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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体育特长小升初(苏州中学招体育特长生吗)

本文目录一览:

小升初体育生免费保送_真的吗

真的。

1、申请小升初的体育特长生应学习努力,品行端正。

2、申请小升初的体育特长生原则上应是在籍在校且居住在本区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

3、参加近两年区教育局(体育局)主办的比赛(和市赛对口项目)获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二名且运动成绩优秀者。

4、参加近两年市教育局或体育局主办的比赛,获个人前四名、团体前三名且运动成绩优秀者。

5、运动成绩已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且获得证书者。

6、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面试同意。满足这些条件小升初体育生可免费保送。

哪些属于小升初特长?

一、区优干、区三好、区优少

除了学科成绩的优秀,各大名校也十分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因此能证明学生德智体美劳均优秀的区优干、区三好、区优少就十分有用。

评选方式:作为实力助攻的区级优秀学生称号,五六年级获得更好,能获得的孩子成绩一般也会很好,一般由所在学校评选,每个班名额在1-4人左右,由班级、学校评选后上报区教育局审核。

二、全国中小学语文综合能力测评

全国中小学语文综合能力测评是由《中国教师》杂志社教育研究中心主办的,测评内容包括听(知识问答)、说(超级演说)、读(情景朗诵)、写(基础写作)等多种形式。测评时间为每年的5月中学和11月中旬。

由于现在小升初不能再动笔考试,只有几分钟个人面试时间,因此语文水平测试的超级演说环节就显得特别重要,可以作为小升初面试的一场大练兵。

三、全国汉语作文考级

全国汉语作文考级暨现场作文大赛是有由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听说读写教学分会主办,是一种全新的作文评价体系,是一种规范、系统、科学的作文评估方法。适用于中小学作文水平发展的各个阶段,分为12个级别,与小学至高中各个年级相对应。测评时间为每年的2月和8月。

在2015年前小升初择优有笔试环节的时候,各个名校基本都会要求学生写一篇短作文,考察学生语文、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名校对作文这块还是相当重视的。所以,如果孩子的作文水平能得到权威认证无疑是对增加小升初择校砝码有着添砖加瓦的作用。

四、艺体获奖证书

这个仅针对走艺体特长生择校的道路的学生。一般来说各大学校每年对艺体生需求不一,门槛不一,只要专业对口、符合报名条件即可。不过值得关注的,虽然好报名,但学校在考核上十分严厉,招生人数也不多,因此想要通过选拔,个人专业实力就非常重要了。

艺体类证书一般分艺术类和体育类两类证书:

(1)成都市学生艺术人才大赛获奖证书

每年都会举办该证书是报考初、高中艺体特长生的重要证书之一。

(2)体育运动类证书

参加全国、省、市、区、校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运动员证书或奖项,是报考体育特长生的重要证书之一。

五、科技获奖证书

科技创新在近年来受到教育部门大力提倡,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将此作为小升初升学时择优的条件之一。

获取方式:孩子可以持作品参加成都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分科技小论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电脑美术画;幻灯片;动画设计;网页设计;程序设计;实用软件设计;科技小报;现在机器人比较火,参加机器人大赛也会有些用。

六、校三好、校优干、校优少

学校级别的三好、优干、优少名额多,获取难度低,自然含金量跟以上证书比起来不高,但如果没有前面的证书,孩子想要报还一些私立学校,至少可以以此称号来进行才报得了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升初

苏州碧波中心小升初是什么时候

2010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苏教规〔2010〕2号》文件)和我局《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以下简称《三项规定》)(苏教办〔2007〕5号)等文件精神,提出2010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继续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的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进一步完善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公办初中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试就近入学初中学位的同时,鼓励公办初中留住施教区内地段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缩小校际生源差异,淡化学校间生源竞争。

(二)坚持义务教育分级属地管理原则

市区小升初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负责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初中入学工作;各区的初中入学具体办法经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因行政辖区调整、城市改造、学校布局调整等涉及初中施教区跨区域变化的,由苏州市教育局与相关区协调解决。

(三)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国发〔2006〕5号)文件“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规定,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初中校,切实保障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政府部门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应覆盖,根据外来适龄学生人数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的优质公办初中定点吸纳,以满足外来人口子女初中入学需求。

(四)坚持义务教育帮困助学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切实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各类残障儿童(肢体、智障、聋、盲等)平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做好中度以下残障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入学工作,按施教区实行随班就读。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的力度,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子女、外来人口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一律免试就近入学,教育部门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具有一个就近的公办初中学位。

各区教育部门和各小学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宣传解释,正面引导免试就近入学,正确解读初中入学政策,积极疏导盲目择校行为。

各公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小升初工作规定,妥善平稳地做好留住施教区内地段生的各项服务工作,切实规范初中入学行为。

(二)继续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择优考试;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班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任何初中学校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或非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三)根据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班级,招生工作执行“四个统一”要求,即:统一报名时间、统一专业测试命题、统一专业测试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的考试和测试;学校也不得单独进行体育、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四)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初中入学工作一律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所有初中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均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招生宣传,不得承诺和确认录取新生或提前收取任何费用。

(五)严格控制择校。义务教育规定就近入学,不鼓励择校。对确有困难要求跨施教区入学的必须从严控制,经学校核实,招生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发给入学通知书。对无法满足跨施教区入学要求的学生,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分配到学额有余的学校就读。

(六)严格控制班额,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按照《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初中评估标准》,学校规模必须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在满足施教区内义务教育入学需求的前提下,学校严格控制班级人数。初中新招年级班额遵照各教育主管部门下达计划数执行。

(七)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决定招生范围与招生规模,招生规模应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民办学校发布招生广告(简章)必须实事求是,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八)严格执行《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移交对口初中。各初中根据《2010年新生名册》于8月5日前统一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至小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初中报到。小学毕业生升学后,任何初中均不得接收不具备规范学籍手续的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且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经双方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四、具体办法

(一)入学对象

初中入学对象包括所有在苏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1.具有市区常住户籍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初中不再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具有市区常住户籍的外地返苏的小学毕业生。

3.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的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4.凡非本市户籍,父母来苏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并符合“三个稳定”(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稳定的住所)条件的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二)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上报手续。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5月15日~17日(办法另行通知)。

(三)初中入学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8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8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于7月底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初中校就读。

(四)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分别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教育部门报名(时间、手续同上)。

3. 按照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初中。

(五)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在信息采集时,统一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 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以外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户籍地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经市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及学生1寸照片三张等,于7月1~7日到初中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五、相关事项

(一)小升初咨询服务

进一步为社会和家长做好“小升初”入学咨询服务工作。完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示办法和初中地段生学位告知程序。

1.施教区公示:公办初中校统一于5月7日起,将2010年本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社区内以及学校附近的家长了解初中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初中的学位。

2.开通咨询热线:我局和各区教育部门以及各公办初中,统一于5月7日向社会公布、开通咨询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初中入学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政策宣传、施教区查询、升学疑问解答、报名登记手续咨询等。

3.地段生学位告知: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市区直属各公办初中将于6月上旬,为施教区范围内每个本市户籍的地段生提供书面的学位告知服务。

(二)免费政策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落实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杂费(含电教费13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30元/学期·生)、讲义费(15元/学期·生)。

3.公办初中校现有收费项目为:原“一费制”规定的作业本费(11元/学期·生)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学期·生)。

4.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地段学生认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为该校的地段生;地段生的认定以稳定的居住地为依据;居住地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产权房”或“房卡房”)为准。地段生认定的具体细则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有户口和居住相对稳定的一个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但需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所的相关信息证明。

4.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的,由所属区教育部门根据监护人及其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初中校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的,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就读学校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5.学生户口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在其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6.因改善住房条件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地段学校。

7.外来人口子女,户口虽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免试就近入学。

8.外来人口子女,户口不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流动性大的,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四)提前录取事项

1.“成功班”:

凡本市常住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良好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苏州市觅渡中学校、苏州市三十中学校分别举办的“成功班”就读。报名时间为5月5日~6月5日(详见两所学校《2010年“成功班”招生启事》)。

2.“光彩班”:

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良好的非本市户籍的外来人口子女,可以申请进入苏州市十二中学校、苏州市二十四中学校分别举办的“光彩班”就读。报名时间为5月5日~6月5日(详见《2010年“光彩班”招生启事》)。

3.体育、艺术类特色班:

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班级,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苏教规〔2010〕2号》文件规定,执行“四个统一”要求,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学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文化学科的考试、测试和面试;学校也不得单独进行体育、艺术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

苏州市第二十六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区招收2个艺术特色班;苏州市第一初级中学校继续面向城区招收2个书画特色班;苏州市第十六中学校国际象棋班、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校围棋班继续面向城区各招收1个初中班;苏州市南环中学校今年面向城区招收1个桥牌班。

原苏州市第十中学体育苗子由苏州市振华中学校负责继续招生;苏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校按照“市队校办,体教结合”的模式,继续招收乒乓特长学生。

以上初中学校体育、艺术类特色班招生一律在小学生毕业之后进行。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3日,录取时间统一定于7月5日。

4.上述“成功班”、“光彩班”以及经批办的体育、艺术类特色班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初中的报名和入学。

(五)优质高中录取指标分配到每一所初中。

为办好每一所初中,促进初中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苏州市将继续坚持实行部分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所有初中的做法。

江苏省苏州中学作为城区热点四星级高中,继续将统招计划的50%,作为定向分配指标,按学校毕业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市区(含园区、新区)各初中校。新入学的初中学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满三年,即可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将来热点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条件。定向分配指标录取时不设最低控制线,依据分配到各校的计划,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按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苏州2010年外来子女小升初报名时间及各项政策

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定,按照《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以下简称《三项规定》)(苏教办〔2007〕5号)等文件精神,提出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的目标,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入学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初中校,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办初中的免费学位。

(二)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严格执行《三项规定》。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班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学额,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学校新招年级班额数不得超过45人。对确有困难要求跨施教区入学的必须从严控制,经学校核实,招生部门批准后,学校方可发给入学通知书。对无法满足跨施教区入学要求的学生,由市招生部门统一分配到学额有余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小升初工作统筹协调原则

市区小升初工作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区的初中入学具体办法经苏州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各自负责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包括外来人口子女)的初中入学工作;因行政辖区调整、城市改造、学校布局调整等涉及初中施教区跨区域变化的,由苏州市教育局与相关区协调解决。

(四)坚持初中施教区相对稳定、合理调整原则

初中施教区的划分由所属教育部门,在保持施教区相对稳定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年度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等因素,作合理调整后确定。

(五)坚持“两个为主”的基本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国发〔2006〕5号)文件规定,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在我市享有同等的义务教育权利。所有公办学校都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吸纳外来人口子女入学。2009年,公办学校吸纳外来人口子女的比例不得低于70%。

(六)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帮困助学原则

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的力度,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子女、外来人口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七)坚持残障儿童少年“按需供教”原则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各初中校要切实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残障儿童平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做好中度以下智力、听力、视力障碍的小学毕业生的初中入学工作,按初中校施教区实行随班就读。

三、入学对象

初中入学对象包括所有在苏的小学毕业适龄儿童少年。

(一)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年龄在16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

(二)凡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虽年满16周岁但尚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提供必要证明后升学)。年满16周岁且已经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中学不再发给入学通知书。

(三)凡非本市户籍,在市区公、民办(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小学的毕业生以及外地来苏的小学毕业生,在提供相关证明并经确认后,可免试升入市区初中。

四、报名办法

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分为信息采集和个人报名两个阶段。

(一)学生信息集体采集

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所属小学的毕业生,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学生信息采集上报手续。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采取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5月15日~17日(办法另行通知)。

(二)公、民办初中同时报名

小学到市教育局将毕业学生信息集体上报后,公、民初中校于7月8日进行入学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公办初中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7月8日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副表存根联等材料。

(3)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不参加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于7月底前统一分配到有关公办初中就读。

2.民办初中报名:

苏州立达中学、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高新区文昌实验中学和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等六所体制改革学校,7月8日报名,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各类获奖证书;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以及副表存根联等材料。

参加民办学校面试,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小学毕业生采集的信息,按照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分配至所属公办初中就读。

(三)返苏生报名

1.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和金阊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返苏生,持市区户口本、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六年级成绩单)及1寸照片三张等到市初中招生办公室(暂设在市教育局基教处,地址:公园路198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7月1日~7日。

2.户籍在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的,分别向工业园区和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文教局)报名(时间、手续同上)。

根据江苏省学籍管理规定,外地返苏学生均由所属教育部门安排进入地段初中。

(四)外来人口子女报名

1.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2.外来人口子女在市区外小学毕业,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经市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及1寸照片三张等,于7月1~7日到初中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五、施教区认定

(一)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三)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有户口,居住相对稳定的一个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但需在信息采集时提供该处合法固定住的相关信息。

(四)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的,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监护人及其学生实际居住情况,统筹安排初中校就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或无“房卡房”的,父母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并为唯一居住地的,子女就读学校可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

(五)学生户口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可凭相关证明在其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六)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因改善住房条件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由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地段学校。

(七)外来人员子女,户口虽不在本市,但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准免试就近入学。

(八)外来人员子女,户口不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流动性大的,根据“相对就近,集中安排”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六、免费政策

继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文件规定,积极落实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

(一)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初中的在校学生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校免费项目包括:原“一费制”规定的杂费(含电教费130元/学期.生)、信息技术费(30元/学期?生)、讲义费(15元/学期?生)。

(三)公办初中校现有收费项目为:原“一费制”规定的作业本费(11元/学期?生)和“服务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费(120元/学期?生)

(四)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取消义务教育杂费、借读费。对就近入学或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七、小升初咨询服务

进一步完善施教区公示制和学位告知程序,完善初中入学咨询服务。

(一)施教区公示与学位告知:公办初中校统一于5月11日起,将2009年本校施教区范围、入学政策、报名登记手续等相关规定和入学咨询服务电话号码,同时在学校网站主页醒目处和校门口向社会公布。让社区内以及学校附近的家长了解初中施教区范围,知晓孩子免费义务教育初中的学位。

(二)开通咨询热线:我局和各区教育部门以及各公办初中,统一于5月11日向社会公布、开通咨询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初中入学咨询服务内容包括:义务教育政策宣传、施教区查询、升学疑问解答、报名登记手续咨询等。

(三)各公、民办初中学校新生《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统一于8月15日前发放至毕业小学。

八、提前录取事项

(一)凡本市常住户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进入苏州市觅渡中学校、苏州市三十中学校分别举办的“成功班”就读(详见《2009年“成功班”招生启事》)。

(二)凡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口子女,可以申请进入苏州市十二中学校、苏州市二十中学校分别举办的“光彩班”就读(详见《2009年“光彩班”招生启事》)。

(三)苏州市第二十六中学继续面向城区招收2个艺术特色班,苏州市第三中学面向城区招收2个书画特色班;苏州市第十中学体育苗子、苏州市第三中学女子篮球队、苏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乒乓球队、苏州市第十六中学国际象棋班、苏州市胥江实验中学围棋班和苏州市振吴中学,按所报学校的招生简章,参加专业测试后由学校提前录取,不得举行文化课考试、测试、面试。以上学校的有关招生简章报我局审核后公布。

(四)上述(一)、(二)、(三)提前录取的“成功班”、“光彩班”以及各类艺术、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其他公、民办初中的报名和学位的派定,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五)学校在2009年6月底完成特长生的录取工作,录取名单于7月3日前报市初中招生办公室。

九、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

(一)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招生范围和收费标准。按照《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三项规定》要求:“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

(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应在统一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做到“四个一致”,即:发布招生简章或招生广告的时间一致、报名时间一致、录取时间一致、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招生工作。

(三)民办初中学校应依法发布招生简章,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应明确招生原则、报名和录取时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与范围、收费标准等事项。

(四)立达学校、平江中学、草桥实验中学、振华双语实验学校、高新区文昌实验中学和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等六所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体制改革学校只能选报一所,不得兼报。

(五)立达、平江、草桥和振华等4所学校录取工作,采取“推荐”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工业园区星海实验学校面向园区小学组织推荐工作。

(六)民办初中学校的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等额录取的办法;报名人数大大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可以通过面试录取的办法。

小升初体育特长生自荐书怎么写?

在小升初的过程中,每一个细节都很重要,家长完全有必要提前准备2018年的小升初。以下是分享孩子在制作小升初简历的时候,如何书写小升初自荐信。有空也可以交流下。从形式上来说。

1.如果孩子的字好看,推荐孩子手写一封,当然肯定是誊写稿,单独写好以后,扫描下来保存为后,插入到简历文档中即可。字好看一定是加分项。

2.如果孩子字不算好看的话呢,也没关系,因为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印版,排版看着顺眼就行。从内容上来说自荐信体现的是孩子对自己和家长对孩子的认知(学校也知道肯定会有家长经手的)。推荐孩子先自己以孩子的口吻写一个。

然后家长帮忙修饰一下,下面提供了一种比较中规中规的写法。如果想要写出亮点,还需要家长自己多思考自己的孩子有什么特别闪光的优点。第一段:感谢老师百忙中看自己的简历,表达自己对XX中学的仰慕。

第二段:从家庭传统或者小学学校等角度引出孩子的性格特点,成绩优秀,在学校里面担任哪些职务、获得哪些荣誉。第三段:上一段提到了自己在校内的成绩,这一段这是说明自己通过课外学习获得了哪些证书。

这在一定程度上更能说明孩子的学习能力。第四段:说说孩子在兴趣爱好及特长方面的表现,比如获得了钢琴十级之类,这时候也可以引出通过XX的学习锻炼了自己的意志品质之类。第五段:最后,再次表达对进入贵校的愿望。

再次强调,学校招生,实力为王,所以自荐信上还是以干货为主,虚的东西适量即可。下面给出最基础的参考模板,供各位家长参考。当然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实际情况来更换段落和介绍层次。根据孩子的情况和特长写出自己的特色。

小升初,艺体特长生吃香吗

小升初的证书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a.重点中学报名资格型。包括:三好(市、区、校)、大队长、中队委、雏鹰奖章、红领巾奖章、见义勇为好少年、十佳好少年(市、区)等等。b.重点中学敲门砖型。包括:公共英语(一、二、三级…越高越好)、剑桥英语(大约12盾以上吧)、希望杯获奖、华杯赛等(…越多越好)。c.重点中学剑走偏锋型。包括:市合唱比赛、航模、建模、计算机、舞蹈、绘画、钢琴、管弦、围棋、田径……(这部分孩子一般以科技特长、文艺特长、体育特长被重点中学录取)

  • 评论列表:
  •  七凉1
     发布于 2022-07-13 14:12:24  回复该评论
  • 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新生入学时,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将小学毕业生电子档案移交对口初中。各初中根据《2010年新生名册》于8月5日前统一发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至小学。学生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初中报到。小学毕业生升学后,任何初中均不得接收
  •  余安并安
     发布于 2022-07-13 15:55:24  回复该评论
  • .在市区就读公、民办小学(包括外来工子弟学校)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由毕业小学集体统一办理报名手续。2.外来人口子女在市区外小学毕业,要求在市区初中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原籍地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证明、小学毕
  •  拥嬉擅傲
     发布于 2022-07-13 12:32:52  回复该评论
  • 业生的初中入学工作,按施教区实行随班就读。进一步加大帮困助学工作的力度,确保每个贫困家庭的子女、外来人口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三、工作要求(一)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初中一律免试就近
  •  断渊安娴
     发布于 2022-07-13 06:33:42  回复该评论
  • 间一致、录取时间一致、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招生工作。(三)民办初中学校应依法发布招生简章,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招生简章应明确招生原则、报名和录取时间、报名
  •  语酌柠木
     发布于 2022-07-13 16:50:35  回复该评论
  • 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将来热点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指标的资格条件。定向分配指标录取时不设最低控制线,依据分配到各校的计划,在综合素质合格的前提下按中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苏州2010年外来子女小升初报名时间及各项政策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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