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河南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 2、国家体育政策
- 3、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 4、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下发《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 5、2015年到2020年我国关于社会体育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 6、在当前国家教育双减大抓体育的大趋势下,体育专业学生的利与弊?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政策是怎样的?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须高于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20分(含20分),且男子身高在170cm(含170cm)、女子身高在160cm(含160cm)以上的考生中,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河南师范大学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在通过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水平测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4.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本科)统考成绩,体育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按照体育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国家体育政策
围绕学生体质健康的大事
青少年的体质健康是国之未来与根本,他们的体质与健康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注的重要议题。
第1件:教育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坚持健康第一。
教育学生树牢“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学会和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为人人终身健康、建成健康中国奠定基础。
——健康教育的课程从内容循序渐进的推进,以及什么人来教、怎么教、教什么,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这是一个历史性的突破,也就是把我们学校的健康教育的内容真正规范化,特别是要系统化,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来努力实现教学的效果。
——提升学生健康素养。
聚焦以健康观念、健康知识、健康方法、健康管理能力等为主要内涵的学生健康素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行为和习惯,保持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形成健康文明校园文化。以中小学为重点,注重大中小幼相衔接,完善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以主题教育为重要载体、以日常教育为基础的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健全学生健康素养评价机制,纳入教育评价改革,形成学校全员促进、学生人人健康的良好氛围。
——增加体育锻炼时间。
按照教会、勤练、常赛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强化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健全体育竞赛和人才培养体系。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全员运动会、亲子运动会。严格落实眼保健操、课间操制度,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习心得:这是最新的关于健康教育的阐述与规定。强化健康教育的规范化与系统化,注重实效性。
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扩展资料:
总体说来,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如没有对公民及其体育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表述,权利保障机制严重缺失;体育纠纷越来越多,但是纠纷解决机制明显缺位;目前,体育事业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而体育市场却是无法可依、管理混乱。
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难有一个准确定位和协调机制;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体育事业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等。对于在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 些问题,都亟需通过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来加以解决。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已经对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繁荣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背景之下,借奥运东风,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与时俱进,自当时不我待。
中国现行《体育法》应该逐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界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法律身份,明确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动员的运动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规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退出机制。
规范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性使用行为,使“刘翔们”及“足球”的类似问题,有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下发《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以下简称体校)管理,促进体校全面贯彻国家体育、教育方针,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体校是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少年儿童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特色学校。第三条 体校的主要任务是为国家和社会培养、输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以及具有体育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骨干。第四条 体校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和教育方针政策。第五条 体校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共同领导,共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体校文化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体校的体育训练和日常管理工作。第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体校。
举办体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第七条 体校应当从实际出发,采取独立办校或依附体育场馆、普通中小学办校等形式。第二章 条件与审批第八条 体校应当根据本地区的体育传统和运动项目布局开设办学项目。第九条 体校必须具备与所设置运动项目相适应的训练场馆、器材设施。集中学生文化学习的体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具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第十条 举办体校必须由申请举办的单位、个人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体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抄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凡是冠以“中国、国家、全国、国际”名称的体校必须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第十一条 申请举办体校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审批工作应当以体校的设立条件、设置标准为依据。要有利于体育、教育事业的发展。第三章 招生与学籍第十二条 体校面向普通中小学招生。
招生时必须严格进行体检、选材测试(包括骨龄检查、身体形态和机能评定、身体素质测验)和文化考核。第十三条 体校必须按学年度招生。体校招生时,应当同时将不适宜在体校继续进行专项运动训练的学生,调整回原输送学校。第十四条 体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集中学生进行文化学习的体校,录取学生时必须将其学籍转入体校,同时保留原输送学校学籍;依附普通学校进行文化学习的体校,学生的学籍由依附学校进行管理。第十五条 体校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中、小学毕业证书;专项运动训练达到运动员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运动成绩证书。第四章 思想品德和文化教育第十六条 体校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体校的教育内容,应当遵循少年儿童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从体校工作和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第十七条 体校应当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品德教育,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体育精神及体育职业道德教育。第十八条 体校应当保证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课程。
依附普通学校进行文化学习的体校,应当和所依附的学校签定联合办学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体校制定的教学实施计划必须报主管的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第十九条 体校学生因参加体育竞赛误课或文化考试不及格的,应当适当减少或暂停训练,集中时间补课。第五章 体育训练、竞赛第二十条 体校应当贯彻“选好苗子、着眼未来、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训练原则,认真抓好选材、育苗、启蒙和基础训练工作。第二十一条 体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青少年儿童教学训练大纲》所规定的内容和任务要求,进行科学系统的训练。第二十二条 体校应当根据学生文化教学和体育训练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生的训练时间。第二十三条 体校应当坚持形式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通过竞赛推动少年儿童体育训练的普及和提高。第二十四条 体校学生可以代表体校和原输送学校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竞赛活动。
学生竞赛代表资格发生争议的,由主管的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体育运动竞赛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2015年到2020年我国关于社会体育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有哪些?
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扩展资料:
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育法》第五十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育法》第五十一条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体育法》第五十二条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体育资金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的资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在当前国家教育双减大抓体育的大趋势下,体育专业学生的利与弊?
有利方面是进入职业的激烈程度增加,对中国体育发展有更大的推动作用,可以促使我们不发达的几个项目想着良性循环发展,不利的条件是体育涌入大量体育生,中国体育竞争就会激烈,内卷的问题就会加剧(冷知识,我国体育目前已经是世界一流水准了)。
当然根据行业不同竞争压力也不同,比如篮球和足球竞争不算激烈,如果是举重、跳水、乒乓等项目就很难竞争,从趋势来看未来大学生体协的地位会越来越高,很多专业背景(专业体校训练)会转而进入大体协中,导致学生时期竞争都会比较激烈,而体育行业其实淘汰率也很高(受伤几率大、进入职业几率也不算高)。
另外体教结合只是初级水平,体协和专业体育协会需要进一步交流,总之我认为利大于弊,希望未来的体育生努努力,争取未来中国体育年年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