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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体育类招生简章(2021年体育招生简章)

本文目录一览:

中北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北大学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各类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中北大学,英文名称:NorthUniversityofChina。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0110。

第六条办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邮编:030051。

第七条联系方式:学校网址为:。学校本科招生网址为:,电子邮箱:zb@nu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北大学本科生招生(zbbkzs)。日常办公及录取期间咨询电话:0351-3922280,传真:0351-3924418。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员、全程、全方位监督。同时学校接受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并督促、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外语语种及其他少数民族语种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其中“英语”专业只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科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并按各省招办投档方式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第十九条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第二十条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份和批次,学校以院校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二十二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依据投档次序、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分类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第二十四条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科要求匹配。投档录取时,对实行“专业+院校”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有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对实行“专业组”填报模式的省份,由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按其有关规定投档,投档分数相同考生的专业安排参照该省当年政策文件的排序规则执行。第二十五条文史类和理工类进档考生,学校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平行志愿投档考生按照投档位次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理工类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评定考生情况及各单科成绩,依据“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专业”,结合考生兴趣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二十八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体育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如体育课成绩仍相同,理科考生依次以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文科及不分文理科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各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入学后按学校规定申请专业调整时视为一个专业对待。

第六章学历、学位证书第三十条学生毕业时符合中北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北大学本科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中北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学费及其它

第三十一条学校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对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方式考入我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已经构建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征”于一体的本科生资助保障服务体系,涵盖了国家奖助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社会资助、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生资助和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做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有关政策为准。

山西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西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08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办学地点:

坞城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东山校区: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南中环东街63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山西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山西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分省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东山校区求真楼)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五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使用生源省(区、市)统考或联考成绩,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1.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各行当计划(详见《填报志愿指南》)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办法为根据男、女生计划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仅限我校招生的音乐表演专业器乐类(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音乐学专业仅限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的各行当(详见《填报志愿指南》)考生报考。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5.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0.3。

6.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

7.同分考生按照以下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按照文化课成绩录取的专业:①文化课总分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类):①综合成绩②专业成绩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按照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①专业成绩②文化课总分③语文、英语成绩之和。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投档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英语、翻译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俄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德语专业考试语种为英语或德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第二十二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我校本科招生网“山西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三条山西大学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继续面向山西省农村和脱贫地区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五条山西大学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山西大学校长黄桂田。

第六章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山西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第二十八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网址:

本科招生网址:

电话:0351-70181017011886

传真:0351-7018101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030006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山西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体育生可以考哪些大学本科?体育生可以报考哪些专业?

从1月10日开始,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在广州体育院正式开考。据了解,2022年广东省体育高考考生总人数为22982人,相比去年增长近4000人。下面是笔者为有兴趣在未来参加体育术科考试的考生提供参考的信息。

一. 考试内容

以2022年体育招生(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考试方法及评分标准为例,分为运动训练专业所设项目以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设项目:

我们以比较常见篮球为例,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的项目:

对应不同的表现有不同的评分标准,以摸高为例:

二. 招生院校

参考2022年体育单招各院校招生简章汇总,就可以看到各大学的招生简章,由于部分院校尚未发布,因此该汇总页面仍然在持续更新中:

首先,尽管纳入专项考试的体育项目众多,但是并不是等于每所大学都招收所有术科的学生。学生可以先上各所参加体育单招的大学中,看看哪家大学是招收自己的体育项目。我们以广东省内的深圳大学为例,学校就只招收以下这些术科的学生,而且要求学生为二级运动员以上:

那在这里加插一句,二级运动员的评级是怎么获得的?其实就是刷比赛。每个运动项目均有对应的要求,只要获得省、市级级别的比赛中的具体名次就能获得对应的等级。以击剑运动员为例:

三. 招生录取要求-文化课

今年的文化课考试定在2022年的4月中旬,对比高考统招学生,体育单招的学生的学术压力要更低。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门,每门试卷满发150分,总分600分。以深圳大学的录取规则为例,文化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80分,对于一级运动员在文化课成绩可以下降30分录取。

四. 招生录取要求-文化课+体育术科比例

同样以深圳大学为例,体育专项成绩必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在两方面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深圳大学采用的是志愿优先,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不同的大学对于体育专项的录取分数控制线都不尽相同,有的例如海南师范大学控制在不低于40分,也有例如中国海洋大学,是分项目不同的控制分数线:

而每所大学要求的文化课基本分数控制线上都是控制在不低于180分,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分数为3:7的比例也是保持一致的。因此简单而言,想要走体育专项的学生,在申请之前就必须要有对应的专业的二级运动员资格,其次就是准备好术科考试,最后是文化课的学习。

  • 评论列表:
  •  痛言里予
     发布于 2022-07-10 17:45:59  回复该评论
  • 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均实行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第三十二条新生入校后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并依法依规进
  •  南殷雨安
     发布于 2022-07-10 20:56:26  回复该评论
  •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第三条山西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
  •  南殷野侃
     发布于 2022-07-10 10:59:34  回复该评论
  • 第二十九条按大类招生的专业,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公共课程和学科基础课程学习后,按照各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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