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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是黄河上游甘青宁三省(区)唯一的财经大学。
学校教学、科研、生活设施齐备,占地面积达1700余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8734万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84万册、电子图书246.86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体育运动场馆总面积10.81万平方米,共有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训练场所;校舍建筑面积73.01万平方米,现有14栋学生公寓楼,分别在和平、段家滩两个校区;有学生餐厅等,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6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6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38人;在专任教师中,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人才、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
学校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本科专业60个,其中金融学等6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统计学、会计学、市场营销等3个专业获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等7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财务管理等16个专业获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会计学等35个专业在甘肃省第一批次招生。招生涵盖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内高班、少数民族预科、艺术类、专升本等多个类别。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万余人,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博士研究生25人,留学生72人及继续教育学员4500余人。
学校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形成了以政府决策咨询、现代财政、电子、商贸流通、文化产业发展、地方法制建设为特色的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学校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有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等11个校级科研机构;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获得甘肃省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理论经济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统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应用经济学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甘肃省属高校中最早获得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具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单位资格。近五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2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4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0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47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重视挖掘校地合作资源,校院两级分别同省内外有关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荣获“1+2+1”项目10周年特别贡献奖,被国家外专局列为“西部中青年干部英语强化项目”重点培训基地。
学校经过68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和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 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 2020年我校共有60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 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以上,技术科目合格;投档成绩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投档成绩、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理科类考生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优先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投放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具体招录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由美方学校收取,每学年学费预估2万美元;第四学年按我校当年录取专业收费标准收取。(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注:入学报到时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则按省发展改革委最新批复或按规定备案后的标准执行。)
第六章 奖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贫困生资助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在校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4项专项奖学金及毕业生奖学金。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毕业生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各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贫困生资助项目
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学年、二等2300元/人·学年。学校设有企事业单位(个人)、社会慈善机构等资助的各类助学金。除以上资助项目外,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支持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以地方政府牵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开展,各省区均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用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
联系电话:0931-5259988
兰州财经大学怎么样?
简介:兰州商学院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甘肃职工财经学院,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是甘、青、宁三省(区)唯一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的财经类高等院校。学校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原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7月,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段家滩、和平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1.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669.97万元,图书馆藏书164.82万册,是甘肃省重要的经济管理类文献资料信息中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00余人、本科生近13000人、各类成人教育类学生5000余人。 学校设有经贸、金融、工商管理、会计、统计、信息工程、外语、艺术、商务传媒、法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主义、继续教育等14个二级学院和体育教学部;设有经济研究所、敦煌商业文化研究所、理财规划发展研究中心、西部经济开发研究中心、注册会计师培训中心、法商研究所等16个研究所(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186人,其中专任教师739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400余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园丁奖”获得者、甘肃省“青年教师成才奖”获得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甘肃省劳动模范等60余人。 学校现有统计学、会计学、国际贸易学、金融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拥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具有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资格和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单位资格,具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两大学科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现有省级精品课程13门、本科专业35个,其中统计学专业是教育部“第二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质量为先,以科研促教学,积极发挥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办学功能。2004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02项,国际合作项目5项,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6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4000多篇,其中收录于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引文检索系统的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教材180部,为甘肃及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兰州商学院学报》,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伍斯特大学、法国欧亚管理学院、美国特洛伊大学、北亚里桑那大学、鲍尔州立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承担中美“ESEC培训”项目、新西兰政府资助的“甘肃省少数民族妇女权益保护培训”项目、欧盟便捷基金项目“借鉴欧盟经验,促进甘肃省资源依赖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和日本学术振兴会项目“丝绸之路(中国段)饮食文化”等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经过5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为国家特别是为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3.6万名经济管理类专门人才,现已成为甘、青、宁三省(区)重要的财经类专业人才教育基地、经济管理研究与咨询基地及财经类在职干部和人员培训基地。 面对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校确立了“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和“与时俱进抓发展,开拓创新抓改革,勤政廉洁抓管理,求真务实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坚持走内涵提升与规模发展相结合、专业优化与人才需求相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相结合的发展道路,争取早日把兰州商学院建设成为在西北地区有重要地位、全国同类院校中有一定影响的教学型财经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两个校区有什么区别?
兰州财经大学两个校区的区别:
1. 专业不一样
段家滩校区是兰州财经大学的本部,校区内有研究生学院,艺术学院和信工学院。
榆中和平校区是新校区,除本部的学院外其他学院都在榆中和平。
2. 环境和面积不一样
段家滩校区毕竟是老校区在教学设施环境,和住宿条件方面都是不如和平校区的。
3. 交通出行
和平校区离市区比较远,虽然有公交车但是交通还是没有段家滩校区方便。
扩展资料:
院系设置:
据学校官网2016年5月显示,学校设有会计、金融、统计、工商管理、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工程、财税与公共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商务传媒、外语、艺术、农林经济管理、国际教育、继续教育等16个学院。
以及体育教学部、MBA教育中心、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教学中心)等3个教学部(中心),开设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56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兰州财经大学
甘肃在建一座大型体育场,总投资约5.81亿,何时能建成呢?
甘肃这个省份如今大家都是比较的熟悉了,已经是国内著名的旅游大省,近些年来随着交通网不断的完善,境内的旅游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旅游业为当地带了不小的收入,也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甘肃众多的城市当中,发展最为出色当属于省会兰州市了,提到兰州很多人都会想到兰州拉面,作为甘肃的省会城市,兰州的综合实力还是比较的强悍。
兰州也是甘肃的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教中心,所以对于它的发展建设甘肃一直都是非常的重视。在兰州有一座大型体育场如今正在积极建设之中,这座体育场虽然是是新建,但是对于兰州人们而言却并不陌生,它就是七里河体育场,兰州的七里河体育场是拆除之后重新建设的,原先的七里河体育场已经年代久远,设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拆除重建。
重新建设的兰州七里河体育场在2019年的11月份举行了动工仪式,建设这座新的体育场预计总投资约5.81亿元,新建的七里河体育场总建筑面积大约为93786.37平方米。该体育场地建设整体以“一心、两轴、五区”规划,所谓的一心指的是体育场作为场地中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核心建筑,其它的建筑将围绕着体育场展开,两轴指的是场地将由东西、南北两条景观中轴线划分开来,五区指的是场地将分为对外接待区,体育场馆区,运动员公寓区,室外训练区及绿化休闲区。
新建的兰州七里河体育场是一个地下两层,地上三层的建筑,地下二层将成为停车库,地下一层将用作于内部训练馆,对外全民健身馆、休闲吧、贵宾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功能。地上一层为体育场功能用房,地上二层为观众服务用房和贵宾休息用房,第三层则是VIP包厢和赛时转播用房及控制室。
兰州七里河体育场预计将会在2022年建设完成,建成之后将会成为兰州的又一处地标性建筑,该体育场的设计造型独特新颖,符合兰州特色,建设的过程中融入现代建筑的设计手法,使中心的空间形态更具整体性,看上去更加美观。
兰州七里河体育场建成之后可以满足体育赛事、全民健身和职业教育的使用要求,将为兰州人们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场所,大家对于这座体育场的建设是不是很期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