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大型体育赛事期间存在哪些主要风险
- 2、详细说明体育赛事举办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 3、目前的体育产业经济发展优化路径是什么呢?
- 4、国家对中小学生体育赛事经费标准出了什么文件?
- 5、模拟组织一项体育赛事,分析怎样进行财务规划与控制
- 6、求一篇文章
大型体育赛事期间存在哪些主要风险
一般地,我们可以将体育赛事风险分为:收入损失风险、财产损失风险、法律或协议要求的义务和责任风险、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责任风险、收支匹配管理风险(财务风险)、环境风险、其他风险等十大类型。
(1)收入损失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故、赛事中断造成部分或全部取消整个赛事而造成的退费损失风险。这种风险是大型体育赛事组织者最大的风险,因为整个大型体育赛事运作的目的是确保最终的赛事能够顺利进行,一旦赛事部分或全部取消,则会产生连锁反应,导致重大损失。
(2)财产损失风险主要包括大型体育赛事建筑损坏;丢失、火灾、爆炸、故意破坏,设备损坏(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比赛器械、电视电话、办公室、医学设备等等)及相关财务风险;盗窃、欺诈、挪用;运输风险与汽车风险等等。
(3)人身意外伤害风险主要是指下列人员的意外伤害:与组委会有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大型体育赛事的参赛人员,媒体、中介,观众,等等。其中与组委会有劳务合同关系的人员包括长期或临时受雇于组委会的工作人员和长期或临时为大型体育赛事服务的志愿者。
(4)意外责任风险一般从第一张合同开始就进入风险期。从组委会的成立到组委会的解散,甚至到组委会的解散之后的一个时期内,存在着很多与大型体育赛事相关的责任风险。包括组织者管理层个人决策失误导致的组委会损失,但更多的是非决策失误而由于诸多必然遇到的不确定性因素造成的损失。责任风险主要与下列机构或人员的责任有关:体育竞赛的组织者、旅游代理、员工、市场销售(包括产品责任)、设备的专家、医务设施的组织者、汽车所有者和志愿者等等。
(5)收支匹配管理风险(财务风险)是指由于意外事件导致收入与支出在时间(速度)、规模、结构上的不匹配而带来的损失。
(6)环境风险在筹备和举办期间,因建筑物的建设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空气、水、土壤等环境因素的保护,以及对考古遗址、历史古迹等造成的破坏。
(7)交通风险是指运动员、政府官员或者电视新闻工作者因为道路堵塞而不能到达运动赛场,电视转播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就是运动比赛本身无法举行,等等。显然,大型赛场具备方便快捷的交通干线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必须保证在必要的时间地点能够把最重要的人员输送到赛场。
(8)基础设施风险通常需要专门为奥运建筑建设适当的基础设施。这不仅包含新建的运动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新闻中心、电台和电视中心、奥运村以及运动员、官员、媒体宾馆等。
(9)时间安排风险
任何大型体育赛事都存在着因气候的反常而影响赛事时间风险。一些项目通常在运动会开始时举行,因为推迟这些项目会带来更大的风险。另一方面,一些极其精彩的节目常常安排在周末举行,有时甚至是此运动会最后一周的周末。这正是观众数目最多,并且公共活动最受关注的时候。这就需要更加周密的风险管理方案。
(10)其他意外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电视信号失效)、气候风险(下雨、刮风、地震)、工程延误、自然灾害风险、收入不能实现风险(电视转播权、门票、赞助、商品)、额外花费(意外支出导致机动费用严重不足)等。
详细说明体育赛事举办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
体育赛事举办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体育赛事选择
选择是体育赛事运作工作的起点。选择合适的体育赛事,是赛事筹备组织者,包括国家、组织、单位、个人,根据政治需求、经济需求综合考虑作出的判断与决策。对赛事的选择到决定是否申办,是从调研、判断到递交《申办报生》或者《办赛申请》的阶段。在这一章里,着重介绍不同组织机构在选择体育赛事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二、体育赛事申办
体育赛事申办是通过对体育赛事的选择,并由决策者决定向赛事的审批者争取举办权,获得承办资格的阶段性工作,至申办结果公布时为止。这一章着重介绍体育赛事的申办步骤、主要任务,以及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的申办途径及程序。
三、体育赛事筹备
赛事筹备阶段是指从取得赛事举办权后开始准备赛事至赛事正式举办这一工作阶段,是体育赛事运作全过程中时间最长也是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阶段。这一章中分别从体育赛事总体计划、成立运作管理机构、竞赛组织、宣传报道、市场开发、后勤保障等共八个方面介绍赛事筹备工作中的主要工作目标、工作内容。
四、体育赛事的举办
赛事举办阶段是指从体育赛事正式开始举行直至全部比赛结束为止的阶段,这一阶段虽然时间短,却是整个赛事运作是否成功的检验与实证阶段,赛事选择、申办、筹备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赛事的成功举办。这一章中着重介绍竞赛的组织实施及开、闭幕式等重大赛事活动的工作内容。
五、体育赛事收尾
赛事收尾阶段是指按申办报告和总体工作方案完成全部竞赛组织工作后,对赛事进行评估总结,并完成赛事全部剩余工作的阶段,直至交出总结报告和财务报告为止。这一章中主要介绍收尾阶段的几项主要工作,包括致谢与表彰、财物处置、财务报告及评估总结等。
体育赛事举办期间的注意事项
1、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安全最重要。
2、运动员参加比赛前做好准备活动,以使身体适应比赛。临赛前不可吃得过饱或者过多饮水。临赛前半小时内,可以吃些巧克力,以增加热量。比赛时应注意防止意外伤害,在身体状况不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再坚持比赛。
目前的体育产业经济发展优化路径是什么呢?
为缓解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政府应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首先,政府可以通过房租减免或资金补贴等措施帮助企业降低资金方面的压力,或采用调整税收的方式来缓解企业因疫情造成的资金不畅的问题。其次,在疫情得到阶段性的控制后,一方面,政府可以进行区域性联合互动的模式进行体育赛事的开展,来为体育赛事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进一步防止疫情可能会带来的风险。
体育赛事是体育产业经济中较为重要的板块,涉及了很多的利益主体,因疫情影响造成的比赛推迟或延期,对体育经济的发展有着较为严重的冲击,由于比赛的延期,也会造成疫情常态化控制后的赛事压力过大,高密度的赛事任务会使有限的资源被分散,对实现赛事的最终目标造成影响。
如果采用区域性的联合互动,可以有效降低因人员大量聚集而带来的疫情暴发的风险,使体育赛事安全、合理、有序地开展。另一方面,政府也可以通过赛事的开放拉动群众对体育运动的需求和积极性。
疫情大规模暴发后,线下的体育消费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政府应出台相关扶助政策,大力鼓励体育相关企业尽可能多地参与到赛事的运营和管理中来,从而刺激参与式的体育消费,进一步弥补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激活体育市场,使体育产业经济的发展得以恢复。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普及应用,使得体育产业有了新的发展趋势。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体育实体经济充分融合,大力发展数字体育线上业务,将传统的运动模式进行创新发展,打造运动数字化、运动智能化和运动升级化的高质量产业。
虽然受到必要的疫情政策的管制,制约了线下体育产业的消费,但与此同时也刺激了线上的体育消费需求,企业可以将线上的体育消费作为一个突破口,对线上线下的体育赛事进行合理整合,有效解决疫情所造成的实际问题,满足人们的运动需求,为居民的居家锻炼提供线上的专业指导,也进一步促进了线上线下的有效融合。
例如,可以开展线上的直播健身、直播瑜伽、线上赛事等新型体育产业。2020年,国家射击队尝试进行线上赛事,已经取得了较为不错的效果。赛事开展模式和参与模式的转化,让参赛人员可以不受地区地域的限制,相对传统赛事来说更加方便灵活。
虽然线下线上模式的转化会遇到许多的难点及不可控的因素,并且对科技提出更高的要求,但进行线上赛事推广是十分有价值的,未来或许线上赛事将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体育产业中的新兴赛事形态。同时体育用品制造及销售的企业也应该扩展销售渠道,进一步完成网上销售平台创新建设,可通过直播带货,抖音带货等形式来弥补线下销售的缺口。
据相关网络销售平台的数据显示,疫情期间,居家运动服饰和居家运动器械的成交额大幅增长。线上销售的爆发式增长也让我们看到疫情所带来的新机遇,打通体育用品企业运营过程中面对的限制壁垒,可以助力体育产业经济恢复发展,尽快走出疫情的阴霾。
当疫情得以稳定控制后,体育产业在提升自身运营管理能力的同时,也应通过金融融资等资本的引入,不断完善其体育产业的质量,满足消费者对于体育产业的更多需求。体育产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匡助,完善金融产业至关重要。体育产业和其他一般产业进行比较,其广度和深度都略胜一筹,并且体育产业具有较强的带动力,能够促进体育产业与互联网、医疗、旅游等不同产业的有机结合。
但体育产业的关键资产形式在于体育竞赛表演业的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相对一般产业,具有不确定性,导致财务报表中很难将其价值清晰地呈现出来,从而无法保证金融机构的风险保障需求。
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对风险投资行业造成了显著影响,体育类公司的风险投资活跃度也有了明显的下降。针对融资难的问题,可以通过强化政府对体育产业的非市场化金融支持,创新市场化方式,降低体育产业融资的潜在壁垒,促进体育产业进一步健康发展。
我国现已进入了“十四五”时期,迈进了新的发展阶段,这也对体育产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健康运动的需求不断增加,体育经济将成为我国新经济的增长点。通过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和金融的深度融合,提高金融对体育产业的支持力度,可以更加有效地促进体育产业经济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对健康运动的需求,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国家对中小学生体育赛事经费标准出了什么文件?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逐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综合效益,现将《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加强领导,管理好所辖内的各类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学生体育竞赛的水平和效益,使竞赛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是指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由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单项分会主办。
第三条 举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要以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讲求综合效益,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通过竞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检验和提高学校课余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 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举行。
第五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每年可主办一至二次全国性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
第六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根据情况每年举办二至三个项目的单项比赛。
第七条 在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当年,凡已列入运动会比赛的项目,不再安排该项目的单项比赛。
第二章 竞赛项目和竞赛的申办
第八条 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应按基础性强、普及面广具有一定传统的原则选择确定,每届运动会所设项目不宜过多。
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全国大学生综合运动会可设置6-8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网球等。
全国中学生综合运动会一般可设5-7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乒乓球、武术等。
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
第十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1、承办地是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
2、运动会承办城市及学校,必须有较好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符合比赛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它条件;
3、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保证运动会顺利运行;
4、承办单位必须遵循主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运动会筹备、召开、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
第十一条 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应当在上一届运动会举办前,向主办单位递交申请承办报告,并需附下列文件:
1、当地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书;
2、承办工作实施意向书;
3、经费预算及经费保证。
第十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主办年度单项比赛,应当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承办单位名称;
2、比赛名称;
3、比赛日期、地点;
4、参赛队数;
5、竞赛规程;
6、经费条件。
第十三条 凡有条件承办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的大专院校,在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向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单项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审核后,在比赛前一年的1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申请承办全国中学生单项比赛,应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批准。
第三章 竞赛组织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制定竞赛规程,报主办单位审定。
第十五条 竞赛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及运动员的参赛条件、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裁判员、经费条件等。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在比赛开始前向主办单位报送组织委员会成立方案,经主办单位批准,正式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期间的领导及善后工作,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保证比赛公正、有序地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递交书面总结。
第十七条 竞赛筹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各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根据比赛安排,排定活动日程表,拟定、印刷有关文件和材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有关机构组织各种会议,组织实施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的评选工作。
2、竞赛机构:执行竞赛规程,确保比赛符合各该项目的竞赛规则并按竞赛规程的规定进行。负责比赛轮次和日程的编排;接受参赛队报名,按照竞赛规则的要求,保证比赛场地、器材、设施的正常使用;安排赛前的训练,组织安排裁判员学习和实习,以及赛前的技术会议;编辑竞赛秩序册,定时发送竞赛公报。
3、接待机构:负责参赛队、裁判员以及参加赛会工作人员的迎送、食宿、市内交通等生活安排;负责返程交通票的订购。
4、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依照竞赛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参赛运动队、运动员的资格;听取受理意见和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负责处理赛会和比赛期间的一切违纪事件。
5、财务机构:根据竞赛规模制订经费预算及开支原则;提出经费筹集方案,负责经费筹集和资金管理;合理支付各种费用;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结算报告。
6、宣传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报道,扩大影响;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组织必要的新闻发布会;编印宣传手册;配合集资部门做好广告设置。
7、安全机构:负责赛会期间的食宿、交通、赛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持赛场观众秩序。
组织委员会机构除下设以上机构外,要加设体育道德风尚评选等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其他机构。
第十八条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可设主席团。
第四章 竞赛管理
第十九条 参加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必须取得学籍的在校大学生、中学生、并符合参赛项目竞赛规程中有关“运动员条件”的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外,主办单位有权进一步追究派出单位或直接有关人员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对学生运动员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登记,并实行统一的计算机储存管理。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校每年对招收的运动员要进行统计,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
第二十一条 比赛报名办法必须按所参加比赛的竞赛规程中有关报名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原则上不收取报名费,如确需收取报名费的,必须报请比赛主办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 参赛队应按竞赛规程所规定的人数和日期报到,同时交验学生身份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比赛场地、器材、设施要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大型比赛应有必要的摄录像设备。
比赛一般应安排在学校的场地或体育馆进行。
第二十五条 运动队应安排在条件较好的学校食宿。宿舍、餐厅及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能提供保证运动员赛后的热淋浴条件。必须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保证运动员营养的需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裁判员、运动员应分离住宿和就餐。
第二十六条 赛会期间任何人员不允许将家属、亲友及无关人员带住赛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参赛或工作资格。
第二十七条 运动队成员、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大会制定的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确保比赛驻地、赛场的安全。参加比赛的各队必须按要求办理全队人员比赛期间阶段性人身保险,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第二十九条 比赛场、馆内一律禁止吸烟。
第五章 裁判员的选派和管理
第三十条 在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的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其他裁判员按竞赛规程中有关规定选聘。
第三十一条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所有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聘。
第三十二条 凡由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差旅费由赛区负担。裁判员在比赛期间所有的食宿费、裁判员酬金均由赛区负担。
第三十三条 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主办的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裁判员的选聘方案及主要裁判人员名单,要在比赛前一个月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备案。
第三十四条 裁判员在执行裁判工作时要认真执行裁判员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裁判工作以外的事情。对违反此规定者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工作等相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 如无特殊安排,裁判员到赛区参加工作,应自备裁判服装和裁判工作用品,裁判员临场工作时必须佩带级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每次竞赛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裁判长负责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连同填好的裁判员工作报告表送交主办单位。
第六章 资格审查、竞赛纪律及申诉
第三十七条 为端正赛风,对比赛中出现的运动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比赛组委会的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分别情况作出警告、停赛、通报或取消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资格的处理决定。比赛组委会的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八条 参赛各队均有举报和申诉权。举报和申诉时要注重证据,要出据经团(队)领导核准签字后的书面材料及一定数额的举报、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十九条 对参赛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的检测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体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竞赛财务管理及经费支配
第四十条 举办学生体育竞赛应贯彻勤俭办赛的方针。比赛预算要符合比赛基本需要,并有可靠的资金或财源保证。
第四十一条 凡与比赛有关的一切经费来源要独立设帐,由专人管理,并健全财务收支制度和监督、审计制度。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对其所主办的比赛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四十三条 以赞助单位产品名称、标志命名的比赛,必须征得主办单位的同意,否则不得冠名。
第四十四条 凡承办大、中学生运动会的单位、地区以及承办规模较大的全国大、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的单位,以运动会或比赛的名义所征集的赞助款,广告、售销体育彩票的费用等行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应按总收入5%的比例上缴大、中学生体育协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模拟组织一项体育赛事,分析怎样进行财务规划与控制
建议:
1、制作财务预算,收入多少,收入的组成结构。
2、制作财务预算,支出多少,支出的组成结构。
3、参与人员一起,讨论,最后达成一致,集体通过预算。
4、通过预算后,将指标分解,落实到人。
5、在执行过程中进行跟进,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在控制中,一定做到有奖有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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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研究(2010年度)
体育赛事是体育娱乐性和观赏性的集中表现,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展现自己体育实力的竞技场,是体育产业的核心产业和集中表现。体育赛事不仅具有体育的功能,还有经济、文化的功能,不仅人民群众需要观看比赛,企业的品牌建设,媒体的新闻报道,城市为了提高竞争力也需要体育赛事。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赛事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获得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为F1中国大奖赛、上海网球大师杯、上海斯诺克大师赛、亚洲极限运动会等知名国际赛事提供评估服务,为全运会、农运会、全国体育大会等国内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提供全面的咨询、策划服务。此外,还为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发改委等部门提供多份咨询决策报告,在赛事研究和实务等领域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心在体育赛事领域内的研究视角与进展。
本书共收录论文17篇,均为一年来中心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这些论文中既有对先前研究的延伸,也有对全新研究领域的探索,所包涵的领域有:体育赛事发展历史与现状、体育赛事转播和收视率、体育赛事市场景气指标体系、体育赛事与城市的相容性、体育赛事的赞助决策、大型运动会管理模式、体育赛事网络营销、体育赛事的财务评价等。本书可作为高校、科研单位的赛事管理研究人员,体育管理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用书,也可为体育赛事运作实务人员在实际工作时提供一定参考。
2010 目 录
1
大型单项体育赛事转播中的城市曝光研究
刘东锋 郝际云
2
体育赛事直播节目收视率的影响因素研究
耿锁奎 白永峰
3
关于构建上海市商业性体育赛事市场景气指标体系的研究
陈锡尧 刘倩
4
基于城市发展的济源市体育赛事选择研究
陈锡尧 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