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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产业
体育能否成为一种产业,如何从理论上来鉴定体育产业,在前几年还曾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如何理解和处理好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的关系,现在仍然有不同的见解。但现在人们不再去争论这些问题,因为大家在发展产业这个问题上,基本达成了共识:体育产业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体育社会化、产业化是体育发展的必由之路。特别是体育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已经被中国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大在文件上予以确认了。朱总理也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关于体育消费的问题。当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已经明确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了一场似曾见过的争论。教育界也在争论这个问题,而且是在更高的层次、更大的范围中进行的。争论的焦点与体育有点类似,相信大家都在报纸上看到了。一种说法是:教育是一种产业,教育可以搞产业,而且教育是大产业,是朝阳产业,是永不衰落的产业,是非常广阔的消费领域和投资领域。而另一种说法是:教育不是产业,不能搞产业化,因为教育是培养人的,是提高人的素质的高尚事业,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不能以金钱为重心。我想,这个问题的争论结果应该与我们体育产业争论的结论是差不多的。所以我觉得我们体育产业走在前面了,大家可能看到这一点了,我想无论是文化还是教育,势必都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因为改革事实摆在我们面前,不论是文化、体育,还是教育,政府不可能统包、全揽。而且中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整个国民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会越来越高。这个市场化肯定会进入教育领域。从今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经费来看,增加幅度有26%多,这个幅度还是较大的。但是和教育的需求差距还是很大,所以我认为教育势必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教育从市场得到的经费份额会越来越大。
下面分三个题目向大家介绍一下。一是体育产业发展的现状;二是体育发展的一些问题;三是体育产业发展的前景和思考。
二
我国体育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产业的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也不断扩大,产业的质量也有所改善,产业的效益也明显增高。体育产业的整体规模和其他产业相比较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已经构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产业门类。1995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1995-2010年的体育产业发展纲要,纲要指出体育产业发展的目标是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建成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纲要规定的具体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上形成以主体产业为基础,多业并举,多种所有制并存,共同发展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现在正处于世纪之交,我认为纲要所规定的近期目标已基本上实现,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以本体市场为主体的体育市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已趋清晰。
第二,体育产业开发的领域不断扩展,体育产业的质量和产业效益逐步提高。
第三,社会投资办产业的形式发展很快,涌现了一大批符合现代体育制度的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或企业集团。
第四,确立和形成了保证体育事业发展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化筹资机制。
第一方面,以本体市场为主体的体育市场已初具规模,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已趋清晰。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市场是连接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中心环节。体育产品虽然是以精神和服务产品为主的产品,但也要遵循这一规则。因此,体育产业的发展要以体育市场的发展为前提。在很大程度上,体育市场的发展与繁荣决定了体育产业的发展与繁荣。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应当是门类齐全、层次有序、结构合理的组织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体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现在体育市场逐步由过去的零星单一、主次不清,向本体为主、层次分明、全面发展推进。目前,基本框架已趋清晰。基本包括竞赛表演市场、健身娱乐市场、技术培训与咨询市场,体育无形资产市场、体育旅游市场。
竞赛表演市场:广大群众消费观念的更新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奠定了竞赛市场的基础,同时,我国竞赛制度的改革--主客场赛制和俱乐部的实行推动了竞赛表演市场的发展,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相当稳定的观众和球迷群体,竞赛表演市场也在逐步扩大。足球是我国最早步入市场的项目,1998年足球甲A联赛平均每场观众人数为2.13万,门票总收入1亿多元。甲B联赛平均每场观众人数也达到了1.37万。整个甲级联赛总计580多万观众。按保守估计,甲A俱乐部的市场收入平均达到2500万元。谈到足球,大家可能认为男足今年没有冲出亚洲,而且在国内联赛中还有很多假球,伤了球迷的心。但从另一方面看,足球的魅力也是实实在在的,虽然没有冲出去,但是国内球迷群体、足球市场还是比较稳定。篮球市场比足球市场起步较晚,但是最近几年的运作还是比较成功的,而且篮球市场的培养更加注重完善竞赛办法,营造赛场气氛。如,每场比赛分成四节,增加表演以吸引球迷和观众。98赛季篮球甲A联赛进行了172场比赛,一个赛季现场观众总人数为67万多人,平均每场3700多人,绝大多数赛区上座率在75%以上。赛季门票总收入也达到了410多万元。目前我国篮球人口有两亿多,占全国总人口的19%。可见,篮球竞赛市场的发展潜力还很大。排球联赛市场经过三年多的培育,联赛整体形象、办赛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进,98赛季经营收入达到了1200万元。除了刚才讲的三大球类竞赛市场之外,其他方面如乒乓球的"CCTV"乒乓球擂台赛、保龄球擂台赛也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健身娱乐市场:健身娱乐市场是体育市场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体育市场的主体市场,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性的消费市场。是随着国民经济实力和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而发展起来的。随着收入的增加,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消费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城镇居民消费结构中的恩格尔系数也由1978年的57.4%下降到目前的46.4%,人民群众消费水平的提高为体育健身娱乐消费市场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多层次多项类多形式的需求,为健身娱乐市场提供了无限空间。从最近体育场馆的资料调查看,体育场馆90%的消费者一次平均花费 50元到 100元左右。在开展全民健身比较好的城市中,上海有43.7%的市民每月的体育消费(包括健身娱乐,购买体育服装等支出)达到了100元以上。而根据北京石景山体育馆提供的资料,一个羽毛球馆周末日流入资金平均为一万元左右。由于群众健身娱乐消费的增加,促使了体育场馆的全面开放,既满足了锻炼消费的需求,同时又激励了社会,个体,企业投资兴建体育场所的积极性,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的市场机制。在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统计体育事业的产值时,把体育用品市场的产值都计算在内,因为体育用品的消费市场是以体育的各类人群对体育消费为前提,同时体育用品生产的标准、规格和实用功能,又是以体育项目的要求作为基点的。因此体育用品市场是体育市场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表明,全国居民用于体育用品的支出(除日常消费之外)占重要消费支出的第六位,第一位是子女的教育,第二位是家用电器,第三位是住房,第四位是书报,第五位是高档服装,之后是体育用品消费,家庭用于体育用品的支出平均在2000元左右。国家体育总局借鉴国际上发展和规范体育用品市场的经验和做法,从1993年起,每年举行体育用品博览会,至今已举办了七届。应该说每届都比上一届跨了一个台阶,博览会已经成为连接生产、沟通用户的桥梁纽带,成为展示成果,导向生产、技术交流的重要舞台。去年的福州体育博览会有460多个企业参加,展位数达到了1998个,实际上已经超过了2000个,比1993年的第一届博览会增长了37倍。今年10月,在成都的体育用品博览会,展位有2100多个,500多家企业参展。它也是展示名牌的展示会,而在1993年以前,它还只是叫做器材计划供应会议,形式也只局限于边展边销售。今年的博览会在几个重要环节上也具有了鲜明的特色,一个是展位的形式向国际化迈进,一个是突出科技特色。而且服装器材设计上很有特色。现在我们就接到8个大城市的2001年博览会申报的信息。北京承办200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也要申办2001年中国体育博览会。广东承办2001年九运会,也要申办中国体育博览会,而上海也加入了竞争申办的行列。大家都能感到体育博览会不但会带动体育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且也带动了地方产业的发展。2000年的体育博览会将由长沙承办,原因是长沙将举办第五届城市运动会。由于体育博览会的成功,促进了我国体育用品的发展,我国的体育用品企业,特别是生产健身器材、运动服装、运动鞋帽的企业,在产品的质量、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等综合实力上已经取得了飞跃。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体育用品生产值1997年达到38.6亿美元。比1996年增长了16.6%。体育用品企业是在良好的体育环境下和体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成长起来的,数量也由解放前的几家发展到现在的几千家。
体育彩票市场:政府批准的彩票只有两家,一个是体育彩票,一个是福利彩票。国家体育总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使体育彩票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彩票市场越来越大。到今年为止,体育彩票已经发行了100个亿。公益金全部用于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开支。目前体育彩票已经发展成为体育产业的支柱之一。
第二方面,体育产业开发的领域不断拓展,体育产业的质量和效益在不断提高,由于市场经济发展对资源发挥着配置作用,所以许多体育资产和资源显示了巨大的开发潜力。这些年来我们在开发产业领域方面,从两方面进行,一为有形资产的经营,二是无形资产的开发。有形资产的经营主要为非经营资产转经营资产。体育部门和体育事业单位在保证事业任务和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政策和法规将闲置的土地、房屋、设施和设备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由非经营性使用转为经营性使用,并获得一定利益和收益,这种非经营转为经营是正当的,在当前是必要的。据了解,在当前体育系统中,存在着这种相当普遍、相当规模的活动。其经营形式是三种:一种是出租形式,一种是内部经营,另一种是对外投资。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出租出借为主,因为这种形式操作比较简便,经营收益也比较直接,但是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弊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策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和观念大大增强。目前,非转经的形式大都是合资和股份制,从立项到可行性分析,从评估到签定协议都比较规范.应该说近几年体育的非转经在向着良好的方向发展转变。第二为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体育无形资产指不具备实物形式但能为体育部门和体育组织使用,具有使用价值并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和资源。近几年来,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经营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个为体育比赛、活动和体育组织冠名权的开发;第二个为体育比赛、组织的标志、专利以及使用权的开发;第三个为体育赛事转播权的转让;第四个为体育组织和运动员名誉肖像权的投资经营和广告活动。
在体育比赛和职业俱乐部赛事冠名权开发方面,有关项目的协会取得很大成绩。1998年维达杯全国排球联赛的冠名权收入是800万元。中国篮协将男篮甲A联赛冠名权和推广权及75%的广告场地权整体转让给国际管理集团,每年收入300多万美元。而冠名权的收入则是俱乐部的主要收入,在男篮甲A俱乐部中,北京奥神的冠名权收入就达到了600万元,全国12家甲A俱乐部冠名权收入达到4600万元,平均每家达到380多万元。全国甲B俱乐部冠名权转让收入达到1835万元,其中,最高的深圳润讯达到600万元。各排球俱乐部冠名权转让收入在100到500多万元不等。足球甲A,俱乐部除冠名权收入之外,还进一步开发城市和球队的冠名权。而每逢国际大赛,中国体育代表团在代表称号和标志的特许使用权等方面获得的收入也是很可观的,1998年第13届亚运会有30家中外企业购买了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称号和特许使用权,赞助款物达到3800万元,其中资金有2300多万元。格威特公司以900万元夺得了唯一指定领奖装备的称号。而体育赛事的电视转播权,无论从市场经济法则讲还是根据国际惯例讲,理应属于赛事主办者,在国外,体育赛事的转播权转让收入也是一项很大的收入。我国电视转播权的市场机制有一定进展,但是还不规范,关系没有理顺。
第三方面,社会投资办产业的态势发展很快,涌现了一大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多种所有制的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和企业集团。
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体育消费需求迅速扩张。许多健身娱乐性很强,受大众喜欢的体育项目成为社会投资的热点。近几年来,一大批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体育经营企业如春朝涌动,迅速涌起。除了上面讲的一些名牌企业去兴办足球、排球和篮球甲A甲B俱乐部外,更多的中小型企业把投资的热点放在了群众参与性的消费市场上,如健身健美、保龄球、台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等项目。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型体育经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根据上海提供的资料,1996年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海内外各界对保龄球一个项目的经营投资就达到10亿元,室内溜冰场的投资达到2亿元。1997年广东省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专门性体育经营企业达1700多家。深圳市体育企业就有160多家。1997年营业额达5亿元。北京市1998年体育经营场所已达5000家,年营业额6亿多元,上缴税金7800多万元。在中部地区的湖北省和安徽省体育经营场所都已达到3000家。
1996年中国第一家带有体育产业性的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五环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成立,10月份其股票在深交所上市发行,该公司经营建设的长春体育馆已投入使用并为九冬会开闭幕式和比赛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受到了好评。1998年3月,中国体育产业最大的股份制企业--中国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3月27日在上海证卷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资本1.8亿元,净资产4.5亿元。该公司以大型体育健身设施开发建设和经营,各种赛事承办,体育广告,体育旅游、保险代理等为主线,进行体育产业综合开发和经营。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国家体育总局向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实现资产优化组合,调整企业产业经营方向迈出了战略性的一步。
第四方面,确立和形成了保证体育产业发展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化筹资机制。这是体育系统发展产业的主要目的。搞产业、市场是为了从市场得到更多的经费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目的是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的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资源的配置的方式上,政府不再是单一的主体,主要起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从目前国家发展的实际看,财政补助收入仍然是基本的,必不可少的,而且每年都有一定的增幅,但是,由于国家不可能统包全揽,所以要逐步建立公用支出体系,凡是进入市场的国家财政不再管,国家财政不再进入竞争领域。这样,体育产业和市场不断发展,体育经费也逐渐从市场获取。从这几年的实际情况看,经费的市场配置量越来越大,具体表现在经营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投资收入每年都在以较大幅度增长。从这几年来看,全国体育经费仅占国家财政支出的0.4%,1997年增加到30.56%,这主要是因为八运会各个省加大了对体育经费的投入。而到了 1998年又大幅回落为0.4%,因为八运会一过,进入休整期。1997年,全国体育经费拨款34亿元,非财政收入达到14.7亿元,非财政收入相当于财政补助收入的43.04%,这个比率从市场份额来说已经很大了,全国体育事业单位的平均经费自率平均为50-70 % 。1998年全国体育经费拨款38.5亿,非财政收入为19.l亿,非财政补助收入相当于财政收入的49.6%。这个比率从市场份额来说,1998年比1997年又有提高。从国家体育总局资料来看,1993-1998年6年间体育事业单位非财政性收入达到13.6亿元,体育事业单位产业性创收收入以每年42.77%的增幅增加,而全国财政补助收入增幅为12-13%。体育系统大力推行社会化,产业化,大力开拓体育市场,就今年来说,非财政性收入平均增幅为42.77%,说明没有市场,没有产业开发,仅中国财政每年12-13%的增幅是远不能满足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的,因此必须确立和保证体育事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产业化筹资机制。这是从以上四个方面讲了体育产业发展的情况。
三
体育产业虽然发展很快,也形成了一定规模,而且前景光明广阔,但是,就全国总体而言,产业规模还不是很大,发展很不平衡,结构不够合理,体育产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完善,体育产业政策和法规建设也不适应产业的发展。目前阶段还是长期发展目标的初级阶段,体育产业化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对此,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一)发展很不平衡
目前体育产业的发展存在明显的不平衡状况。首先是地域间的不平衡。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各地区的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有很大差距。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省市发展迅猛而且达到一定的质量,西部地区发展则比较滞后,个别地区的绝对差距甚至在扩大。应该指出的是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环境和资源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意识和工作力度方面问题。产业观念和市场意识有很大的差别,少数省市有产业条件但开发不力,有的市场利用不够。仅举体育彩票为例。发行体育彩票既是政府给予的一项很优惠的产业政策,也是一个很有潜力的市场,但从全国发行体育彩票情况来看,极其不平衡。1998年度全国共发行25亿元的彩票,广东一个省就销售了49090万元,占全国总额度的近20%。广东一个省的发行数比西北、东北、华北三个大区13个省市发行的总和还要多。1999年的差距拉得更大。国务院批准发行40个亿,根据市场管理水平和市场容量预测,广东的额度为89760万元,占发行总额度的22.44%,比三北地区另加西南地区四个大区18个省市预分的发行额度总数还要多,出现了畸形发展的状况。
其次是各运动项目间的产业开发不平衡。由于各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取得的成绩有差别,项目的观赏性也不同,因此其产业资源价值、市场容量和效益有很大差异。球类项目市场开发好,非对抗性项目和部分室内项目的市场只是有了适度开发甚至没有市场。
第三,单位间由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土地、房屋、设施等资产资源配置方面的差别,也造成了产业收益上的差距。在地域间如何实现体育产业的共同发展,在项目间如何实现体育市场的共同繁荣,在单位间如何实现国有资源的共享,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很大的课题。
(二)产业结构还有很大的缺陷,产业质量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体育产业结构的缺陷主要表现在本体产业发展还不够大,没有形成支柱性优势。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体育的支柱性本体产业应该定位于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和无形资产开发经营业。三大支柱性本体产业的定位主要是三大产业的巨大市场潜力所决定的。但是三大支柱性本体产业规模还有限,其市场运作也不够十分规范。另外体育产业结构的缺陷还表现在还有缺位的本体产业市场,如体育劳务市场和体育技术市场,虽然目前也存在一些交换交易,但真正意义上的体育劳务市场和体育技术市场并未形成,少有的一些市场行为,如运动员转会也不够十分规范。
产业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体育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发展缺少可持续性活力,市场竞争力不强。已经建立的规模较大,但数量很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了资产重组,扩充资本,包装上市后,如果不抓住抓好生产和经营这个企业赖以生存的支撑环节并切实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那将会遭受到很大的风险。资产重组扩充资本是一回事,生产经营是另一回事。
(三)体育产业的发展缺乏稳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在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消费、投资、净出口三大因素中,消费需求是主要因素,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根据1997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在对国民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中消费占58%,投资占20%,净出口占22%。而在消费中,居民消费占81%,政府公共消费占19%,据此推算,居民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为46.98%。体育消费属第三产业范围内的消费。增加体育消费就会加速第三产业的发展。这对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改善经济发展质量,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但是,如何增加体育消费,运用什么政策手段鼓励社会兴办体育产业和引导、扩大体育消费并无政策可循。我们再举体育彩票的例子,刚才已经讲了,发行体育彩票是政府给予的一项优惠的产业政策,同时在目前情况下,也应该是增加体育消费的一种途径,因为体育彩票的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全部用于支付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有关开支,既有利于增加群众体育消费,也增加了投资。但是,到目前体育彩票的生存力显得十分脆弱,政府还没有给予明确长期稳定的发行政策。所以我们呼吁加快体育彩票立法,并积极创造条件发行以体育竞猜为载体的真正体育彩票。这是体育彩票生存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另外,我们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一些扶持体育产业发展,培育体育市场的相关政策,如鼓励社会和个体兴办体育产业的投资政策,相应的低息贷款或贷款贴息政策,减免税或税款返还政策,允许体育部门或单项运动协会建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政策。
(四)市场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还不高
目前关于体育市场的管理尚缺乏高层次立法,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甚至法规性文件一项也没有,虽然一半左右的省、市、区等大多数省会城市均发布了地方性体育市场管理法规或政府规章,但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仍需要通过高层次立法予以明确,如管理权限的明确划分,执法程序的完善和统一,法律责任的界定。在体育市场管理的实际中,部分体育经营项目存在着权限交叉,也就是说有的部门在越位,同时在不同的地区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甚至在同一地区由不同的部门同时管理,比如保龄球、台球。不到位的情况主要是指一些新兴的体育经营项目尚未实行有效的规范的管理,甚至没有人管理,对消费者的权益带来损害。因此,全国范围内对体育市场管理高层次立法的期望较高。另一个问题是尚未普遍建立行业管理标准。可以说,制定标准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切入点,但目前除个别地区在进行尝试外,全国范围内尚未启动,很多地区的管理停留在简单审查、许可阶段,未实现积极的行业管理。进一步实现体育市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效益化,建立行业服务标准是当务之急。
四
谈一谈体育产业发展的一些思路。未来的五年到十五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新体制的基本框架奠定和完善的时期。新体制所覆盖的领域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个再生产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体育是新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体育产业是整个市场经济框架的一个分支。因此,体育在进入新世纪后也面临发展和完善的问题,我们应该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四个有利于"为原则--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全民族身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健康向上的体育需求;有利于市场机制的规范和发展。在四个有利于的前提下加快体育产业化、社会化的进程,大力发展、开拓体育产业。在未来的五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内,逐步形成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产业体系。
(一)要把体育产业纳入到国民经济的总体发展的格局中去,给予充分的重视和大力的推进
我们要呼吁有关方面,特别是呼吁政府把体育产业的发展纳入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格局中。自1979年开始,体育产业化进行了探索到现在,体育产业已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显示出其经济方面的优势,并在引导社会消费、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方面显露出巨大的潜力。虽然目前我们国家体育产业发展的规模较小,发展不太平衡,但是应该看到其发展的潜力是不可忽视的。市场需求是经济增长的真正和持久的拉动力。作为一个新的经济消费热点和投资热点,各类体育消费正在逐步膨胀。同时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体育产业可以带动许多关联产业,包括第二产业中一系列相关行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相当的一部分行业的发展。促进整个产业结构的发展和生机,与体育产业关联较强、联系较为密切的行业就有六个:旅游业、服装业、交通业、建材业、通信业和机械业。在英国经济结构的42个部门中,体育产业的关联强度居第八位。而且,与体育产业有联系的不仅限于以上六个行业,还有广告业、娱乐业、博彩业、新闻出版业等。正是这种较强的关联性使体育产业能够叠加到其他产业中去,创造1+1>2的效应。也正是这种较强的关联性使得体育产业具有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潜质。这是一项产业能否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重要特征之一。体育产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它是一项非常有前途、充满潜力和机遇的产业,决定了它是国民经济的增长点和必然性,因此发展体育产业必须把体育产业纳入到国民经济总体发展的格局中去。要从这一高度来认识对国民经济的拉动力作用,我想这还需要进一步的提高认识。
(二)从战略上来讲,应该采取因地制宜、梯度推进地区产业协调发展的方针
我国是一个国土辽阔、民族众多的发展中大国。各地区的体育资源、运动技术水平和人文观念、消费意识差别很大,我们不可能要求一刀切,齐
国家对中小学生体育赛事经费标准出了什么文件?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逐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充分发挥体育竞赛的综合效益,现将《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加强领导,管理好所辖内的各类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领导和管理,提高学生体育竞赛的水平和效益,使竞赛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是指全国范围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竞赛。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由国家教委和有关部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单项分会主办。
第三条 举办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要以育人为宗旨,突出教育特色,讲求综合效益,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通过竞赛活跃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发现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检验和提高学校课余训练水平,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发展。
第四条 全国大学生、中学生运动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或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协办。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举行。
第五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及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每年可主办一至二次全国性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
第六条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可根据情况每年举办二至三个项目的单项比赛。
第七条 在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当年,凡已列入运动会比赛的项目,不再安排该项目的单项比赛。
第二章 竞赛项目和竞赛的申办
第八条 全国大、中学生运动会所设项目应按基础性强、普及面广具有一定传统的原则选择确定,每届运动会所设项目不宜过多。
根据现阶段实际情况,全国大学生综合运动会可设置6-8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武术、健美操、羽毛球、网球等。
全国中学生综合运动会一般可设5-7个项目,其中必设项目有: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另外,可选设1-2项易于普及的群众体育项目,如乒乓球、武术等。
第九条 凡承办全国大、中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的单位和地区,应当提出运动会设项方案,报主办单位审定后正式列入该项比赛的竞赛规程。
第十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可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全国中学生运动会:
1、承办地是经济、文化、教育水平较为发达的大、中型城市;
2、运动会承办城市及学校,必须有较好的体育场馆及设施,符合比赛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其它条件;
3、除国家财政拨款外,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以保证运动会顺利运行;
4、承办单位必须遵循主办单位制定的各项规定,保证完成运动会筹备、召开、总结等各阶段的工作。
第十一条 申请承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应当在上一届运动会举办前,向主办单位递交申请承办报告,并需附下列文件:
1、当地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书;
2、承办工作实施意向书;
3、经费预算及经费保证。
第十二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授权的各单项分会主办年度单项比赛,应当上报年度竞赛计划,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提供以下材料:
1、承办单位名称;
2、比赛名称;
3、比赛日期、地点;
4、参赛队数;
5、竞赛规程;
6、经费条件。
第十三条 凡有条件承办全国大学生单项体育竞赛的大专院校,在征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均可向大学生体育协会的单项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审核后,在比赛前一年的11月底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举行。
申请承办全国中学生单项比赛,应经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批准。
第三章 竞赛组织
第十四条 承办单位应在主办单位的指导下,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制定竞赛规程,报主办单位审定。
第十五条 竞赛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竞赛名称、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参赛单位、竞赛日期和地点、运动队及运动员的参赛条件、竞赛办法、录取名次、奖励办法、资格审查、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裁判员、经费条件等。
第十六条 承办单位应在比赛开始前向主办单位报送组织委员会成立方案,经主办单位批准,正式成立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期间的领导及善后工作,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保证比赛公正、有序地顺利进行。在全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递交书面总结。
第十七条 竞赛筹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各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根据比赛安排,排定活动日程表,拟定、印刷有关文件和材料,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有关机构组织各种会议,组织实施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的评选工作。
2、竞赛机构:执行竞赛规程,确保比赛符合各该项目的竞赛规则并按竞赛规程的规定进行。负责比赛轮次和日程的编排;接受参赛队报名,按照竞赛规则的要求,保证比赛场地、器材、设施的正常使用;安排赛前的训练,组织安排裁判员学习和实习,以及赛前的技术会议;编辑竞赛秩序册,定时发送竞赛公报。
3、接待机构:负责参赛队、裁判员以及参加赛会工作人员的迎送、食宿、市内交通等生活安排;负责返程交通票的订购。
4、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依照竞赛规程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参赛运动队、运动员的资格;听取受理意见和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负责处理赛会和比赛期间的一切违纪事件。
5、财务机构:根据竞赛规模制订经费预算及开支原则;提出经费筹集方案,负责经费筹集和资金管理;合理支付各种费用;在比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向主办单位提交结算报告。
6、宣传机构:以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报道,扩大影响;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组织必要的新闻发布会;编印宣传手册;配合集资部门做好广告设置。
7、安全机构:负责赛会期间的食宿、交通、赛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持赛场观众秩序。
组织委员会机构除下设以上机构外,要加设体育道德风尚评选等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其他机构。
第十八条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可设主席团。
第四章 竞赛管理
第十九条 参加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必须取得学籍的在校大学生、中学生、并符合参赛项目竞赛规程中有关“运动员条件”的各项规定。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运动员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外,主办单位有权进一步追究派出单位或直接有关人员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对学生运动员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登记,并实行统一的计算机储存管理。凡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校每年对招收的运动员要进行统计,并向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举办的各种竞赛活动。
第二十一条 比赛报名办法必须按所参加比赛的竞赛规程中有关报名规定进行。
第二十二条 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原则上不收取报名费,如确需收取报名费的,必须报请比赛主办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 参赛队应按竞赛规程所规定的人数和日期报到,同时交验学生身份证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 比赛场地、器材、设施要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大型比赛应有必要的摄录像设备。
比赛一般应安排在学校的场地或体育馆进行。
第二十五条 运动队应安排在条件较好的学校食宿。宿舍、餐厅及周围环境应清洁、卫生,能提供保证运动员赛后的热淋浴条件。必须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保证运动员营养的需要,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
裁判员、运动员应分离住宿和就餐。
第二十六条 赛会期间任何人员不允许将家属、亲友及无关人员带住赛会。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参赛或工作资格。
第二十七条 运动队成员、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大会制定的制度和纪律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确保比赛驻地、赛场的安全。参加比赛的各队必须按要求办理全队人员比赛期间阶段性人身保险,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第二十九条 比赛场、馆内一律禁止吸烟。
第五章 裁判员的选派和管理
第三十条 在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的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其他裁判员按竞赛规程中有关规定选聘。
第三十一条 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所有裁判员均由主办单位选聘。
第三十二条 凡由主办单位选派的裁判员差旅费由赛区负担。裁判员在比赛期间所有的食宿费、裁判员酬金均由赛区负担。
第三十三条 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主办的大学生单项体育比赛,裁判员的选聘方案及主要裁判人员名单,要在比赛前一个月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批备案。
第三十四条 裁判员在执行裁判工作时要认真执行裁判员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介入裁判工作以外的事情。对违反此规定者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停止工作等相应处理。
第三十五条 如无特殊安排,裁判员到赛区参加工作,应自备裁判服装和裁判工作用品,裁判员临场工作时必须佩带级别标志。
第三十六条 每次竞赛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裁判长负责组织全体裁判员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连同填好的裁判员工作报告表送交主办单位。
第六章 资格审查、竞赛纪律及申诉
第三十七条 为端正赛风,对比赛中出现的运动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其他违纪行为,比赛组委会的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据竞赛规程、竞赛规则、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分别情况作出警告、停赛、通报或取消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资格的处理决定。比赛组委会的纪律与资格审查机构的处理决定为最终决定。
第三十八条 参赛各队均有举报和申诉权。举报和申诉时要注重证据,要出据经团(队)领导核准签字后的书面材料及一定数额的举报、申诉费,否则不予受理。
第三十九条 对参赛运动员服用违禁药物的检测和处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体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竞赛财务管理及经费支配
第四十条 举办学生体育竞赛应贯彻勤俭办赛的方针。比赛预算要符合比赛基本需要,并有可靠的资金或财源保证。
第四十一条 凡与比赛有关的一切经费来源要独立设帐,由专人管理,并健全财务收支制度和监督、审计制度。要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二条 比赛主办单位有权决定对其所主办的比赛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四十三条 以赞助单位产品名称、标志命名的比赛,必须征得主办单位的同意,否则不得冠名。
第四十四条 凡承办大、中学生运动会的单位、地区以及承办规模较大的全国大、中学生体育单项比赛的单位,以运动会或比赛的名义所征集的赞助款,广告、售销体育彩票的费用等行政拨款以外的收入,应按总收入5%的比例上缴大、中学生体育协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包括哪些?
体育管理费,运动员培养训练费、体育竞赛费等。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保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把学校体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并做到与教育总经费的增长实行同步增长。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的体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六条保障条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为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是指学校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比赛。
学校体育工作应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强身健体活动,重视继承和发扬民族传统体育,注意吸取其他学校体育的有益经验,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