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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场馆如何走出困局
昨日,两条有关公共体育设施收费的消息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一条是全国唯一一个在污水厂上盖建的公园——布吉污水厂街心公园园内体育场所拟实行封闭收费式管理遭到居民反对;另外一条则是政府耗资亿元建设的中心公园运动场开始收费试业,网友质疑公共资源被承包牟利。
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建起来的公共体育设施,被指承包给商业机构牟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几年,学校体育场馆承包给商业机构,收费开放就曾经引起过广泛的讨论。面对种种质疑,虽然政府最终要求全市所有学校的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最终结果却是“两败俱伤”——钱是不收了,可学校也把门关了起来。现在还有几个人到学校打过球?没有专人管理,没有专款对场馆进行维护,大家晚上或者周末有时间运动时,对学校而言却是休息时间,显然免费开放成为了一纸空文。
首先,管理上必须要有章可循,必须从制度层面明确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到底能不能引入商业机构运营。现在,公款建设的体育场馆一提到收费,就马上会被指公共资源成为私人牟利的工具。可事实上,连北京的“鸟巢”都是由商业机构来运营,那是不是说“鸟巢”也成为了某些人牟利的工具,显然不能这样说。鸟巢由商业机构来运营,不仅可以让专业机构来做专业的事情,保证鸟巢发挥最大的效益,还能为国家节约大量运维成本。因此,要让公共资源发挥最大效用,能不能引入专门机构来运营是第一步。
其次,应该明确政府投资的公共体育设施能不能向老百姓收费。以公平、相对低廉的价格向公众提供一些公共服务,其实是国际通行做法。事实上,这些年来,深圳体育馆等诸多体育场馆,也是有偿向社会开放的,只不过作为公共设施,他们会划出一定的时间和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以体现其公益性。为让体育场馆有足够资金进行后期维护,更好地为老百姓服务,适当收费毫无疑问是必要的。当然,这些场馆的收费必须要体现公益属性,收费标准要低于商业体育设施,收益仅是为了保障场馆的运维费用,而不是牟利,也只有这样当面对质疑时,政府才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收费并不是因为部门利益,而是为了给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实,只要这些规定是符合公共利益的,公开又何妨呢?公开不仅能以正视听,避免类似问题成为公共话题。公开还可以避免暗箱操作,对政府和商业机构形成监督。公开更可以形成社会共识,让此类问题不再成为困扰大家的公众事件。
浅析高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利与弊
体育场馆是学校体育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它的利用和发展对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民健身运动开展以来,我国40%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过政策法规,鼓励或要求学校场馆对社会开放。其中不乏有效的探索,也有一些值得推广的做法。
符巍教授在《试论高校与社区体育资源的共享》中提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诞生的我国城市社区体育是我国城市社会体育发展主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特别是近10年,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社区体育以其特有的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全民健身运动中
曹焕男教授在《河北省高校体育场馆开放现状及对策研究》中提出: 当前,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场馆占据了我国体育场馆总数的三分之二左右,而规格齐全、设施完善、档次较高的体育场馆设施主要集中在高等院校。作为高等院校教学设施的一部分,高校体育场馆是为高校体育教学服务的,基于观念与体制上的束缚,外加管理上的问题,这部分场馆较少对外开放,难以成为大众体育健身的场所。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体制的深刻变革,高等院校正日益步入市场经济的发展轨道,不能完全通过国家计划拨经费的形式来维持一种简单的只投入不产出的状况,而必须通过相应的经营活动创造必要的经济效益。
赵树安 陈有财 教授《高校体育场馆使用效率与效益研究》中提到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给许多领域都带来了无限机遇与挑战,体育事业也如此。在改革这个大环境中,体育事业发展速度一日千里,作为我国体育事业重要内容之一的高校体育,不可避免地会或多或少受到影响,人们在看到体育产业化给体育事业发展所带来的诸多益处的同时,也在思考能否借鉴体育事业的一些做法,将高校体育中可以产业化的部分推向市场,挖掘高校体育商业价值,开发高校体育市场,以解决高校体育资金短缺、设备陈旧等一系列问题。虽然有的高校已经实行体育场馆有偿使用等方法,但其离市场化的程度还比较远。
钱一鸣教授在《浅析高校体育社会化》中提到:传统的高校体育在很多方面制约着学生的个性发展,也难以适应社会的需要及向社会化转变的进程。现代教育体制和培养目标呼唤着高校体育的改革应与社会接轨,最终实现社会化。因此,在高校教育体制改革中,高校体育社会化问题同样有着重要的战略地位。
因此,本人对娄底高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调查认为:让闲置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走向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是一件益国益民的大好事。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是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借鉴各地经验,由政府主导,多方联动,逐步推开。
高校体育馆在以体育教学为主的前提下,如何在管理上提高体育馆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是目前高校场馆管理者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只有将高校场馆进行统一的体育硬件资源整合,保证教学,面向市场,充分考虑场馆多功能性和效益,坚持“以体为主,多种经营”,加大体育竞赛市场的开发,充分发挥和利用高校体育设施资源与技术,才能在高校体育设施管理工作中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两个效益同步增长。
对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有何建议
要不要对外开放,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在全民健身背景下,公共体育设施不足是一个基本现状,针对体育场地设施不能满足人们的锻炼需求这一问题,拥有大量体育设施的学校自然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许多人提出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资源,来实现学校与社会上的互补。然而又有人担心在学校体育对外开放后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如挤占学生的体育学习锻炼的空间问题,存在对外开放的安全风险问题,以及设施设备维护问题等,直接导致校方在对待学校体育设施开放持消极态度。
针对开不开的问题,有人提出不应该开,如华师曾诚表示:场地设施设备较充足的学校只有少部分,大部分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数量和质量都达不到规定标准,连学校基本体育课和活动都保障不了,一旦对外开放势必更加挤占了学校体育的资源。马文凯提出学校的主要责任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只要能做好教学工作就,已经是对全民健身最大的支持,把有限的学校体育资源一味的对社会开放是强加给学校的负担。宁大小佟还提出公立学校属于国家投资的理应负担社会责任,而民办私立学校不是公共性质,可不开放。欣欣则提出对外来运动者出现安全事故处理难,事故后当事人或家属习惯性地把责任归于学校,肆意在校园吵闹,而学校为避免影响扩大,即使自身不负有法律责任,通常会选择赔偿来息事宁人。这是我们的社会普遍缺乏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导致的,这种局面不改变,则学校在对外开放中始终忧心忡忡。
大部分人认为应该开,一方面当下社会体育场馆资源不足和群众的建设需求不断增加都是现实情况,还有就是我国的教育属于准公共产品、学校基本都是由政府投资兴建的,理应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对外开放有一个重要前提:不影响教学。川师姚俊杰认为在当下社会体育场馆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应当适当开放,如集大彭林认为应该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对外开放。不同的学校面对不同的现实情况,一刀切的开放形式必然会引出很多隐患,如徐亚文提出寄宿制的中小学由于长期有大量的学校在学校生活,这类学校如果对外开放就会对在校中小学生造成较大影响,也会有很大的安全风险。不同级别的学校体育资源拥有情况也是不一样的,高校拥有大量的高大体育场馆和专业的体育设施,这些设施在很大程度上在日常教学中是用不着的,高校应该加强对外开放,加之高校学生都是成年人,学生的人身安全风险相对较低。而中小学则应该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