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安全知识分享

专注于互联网知识技术分享平台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与教育招生(重庆师范大学体育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系的录取分数线 体育专业要多少分? 文化成绩要多少分? 谢谢 有急用!

重庆师范大学文科、综合统招513、542。重庆师范大学理科综合、统招 517、531层次控制线最低录取分最高录取分专科190、服装 227、服装252、美教227、美教 252。

是算综合分的,首先分数要上线,其次是由高考文化分数线除以本地专科一段的线,乘以100,再加上体育专业分,这就是综合分了。 不过,这个只针对重庆本地。其他地区,按当地的为准。

根据该校收分情况来看,看是收的体育还是文化,不过前提是高考成绩一定要先过了本科线,其次就是看上线后是收文化还是体育了,当然收体育的话是没问题的,文化就还得看高考成绩了,不过历年都是上线后收的体育成绩 。

重庆师范大学有哪些优势 招生的范围要求是什么

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高等师范学校之一。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西部设立的首个“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在重庆设立的唯一“全国职业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学校是教育部“信息技术及应用远程教育基地”。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师范大学。一个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教师教育体系已经形成。

学校现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有沙坪坝老校区、大学城新校区、北碚校区三个校区。图书馆纸质图书总量226万册,中外文期刊35000余种(含电子期刊),中外文数据库29个,特藏文献93560册,实行“全天候、全开放、大流通、大阅览”和“藏、借、阅、咨”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学校是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重庆市园林式单位、重庆市十佳市容整洁单位、重庆市森林校园。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0000余人,在校研究生2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6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42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1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0%,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33人。学校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获得者3人、国家级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2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19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重庆市名师奖”教师4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41人。

学校拥有17个学院、4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及中职硕士、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一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工程中心、11个市级重点学科、4个市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市级重点实验室、2个市级创新团队、1个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5门市级精品课程、8个市级教学团队、2个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

学校的教学科研成果显著,教学及人才质量不断提高。“十一五”以来,先后承担国家“973”和“863”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84项,省部级项目44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7421篇,其中被SCI、EI、ISTP收录411篇,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8项。在近年的优秀教学成果评比中,我校教师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7项。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2项、全国二等奖9项、重庆市一等奖18项、重庆市二等奖52项;在全国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1项、重庆市一等奖1项、重庆市2等奖3项、重庆市成功竞赛奖10项。学校连续12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等部委评为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把握教育国际化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在印度尼西亚、卢旺达等国创办“汉语师范学院”、“孔子学院”。特殊教育学院成为国际聋人高等教育网络组织(PEN项目)的成员。

第一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

2、体育教育专业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肝功正常、无色弱。

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应用技术)专业、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条 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给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

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结合相关科目成绩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一二志愿间级差10分,其它志愿间级差5分。

5、在专业录取计划已经满额时,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综合分或专业成绩录取。

7、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方案,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B 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作为新中国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拥有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到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的特色办学格局。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中国政府奖学金、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的接收学校,是重庆市中外人文交流特色高校。

1.学校全称:重庆师范大学

2.国标代码:1063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6.就读地点: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按专业不同分别入读大学城校区和北碚校区

7.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2个,市级十三五重点学科14个,“人工智能+”等特色学科群和数学与信息科学等优势学科群8个,国家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8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37个。学校是国家“卓越教师”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学校。

学校获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62个;重庆市唯一获批的首批“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由我校牵头组建。

学校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5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人。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专门人才29人次,有教育部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30余人次。

学校占地面积268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各类纸质图书270余万册,本地镜像电子图书104万种,本地镜像资源容量55TB,数据库46个;固定资产总值23.46亿元。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编制

第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长寿、江津、合川、永川、綦江、铜梁、开州、云阳、秀山、酉阳等区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八条 我校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注册两校学籍,两校联合设置课程和教学大纲,共同授课。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英方派送师资到我校授课,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年进入英国知山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英方院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知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计算机类、酒店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开展 “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以下简称121项目实验班)试点,考生入学后可根据意愿选择分流到该项目进行培养。该项目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报考语种不限;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一条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音乐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生不低于163厘米;体育教育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3.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及设计学类各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二条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慎重报考;口吃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 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双簧管、低音提琴、长笛、架子鼓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上30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的考生;

(3)若分数相同,普通类专业依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体类专业依序比较专业、文化成绩。

(4)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舞蹈学在山东认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排序分:

——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计算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计算排序分;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综合分计算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音乐表演按专业成绩计算排序分。

(5)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按专业成绩计算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3.艺术教育专业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限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合格者报考,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江苏省录取原则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科目5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4合格。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6.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七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年初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普通类专业学费3000-6875元/生•学年,艺体类专业4375-11500元/生•学年,其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8000元/生•学年(以重庆市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北碚校区住宿费400元-800元/生•学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八条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二十条 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设“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以多种资助渠道。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重视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生源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zsb.cqnu.edu.cn

招办邮箱:cszb@cqn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5911111

监察处电话:023-65363403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邮政编码:401331

重庆师范大学体育类 最低录取线是多少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划定,由于条件各异,分数线的分差可能很大,最高与最低相差超过100分。如2004年山东省最低分数线理科为374分,同年青海省最低分数线理科是240分,相差140多分。无论差距多大,但是各地确定分数线的办法是相同的,都是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人数来划定。一般按略多于计划数划定,多数是计划数的1.1-1.2倍,全省考生按考分的高低排下来,排到该人数时的分数,就是当年该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只有达到该分数的考生才有资格被录取。

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报考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统考)专业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办建议高校录取原则与投档原则保持一致的,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若省级招办没有具体要求,我院按照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

  • 评论列表:
  •  瑰颈傻梦
     发布于 2022-07-28 19:36:16  回复该评论
  • 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

发表评论:

Powered By

Copyright Your WebSite.Some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