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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公共体育服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保障公共体育服务,提升公众健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保障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以满足公众健身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体育设施建设、体育组织培育、体育活动管理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各类体育场馆、社区健身设施、健身公园以及与公共体育服务相关的其他场地和设施设备。第四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体育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公共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公共体育事业发展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第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体育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管执法、环境保护、旅游、物价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共体育服务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设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平台,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体育设施目录、开放时段、收费标准、免费项目、健身服务等信息,制定和发布科学健身指南,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指导。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力量提供公共体育标准研究、统计分析、信息平台建设、设施运营与管理,以及体育运动竞赛组织与实施、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等公共体育服务,组织承办体育交流与推广等公益性体育活动。第八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捐赠产品等方式,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第九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及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引导、帮助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学生、运动员、教练员、医务工作者等人员成立公共体育志愿服务队伍,建立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库,并建立健全指导、培训、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共体育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第十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实施公共体育服务绩效评估制度,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评估的科学化水平。第二章 设施建设与管理第十一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依照法定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二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实用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要求,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要。
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第十三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健身广场等设施,在城镇、农村社区实施体育健身工程。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公园、绿地、广场、河库沿岸、沿海风光带、城市道路等区域,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道或者绿道等公共体育设施。第十四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时,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未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市、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认可文件。
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没有按照规定建设体育设施的,应当予以补建。
鼓励在居民住宅区建设专用健身步道。第十五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修补、老旧居民住宅区整治改造,利用腾出的空闲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老旧城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未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在保障安全、合法利用的前提下,依托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和空闲用地等闲置资源,逐步补建公共体育设施。
体育教师绩效的评价????
角度不同,资源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评价的标准应该有所区别。可以选择的大体包括以下方面考虑:
1、学生的运动技能
2、学生的身体素质
3、体育活动的组织及效果
4、学生运动理念及理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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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新标准是什么?
4月1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办法》根据近年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着力构建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指标科学、程序严格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
与《办法》同时发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具体评估内容进行了细化设计,包括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办法》规定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统筹管理、教育教学、条件保障、评价考试、体质健康等五个方面。
一是统筹管理。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发展规划、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加强绩效考核,形成强化学校体育的工作合力等。
二是教育教学。包括按国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学生课外锻炼,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运动会等。
三是条件保障。包括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加强师资队伍培训,落实体育教师待遇,推动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实施学校体育安全风险防控,加大体育经费投入等。
四是评价考试。包括完善学校体育考试制度,规范考试考核过程,发挥体育考试的导向作用。按照规定办法建立学校体育评估制度,实施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
五是体质健康。包括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绩效评估在群众体育工作中的作用如何
绩效评估在群众体育工作中的作用是非常积极的,能够达到更理想的评价和分析的精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