节,体育任教7个班或周课时不少于14节,美术、计算机周课时不少于18节。
②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2节。
③中学校长、党支部书记周课时不少于2节(一校两址或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减半),副校长周课时不少于4节,中层干部周课时不少于6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④对跨年级、跨学科教学的,可在上述规定课时减少1-2节;
⑤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20%。
⑥对因病、怀孕待产及处于哺乳期的教师,可酌情减少课时量。
⑦专职教辅人员每校不超过3-4人;实验室教师为专职教师。
三、工作要求
1、教师课时工作量是指学校根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求,通过课程表给教师下达的教学工作任务。
2、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教师考核制度和实施方案,健全奖惩措施,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周课时量不足的教师,按不足课时的比例扣减绩效工资;超课时工作量或承担其它工作量的教师,可按超课时加发绩效工资。通过考核,把教师的工作量与收入挂钩,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真正体现多劳多酬、优质优酬的原则。
3、教师课时工作量与教师职称评聘挂钩,对达不到上述规定课时工作量的教师,实行高职低聘,且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教师周课时量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和编委办负责不定期督查。
4、实行教师课时量公示制。对不上课的校长建议任免单位给予免职,对无特别原因不上课的教师予以调离或停发其工资。
5、学校行政工作人员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以任免文件为准。
国家规定中学每周体育课工作量是多少?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扩展资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
第三条 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培养学生体育运动能力和习惯;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培养学生的勇敢、顽强、进取精神。
第四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国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第五条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第六条 学校体育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并接受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
第二章体育课教学
第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活动。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各年级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普通高等学校对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第八条 体育课教学应当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教学内容应当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所在地区地理、气候条件。
体育课的教学形式应当灵活多样,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 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医院证明,经学校体育教研室(组)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第三章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条 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
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
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除安排有体育课、劳动课的当天外,每天应当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外体育活动。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认真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达标活动和等级运动员制度。
学校可根据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远足、野营和举办夏(冬)令营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
第四章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 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 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者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 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第五章体育教师
第十七条 体育教师应当热爱学校体育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素养,掌握体育教育的理论和教学方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总编制数内,按照教学计划中体育课授课时数所占的比例和开展课余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除普通小学外,学校应当根据学校女生数量配备一定比例的女体育教师。承担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任务的学校,体育教师的配备应当相应增加。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安排体育教师进修培训。对体育教师的职务聘任、工资待遇应当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对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应当妥善解决体育教师的工作服装和粮食定量。
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体育竞赛应当计算工作量。
学校对妊娠、产后的女体育教师,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相应的照顾。
第六章场地、器材、设备和经费
第二十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各类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标准,有计划地逐步配齐。学校体育器材应当纳入教学仪器供应计划。新建、改建学校必须按照有关场地、器材的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在学校比较密集的城镇地区,逐步建立中小学体育活动中心,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社会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应当安排一定时间免费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制定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管理维修制度,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或者破坏体育器材、设备。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把学校体育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内,予以妥善安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年度学校教育经费时,应当安排一定数额的体育经费,以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国家和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经费上应当尽可能对学校体育工作给予支持。
国家鼓励各种社会力量以及个人自愿捐资支援学校体育工作。
第七章组织机构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健全学校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学校体育工作应当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应当列入督导计划。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由一位副校(院)长主管体育工作,在制定计划、总结工作、评选先进时,应当把体育工作列为重要内容。
第二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规模较大的普通中学,可以建立相应的体育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班主任、辅导员应当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一项工作内容,教育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学校的卫生部门应当与体育管理部门互相配合,搞好体育卫生工作。总务部门应当搞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后勤保障。
学校应当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以及大、中学生体育协会等组织在学校体育工作中的作用。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止体育课的;
(二)未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的;
(三)在体育竞赛中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
(四)不按国家规定解决体育教师工作服装、粮食定量的。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侵占、破坏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门令其限期清退和修复场地、赔偿或者修复器材、设备。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高等体育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体育专业的体育工作不适用本条例。
技工学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成人学校的学校体育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1979年10月5日发布的《高等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校体育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