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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渝北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简介(成都渝北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简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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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体育运动协会工作总结怎么写

强调安全与管理的重要性。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残疾人体育的中国残疾人体育组织

主要有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对外称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中国聋人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中国特殊奥林匹克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成立了相应组织,部分市、区、县也成立了相应的残疾人体育组织。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根据章程规定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组织和指导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

(2)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特教学院(班)、校园体育、福利单位及社区残疾人健身活动;

(3)组织、管理、培训残疾人运动员和从事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员,有计划的部署和发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基地,举办单项和综合性全国残疾人体育赛事;

(4)组织参加或举办国际残疾人体育比赛,开展残疾人体育对外交流;

(5)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科学研究;提供残疾人体育专项用品、用具标准,组织开发研制残疾人体育运动器材;

(6)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中国聋人体育协会负责开展聋人的体育工作;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负责开展弱智人的体育工作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 前身为中国伤残人体育协会,于1983年10月21日在天津成立,1991年更名为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它是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帮助所有的残疾人,并动员组织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增进健康,促进康复,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和勇气,使他们能同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贡献。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自成立后,多次承办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组织参加国际残疾人体育赛事,并加入国际伤残人体育组织(ISOD)、国际脑瘫人体育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轮椅运动协会(ISMWSF)、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伤残人运动会联合会(FFSPIC)等国际体育组织。 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于1986年12月10日在北京成立,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于1988年4月加入国际聋人体育联合会(CISS)。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动员和组织聋人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促进康复,增进健康,提高技术水平,鼓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以充沛的精神和健全的体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为国家做贡献。进行聋人国际体育交流,组团参加世界聋人奥运会(前身为世界聋人运动会)。 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于1985年6月17日在北京成立。它是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领导下的群众性体育组织。中国弱智人体育协会成立后,加入了国际特殊奥林匹克委员会(SOI)。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弱智人特殊奥林匹克体育运动,使弱智人士在体育锻炼这种高级形式的康复活动中提高智力,减轻残疾程度,增强与困难作斗争的勇气和服务于社会的信心,为他们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体育局。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是干什么的?

体育局是管理体育的,弘扬体育精神,管理本地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就不用还说了,有很多项目.

满意请采纳!

体育协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就是跟一个团队一样的,其实现在的中国体育也是处于一个转型期间,就是由体育在竞技方面已经向大众体育转化的时期,运动员也逐渐从专业运动员向职业运动员过度。从而实现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改革的中国梦,现在的人也越来越注重体育这块。

按照现在来看,其实中国的体制两个大方向,就是体育总局主导的让人类在这个领域上全面发展和由各个项目体育协会主导的社会体育。

我们拿武术来说一下,最高水准的运动员和之前成立的队伍,会一起参加的比赛也都是非常高水准的竞技比赛,如全国武术冠军赛,全国武术套路锦标赛等等。各地方体育局下属的省武术队也都属国家体育总局管辖内。

其实总的来说就是,一个国家能够落实一个体制和认清楚是处于什么水平,这两个都是要相适应才行的,我们没有办法去照搬已成型许久的欧美发达国家的模块。其涉及的因素忒多忒复杂,如何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利益均沾,大体公平和职业化,需要无可避免的探索期。当然,全运会的男女混合比赛,群众体育运动的增加和主流媒体的不断关注。

其实我们按照理论上来讲,就是有了一个起点,我们就能迈出第二步,也就是这样才会慢慢进步的,接着我们就会把这些迈出的步伐连成一条线,所以,哪怕曲线的,歪歪扭扭的呢!在第二步后继续总结,探索,迈出第三步,大可期待!那么,三角的稳定,平面成立体,立体成为球体圆满的和谐,当有希望。协会的人员,同理也在路上,也受制约。

老年人体育协会章程

办事机构

办事机构 电 话 地 址

广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 83178697 西湖路99号

越秀区民政局 83300175 惠福东路483号2楼

海珠区民政局 34289845 海联路160号4楼

荔湾区民政局 83177876 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天河区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38622075 黄埔大道中258号恒安大厦

白云区民政局 86389519 广园中路238号4楼402室

黄埔区民政局 82378617 大沙东路333号

花都区民政局 36897638 花都区公益路35号

番禺区民政局 84693492 市桥镇清河东路319号东副楼2楼

南沙区民政局

萝岗区民政局 82112105 开发区志诚大道管委会大楼东座404室

从化市民政局 87968422 街口镇新城市广场D5区15-16幢

增城市民政局 82629197 荔城镇荔乡路民生街

社会团体登记

政策依据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0号)

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政部民社发[1996]10号)

三、《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民政部令〔2001〕第23号)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交材料

社会团体依法成立,应当经过申请筹备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

一、申请筹备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由主要发起人或发起单位签名盖章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筹备申请的文件(原件);

(三)验资证明;

(四)社会团体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名单(个人会员须50个以上,团体会员须30个以上,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混合的须50个以上);

(七)按《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草拟的章程草案;

(八)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

二、申请成立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原件);

(三)验资报告;

(四)社会团体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组成名单;

(五)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章程;

(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

(七)会员名单;

(八)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审批同意的文件;

(九)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填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机构印章备案表》、《社会团体帐户备案表》。

三、申请变更登记须提交的材料:

(一)社会团体办理业务主管单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原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原件);

4、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原件);

5、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交回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社会团体办理名称变更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名称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4、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文件;

5、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交回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

(三)社会团体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对原法定代表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后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同意并盖章);

7、交回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社会团体办理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原件);

3、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新修改的章程草案;

5、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交回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社会团体办理住所变更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l、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新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含使用面积、使用期限、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有偿或无偿使用);

4、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原件);

5、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交回原《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六)社会团体办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文件(原件);

3、盖有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4、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5、领取填写并交回《社会团体变更登记表》;

6、交回《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七)社会团体办理章程核准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会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

2、盖有会章的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章程时的会议纪要;

3、盖有会章的章程修改说明;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原件);

5、领取填写并交回章程核准表2份;

6、盖有会章的新章程1份。

四、社会团体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须提交以下村科:

(一)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申请书,内容包括: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理由、名称以及业务范围等;

(二)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意见;

(三)拟任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以及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四)住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五)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

(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一、申请筹备

(一)申请筹备社团的发起人或发起单位首先应按照其业务范围向相应的主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三)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二、申请成立

(一)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自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

(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将不予登记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有关登记事项的变更程序

一、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应取得原业务主管单位和新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

(三)自业务主管单位批复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名称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审查;

(三)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三)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社会审计机构对原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四)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四、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三)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五、住所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三)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O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六、活动资金变更登记:

(一)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进行审议;

(二)在审议通过后交由社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三)在取得合法有效的验资证明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四)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七、章程的修改:

(一)修改后的章程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二)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的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三)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一、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二、清算组织的成员构成应由以下人员构成:业务主管单位的代表;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人员;社会团体的领导人及财务人员;社会团体的会员代表。

三、清算组织主要有以下职权:

(1)清算社会团体的财产,编制有关清算的会计报表和清算清单;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社会团体未结业务;

(4)清理社会团体的债权和债务;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社会团体章程明确的原则处理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社会团体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7)清算结束时,制作清算报告书。

清算活动结束后,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时限为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

四、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申请书并附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2)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原件);

(3)提交清算报告书(原件);

(4)领取并填写注销登记表;

(5)收缴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本、副本)、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的年检

一、年检的内容: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四)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五)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六)负责人变化情况;

(七)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八)其它有关情况。

二、年检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

(二)上一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

(五)其它需报送的有关材料。

三、年检的程序:

社会团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上一年度的年度检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领取《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并如实填写;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每年3月31日前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三)登记管理机关按年检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

(四)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检结论。

申请开办社会福利机构

政策依据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1999〕第19号)

申办条件

一、开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注册资金按开办床位计算,不低于每张床位3000元;

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与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比例为1:4-7,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的比例为1:1.5-3;

四、必须有合法使用的固定场所,并符合国家建筑设计、安全防火和卫生防疫等要求;有相适应的宿舍、餐厅、医疗室和一定的医疗康复设备,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均每张床位13平方米。

申请办理程序及承诺

一、凡有意开办民办福利机构的人士,可先向广州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索取有关资料详细阅读(地址:西湖路99号6楼)。

二、已决定申办民办福利机构者,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救济处递交申请(50张床位以下的,在开办机构所在区、县级市民政局申请),并提供以下文件:

(一)筹办申请书和可行性报告;

(二)申办组织和个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三)机构章程;

(四)服务场所的场地使用合法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租赁期八年以上的租用合同书;

(五)建筑规划、设计图纸和建筑平面图;

(六)资金状况证明;

(七)其他必须出具的证明。如合股办的,须有经公证的合伙协议书;申办者是华侨组织或个人的,须经居住国公证机关或公证人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内容包括申办人的身份、政治背景及宗教信仰、资信(产)情况及有无犯罪记录等。

三、民政部门收到申请报告后,对上述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相约前往实地察看场所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有关要求,符合条件在30天内发给《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申办人在收到批准书后,方可进入筹建工作。筹建期间,要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进行有关卫生设施的施工以及领取《卫生防疫许可证》,同时,还须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登记。

四、筹建竣工后,申办人向原申办的民政部门提出开业申请,填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申请表》,并递交如下书面材料:

(一)申请的书面报告;

(二)民政部门发给的《社会福利机构筹办批准书》;

(三)建设、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的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

(四)托养机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名单及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五)拟订收费项目和标准;

(六)拟开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日常活动时间表。

对符合要求的,民政部门在30天之内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五、申办人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还须到机构所在区的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如果该机构章程明确规定该机构为非营利性服务机构,并经民政部门同意为其主管单位的,则到同级民政部门的民间组织管理处办理登记,领取相应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华侨以及国外的申办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外事部门签署的有关证明文件,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报省民政厅审批。

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年度检查的程序

当年登记注册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自下一年起参加年度检查。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在每年3月3 1日前,向原办理登记的市或区、县级市民政局报送年度检查材料。市、区、县级市民政局应当在6月30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

一、年度检查的基本程序:

(一)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向原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如下年度检查材料:

1、《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副本;

2、年度检查报告书;

3、年度财务报表;

4、其他有关材料。

(二)原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受理,核查年度检查材料。

(三)原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到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2、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

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执行情况;

4、《老年人建筑设计基本规范》执行情况;

5、其他需要检查事项。

(四)审核年度检查情况,对年检合格的,加盖年度检查戳记,发还《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副本;对年检不合格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原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对年检不合格经整改后的民办福利机构进行复核,如确已改进,给予办理年度检查;仍不合格的,令其停止服务活动,直至吊销其《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

  • 评论列表:
  •  弦久娇痞
     发布于 2022-08-31 14:46:20  回复该评论
  • 在单位人事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的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名单(个人会员须50个以上,团体会员须30个以上,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混合的须50个以上);(七)按《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草拟的章程草案;(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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