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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有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民众开放的建议(1000字左右)
- 2、如何共同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 3、校园的体育设施水平,具体需要如何提高呢?
- 4、从政府和人大角度为促进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提出几条合理的建议?
关于有效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民众开放的建议(1000字左右)
一、人民政府应当争取奖励,专项资金补助,彩票公益金补助等措施,鼓励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体育健身设施(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属于教育设施,不属于公共设施,是提供给在校师生进行正常教学使用,需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并且主要是利用节假日时间进行维护和管理。 为了有效维护学校的教育秩序,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节假日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主要面向学校所属辖区,即适度地向社区开放,且必须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前提。参考各地做法,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工作应由所在社区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社区所在学校配合,共同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并取得当地治安机构的支持配合,学校负责出入证的制作和管理,由社区登记发给居民,并将名册送交学校备案。实施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应有一定的经费保障,用于场地器材的维修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补贴,经费应由社区负责筹集。探索学校体育场地向社区开放的途径,使学校体育设施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二、对于需要支付一定运行成本的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可以适当收费,但收费收入应当专项用于。三、在强制性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同步建设配套全民健身设施,已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逐步完善配套全民健身设施,同时提出,鼓励单位内部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总之,全民健身的基础就是要有足够的体育场地和设施,而要做到这一点,新条例显然还需在强制性或制度创新上下更多功夫。
如何共同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制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不仅是群众锻炼身体的需要,更是促进经济增长、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全民健身成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我省应及时制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一指导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方案和年度计划,提出公共体育服务目标任务,每年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公共体育服务项目。
二、创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推进,需要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共建共享。在省级层面应做好统筹协调和示范引领,建立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参加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专业化建设,发展壮大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和社区体育社会组织。加大经费投入,形成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依托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公共体育服务。
三、发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支柱产业。把发展体育产业、拉动体育消费作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为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产业支撑。打破公共体育服务产业领域垄断,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拓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渠道。设立由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在安排文化产业、服务业、科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时,也将体育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研究制定鼓励群众体育消费的优惠政策,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推广医保健身一卡通等方式,提高群众体育消费能力。
四、加强城乡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和健身步道服务内涵,大力推进户外健身营地、体育公园、社区俱乐部等深受群众欢迎的设施建设。加快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采取财政贴补等方式,在确保教学生产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努力推进学校等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五、广泛开展城乡居民群众性体育活动。省级层面要加强指导,推动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乃至行政村(社区)依托本地实际,打造特色品牌体育活动,影响和带动小型多样、喜闻乐见的群众性健身活动经常开展。重视不同人群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求,特别要重视青少年体育,大力实施《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青少年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推动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推进我省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公共体育资源和服务要素协调配置。加强农村全民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建设、群众组织网络和科学健身指导,努力改善农民健身条件。大力促进区域公共体育服务协调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统筹,推动苏北地区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苏中与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苏中地区加快崛起。按照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要求,推动苏南地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七、加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组织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要,通过内部协调,建好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组织,配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人才队伍,积极拓展乡镇和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体育服务功能,推广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鼓励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管理工作。
校园的体育设施水平,具体需要如何提高呢?
校园的体育设施水平,具体需要如何提高呢?下面就我们来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番探讨,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到有需要的朋友们。
学校体育设施建设水平明显落后。要加以改善,必须注意下列问题:
第一,学校体育设施配套齐全。现下学生的身体素质大减。但是,学校体育设施仍很落后。我们要建造一整套运动器材。唯有如此,才能给学生具备一个好的锻炼环境。校方须具备体育场、橡胶跑道、足球场地、游泳馆、篮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网球场等设施。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举办一些与之相关的体育课。能更好地培养学生。
其次,要对体育场地进行科学管理。虽然很多学校有很好的运动设施。但是他们忽略了设备的管理。有些学校长期闲置这些运动设施。有些学校的体育场馆被严重损坏。这就造成了体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高校应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要对场地进行开放。在体育方面,我们应当普及。合理安排体育设施开放时间;对这些体育设施,也要定期保养和更新。我们应当保护设备。同时,我们也要避免安全隐患。要努力提高体育器材的使用寿命和效益。
第三,增加对学校体育设施的投资。现下,许多大学已经成为体育设施。但是,很多运动设施却严重老化。这两个地方都很危险。很多学校认为运动器材并不重要。只是维修和修理这些陈旧的安全设备。学校应加大对学校体育设施的投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校方应小心保养这些运动设施。校方应大力建造必要的体育场馆。
结语
至于有了更好条件的体育场才能有助于学生们体育素质的提升,更有利于国家未来的发展。
从政府和人大角度为促进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提出几条合理的建议?
一、政府措施
(一)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投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增加适合中小微体育企业的信贷品种。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推广和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政府引导,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鼓励保险公司围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户外运动等需求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
(二)完善健身消费政策。
各级政府要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要加大投入,安排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要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进一步研究鼓励群众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
(三)完善税费价格政策。
充分考虑体育产业特点,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和设计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业按3%的税率计征营业税。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完善规划布局与土地政策。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支持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体育产业理论研究,建立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加强创业孵化,研究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政策。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
(六)完善无形资产开发保护和创新驱动政策。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七)优化市场环境。
研究建立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创新市场运行机制,推进赛事举办权、赛事转播权、运动员转会权、无形资产开发等具备交易条件的资源公平、公正、公开流转。按市场原则确立体育赛事转播收益分配机制,促进多方参与主体共同发展。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除奥运会、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外的其他国内外各类体育赛事,各电视台可直接购买或转让。加强安保服务管理,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二、人大监督
(一)健全工作机制。
推动各地将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人大立法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问题,研究推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体育产业发展相关任务要求。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项目和区域,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产业发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二)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体育产业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清理和废除不符合改革要求的法规和制度。完善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统计制度。建立评价与监测机制,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我国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加强体育产业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实体育产业工作力量。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
(三)加强督查落实。
各级人大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文件。要针对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