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2010年门头沟区区级主要领导是哪几位?
- 2、首都体育学院对外开放吗?
- 3、北京体育大学和首都体育大学有什么区别吗。
- 4、首都体育学院现任院长?
- 5、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 6、首都体育学院和北京体育大学区别
2010年门头沟区区级主要领导是哪几位?
刘云广:区长
男,1959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烟台人。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经济管理系,经济师、高级政工师。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审计方面工作。
兼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区绿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区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监察局、审计局。
罗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男,1958年7月出生,汉族,湖南邵东人。1975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MBA)。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负责财政方面工作。负责综合经济、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兼任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区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发展改革委、区市政管委、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民防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公路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药监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区环卫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
付兆庚: 区委常委、副区长、北京行政学院门头沟分院院长
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北京通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0月参加工作。高级政工师。
协助区长负责人事、机构编制方面工作。负责交通、公安、安全、司法、精神文明建设及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兼任北京行政学院门头沟分院院长、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区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区政府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
分管区政府法制办、区精神文明办、区信访办、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
联系区人民武装部。
闫永喜:副区长
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北京门头沟人,1998年9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历,经济师职称。
负责城乡建设、商务、工业、经济开发区方面工作。
兼任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分管区建委、区国资委、区石龙管委、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商务局(粮食局)、区工业局(地煤办、乡镇企业局)、区商业网点管理处、区供销社。
联系区工商联。
翟云峰:副区长
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北京昌平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工商管理硕士(MBA)。
负责农业、农村、科技、林业、水务、旅游和新农村建设方面工作。
兼任区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
分管区农委、区科委(地震局)、区林业局(绿化办)、区水务局、区旅游局(景区管理处)、区气象局、区农发中心、区经管站。
联系区科协。
贾文勤:副区长
女,1966年8月出生,汉族,安徽肥东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致公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
协助区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负责街道、民政、劳动保障、人口计划生育和民族宗教侨务以及对台事务方面工作。
兼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
分管区人口计生委、区街道办、区劳动保障局、区民政局、区老龄办、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区台办、区残联。
姚忠阳: 副区长
男,1969年2月出生,汉族,北京顺义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首都体育学院悉尼科技大学合作赛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档案史志方面工作。
分管区教委(财贸干校)、区文委、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档案史志局、区广播电视中心。
联系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首都体育学院对外开放吗?
校园内建有图书馆、中心实验室、计算机中心、大学生体育馆、田径综合馆、首创游泳综合馆、篮球馆、排球馆、网球馆、武术馆、体操馆、足球场、塑胶田径场、北校区体育馆。其他不得而知,对外是开放的。
北京体育大学和首都体育大学有什么区别吗。
1、隶属不同: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唯一高等体育院校。
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2、成立时间不同:
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
始建于1956年,原名“北京体育学校”。1960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成为本科院校。1962年7月并入北京师范学院。1979年2月,恢复“北京体育师范学院”。200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
3、博士培养不同:
首都体育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并于2013年开始独立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艺术和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体育学院-学校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体育大学-学校简介
首都体育学院现任院长?
只说重点:
该体育学院现任院长,
是钟秉枢。
历任院长,
真不清楚。
可询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
以学校的说法为准。
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办法》等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首都体育学院。
(二)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
(三)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四)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三条 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生按照首都体育学院培养方案要求修满学分,德智体美劳达到本科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负责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监察处、教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学校各部门(单位)接受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工作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首都体育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专业
(一)体育教育专业(师范,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教育学学位;
(二)体能训练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教育学学位;
(四)休闲体育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教育学学位;
(五)体育旅游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六)新闻学专业(含体育新闻方向、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文学学位;
(七)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管理学学位;
(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授予管理学学位;
(九)运动康复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授予理学学位;
(十)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健康管理方向),授予教育学学位;
(十一)舞蹈表演专业,授予艺术学学位;
(十二)运动训练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十三)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授予教育学学位。
第九条 招生计划
首都体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学校在上级核定的招生计划数中预留不超过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条 首都体育学院为北京市提前批次录取院校。京外省(区、市)统招考生填报首都体育学院志愿,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应本科批次填报。
第十一条 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本科各专业招生不限选考科目。
第十二条 招生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调档比例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体育考试。在文化和体育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
1. 北京市考生
(1)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2)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体育成绩高的考生。
2. 京外省(区、市)考生
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体育类专业投档方式,按照体育成绩择优录取。
(三)新闻学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不需参加体育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进档考生以文化成绩(含附加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如果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和投档分数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同等情况下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四)舞蹈表演专业
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黑龙江省的考生须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按《首都体育学院关于2020年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招生考试(校考)方案调整的公告》执行。如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有要求,考生须遵从其规定。山西、安徽、江西、甘肃、河南省的考生不参加首都体育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只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具体如下:山西、江西、甘肃省考生参加舞蹈学类专业统考;安徽省考生参加艺术类专业课模块三或模块四统考;河南省考生参加舞蹈类(艺术舞蹈或国际标准舞)统考。
1. 参加首都体育学院专业考试(校考)的考生(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山东、黑龙江省),在专业考试(校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经全面考核,按专业考试(校考)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同排)。专业考试(校考)排名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2. 山西、安徽、江西、甘肃、河南省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可在高考志愿中直接填报首都体育学院,经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五)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考生须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1. 依据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分别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并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制定分项目招生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可进行横向比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 + 体育专项成绩*70%〕,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2. 足球(女)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照考生实际情况分别录取;冰球、篮球、排球(不含自由人)项目按照性别分别录取;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径赛”“全能”分别录取。
3.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 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双培计划”和“外培计划”
1. 报考首都体育学院“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的考生,须做为1个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并须符合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首都体育学院仅录取填报“双培计划”或“外培计划”相应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2. 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双培计划”拟定合作培养学校为中国传媒大学,采取“3+1”培养模式,即前3年在合作培养学校学习(享受合作培养学校学生同等学习生活待遇,无需交纳额外费用),第4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2020年“双培计划”拟定招生专业:新闻学专业。
3. 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外培计划”拟定境外合作培养学校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BC,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5分)或美国伊萨卡学院(ITHACA COLLEGE,入学外语要求为雅思6.0分或托福85分),采取“1+2+1”培养模式,即第1、4年在首都体育学院学习,第2、3年在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学习(在境外访学期间的学费及1次往返旅费由政府专项经费资助)。考生在入校后需签订相应协议,1年内要达到境外合作培养学校入学外语要求。2020年“外培计划”拟定招生专业: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新闻学专业(含体育新闻方向、奥林匹克冰雪方向)、运动康复专业(含奥林匹克冰雪方向)。
(七)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有生理缺陷、面部畸形、斜视、严重口吃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情形之一者,及肢体残疾者,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均不予录取。
(三)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体育教育专业、运动康复专业、运动人体科学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不予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体育旅游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70米,女生不得低于1.60米。舞蹈表演专业身高要求:男生不得低于1.68米,女生不得低于1.58米。
(五)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符合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教人〔2001〕49号)文件有关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首都体育学院将对其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学校将立即取消其学籍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师范生公费教育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属于师范专业,根据《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师范生培养与管理的意见》(京教人〔2016〕22号)、《北京市拓展中小学教师来源的行动计划(2018-2022年)》(京教人〔2018〕2号)、《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等文件规定,体育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由市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规定学制年限)学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承诺毕业后从事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批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5年以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到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鼓励公费师范毕业生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公费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须退还在校期间享受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收费
经上级物价管理部门批准,首都体育学院学费标准为:体育教育专业(师范)免收学费,舞蹈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其他专业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50元-1200元不等。以上学费和住宿费为2019年标准,如2020年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发布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第十七条 奖励和资助
首都体育学院对2020年入校的学习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的本科新生给予学费减免,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京市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等各类资助。
第十八条 首都体育学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九条 首都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体能训练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的一年级新生在学校凤凰岭校区就读,其他各专业的新生在校本部就读,其中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新生在学校木樨园校区就读。
第二十条 首都体育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招生考试和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首都体育学院网址:
招生办公室网址:
招生办公室微信: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邮箱:zs@cupes.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090776(传真),82099026
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2099015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首都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
首都体育学院和北京体育大学区别
隶属不同,成立时间不同,博士培养不同。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唯一高等体育院校。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已成功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在国内外享有盛誉,隶属国家体育总局。北京体育大学成立于1953年,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首都体育学院始建于1956年,原名北京体育学校。1960年3月,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北京体育师范学院,成为本科院校。1962年7月并入北京师范学院。1979年2月,恢复北京体育师范学院。2000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大学,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开始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201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成为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并于2013年开始独立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北京体育大学学校以本科教育为基础,研究生教育为重点。学校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体育,艺术和新闻与传播3个专业硕士学位以及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体育类大学中的唯一一所重点大学,在2005年进入了国家211工程,是一所集训练,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国家重点大学。北京体育大学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是一类本科大学,他的体育教育,运动人体科学专业都是国家重点学科。首都体育学院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二类本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