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樊振东保送上海交通大学,还有哪些运动员也有此待遇?
- 2、873名优秀运动员获本科保送推荐,都有哪些运动员在列?
- 3、体教联盟优秀运动员证书怎么样
- 4、国家体委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樊振东保送上海交通大学,还有哪些运动员也有此待遇?
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优秀运动员本科保送推荐名单的公示。樊振东,1997年1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 中国乒乓球队运动员,效力于广东省乒乓球队、中国国家乒乓球队,其本人为现役军人,曾因在军运会上夺冠荣立一等功。
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2012年进入中国国家乒乓球队。2016年,樊振东在男子世界杯乒乓球赛男子单打比赛中夺冠,成为男子世界杯史上最年轻的冠军得主。在去年举办的东京奥运会上,樊振东获得男单亚军、男团冠军。在国际乒联最新的世界排名中,樊振东仍然位居男单第一位,这已经是他连续24个月高居男单榜首。
樊振东被保送到上海交大的消息还上了热搜,如同他的世界排名一样,上了热搜榜第一位。已经25岁的樊振东能够获得一个重点大学读书的机会,对他将来的发展一定有好处。同时被保送到大学读书的乒乓球运动员还有不少。比如大家熟知的侯英超侯主播被保送到首都体育学院。侯英超都已经快42岁了,还弄个本科读一读。这也是镀镀金,为自己增添一点脸面。孙正也被保送到上海交通大学。可能认识孙正的人比较少。
经相关招生院校、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协会等审核,共有873名运动员通过审核,获得保送上大学的推荐资格。其中,中国乒乓球队运动员樊振东,拟被保送至上海交通大学。2020年4月,樊振东重返世界第1并保持至今,达到连续24个月雄踞世界第一宝座,真是了不起啊。
国乒有不少人曾被保送到上海交大。比如马龙、许昕 、孙颖莎 、王曼昱 、刘国梁等。在很长一段时间,“龙蟒胖"是中国男乒的顶梁柱。这次终于一起成为了上海交大的学生,三人成了校友。这哥仨一起训练,一起打比赛,一起夺冠,还读同一个大学。这真是缘分啊!
873名优秀运动员获本科保送推荐,都有哪些运动员在列?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发布了《关于2022年优秀运动员本科保送推荐名单的公示》,此次共有873名优秀运动员获得本科保送推荐,他们来自篮球、排球、田径、游泳等30个运动项目,人仅11人制足球就有149人获得推荐资格,他们将被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在内的77所高校录取。那么,具体有哪些运动员获得了保送推荐?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花样滑冰运动员朱易,她申报的高校是北京大学,是这批运动员里唯一一个申报北京大学的。乒乓球奥运冠军樊振东,他申报的高校为上海交通大学,同样申报上海交通大学的还有著名篮球运动员王哲林和张镇麟。游泳运动员李欣瑜、艺术体操运动员丁紫涵、体操运动员陈妍菲等申报浙江大学。射击运动员张雨、姜冉馨申报了复旦大学。
此外还有郝佳奇、刘源、孟凡慈、张铭鑫、石昕璃、王翔、唐政佳、李建业、汤晨阳、陆立韬、张文韬、王斌、杨胜奥、索旭迪、葛桦毅、胡天元、卢斌斌、刘子骏、杜亚轩、侯翰钢、米嘉弘、李硕、翟志鑫、王振、张以杨、田宇、王靖元、杨博昊、尹子怡、谭斯婷、王莹茁、孙硕、付一玮、宗翰明、安冬旭、潘晓冬、周欣宇。
还有运动员王宏洋、张宇昕、贾雨泽、彭智博、张泽钰、赵海阳、刘鑫喆、林嘉明、李帅、李昕雨、常久远、赵博杰、徐嘉峥、张宇航、赵福源、李子豪、马思成、徐韬程、姜淼、杜心蕊、曲乐、田羽薇、杜宛泽、徐卓、杨婉莹、孔嵩迪、王逸伟、李梦雅、张梓盈、张馨月、郭美麟、李静月、巴敬惠、李诏诺、叶洋洋、聂芯蕊、王钰乔、张馨月、刘笑宇、冯少轩、吕晨熙、孙雨婷等。就不一一列举了。
体教联盟优秀运动员证书怎么样
体教联盟优秀运动员证书很不错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是由国家体育总局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标准,国家体育总局之前颁布的7个通知同时废止。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规定,体育总局组织修订了《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现将修订后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以比赛起始时间为准),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委关于国家级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教练员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及其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 凡国家体委优秀运动队教练员、运动员,体育院校的教练员、术科教师以及竞技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单项运动学校的教练员、学生,均适用本规定。第二条 运动服装(专用服装)系国家专供给运动员、教练员从事体育训练和比赛用的,不属于福利待遇,要认真爱护,节约使用。第三条 凡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人员,因伤病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从事体育专业训练、竞赛工作,自正式通知之日起,停止发放运动服装;调做其他工作,不从事体育训练和比赛的,从宣布之日起,即停止发放运动服装。第四条 运动服装到达使用年限时,绒衣裤、棉毛衣裤、保暖服、化纤衣裤等交旧领新或折价给个人。第五条 凡本规定适用范围的人员凭"领用证"领用服装。调调动工作时,如仍从事运动训练、竞赛工作,其“领用证”随本人一并转入新单位,继续使用。第六条 凡穿有外商提供的运动服装,应顶扣国内服装标准。第七条 凡丢失运动服装(专有服装)者,应酌情赔偿。第八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体委备案。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体委、财政部《关于体育专业运动员、教练员的运动服装(专用服装)发放标准》((79)体计器宇06号、财事字3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