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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培机构法律规范(体育类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本文目录一览:

我国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有关体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1995年8月29日,经过8年反复酝酿,8年艰苦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终于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上获得全票通过。

《体育法》的颁布,不仅填补了国家立法的一项空白,而且标志着中国体育工作开始进入依法行政、以法治体的新阶段,这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一座里程碑。2008年8月29日正是《体育法》颁布十三周年,也正逢北京2008年奥运会刚刚胜利闭幕。

扩展资料:

总体说来,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如没有对公民及其体育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表述,权利保障机制严重缺失;体育纠纷越来越多,但是纠纷解决机制明显缺位;目前,体育事业正逐步走向市场化,而体育市场却是无法可依、管理混乱。

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难有一个准确定位和协调机制;体育事业特别是全民体育事业缺乏充足的资金保障等。对于在体育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 些问题,都亟需通过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来加以解决。

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已经对中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繁荣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背景之下,借奥运东风,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与时俱进,自当时不我待。

中国现行《体育法》应该逐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界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法律身份,明确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动员的运动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规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退出机制。

规范体育无形资产的商业性使用行为,使“刘翔们”及“足球”的类似问题,有规范的法律操作标准和处理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办一个体育类培训机构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体育类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机构,办一个民办教育机构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办学方案,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3)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设立标准的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办学条件;

(4)有符合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任职资格与条件的校长和教师;

(5)有保证学校正常运行的经费来源;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资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办教育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有什么?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的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场地设施要求、课程要求、从业人员要求、内部管理要求、安全要求、附则等7章共28条内容。

其中,第四章第12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的执教人员应持有以下至少一种证书:体育教练员职称证书;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颁发的体育技能等级证书;体育教师资格证书。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的人才评价机构颁发的体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经省级(含)以上体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书。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

其他规定简介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第13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公示执教人员的姓名、照片、资质证书编号等信息。第14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对拟录用的从业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

《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对于课外体育培训的场地设施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培训机构、体育运动学校开展课外体育培训,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

在课程要求章节中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与自身规模适应数量的执教人员。原则上每班次培训的学员人数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应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

在《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中,第六章关于安全的要求最多,总共有6条。其中,第23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第26条规定,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购买经营场所责任险。鼓励课外体育培训主体为参加培训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办体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条件?

办体育培训机构需要条件:

1、举办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2、拥有私立教育和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民办教育机构的培训应具备法人条件。

4、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立培训应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要,符合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5、民办教育机构培训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保荐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准备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主要包括:举办者情况、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制度、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等。

(二)组织者的名称、地址以及申请组织的名称、地址证明。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和有效证明文件,国家财产权利。

(四)捐赠性质的学校财产,应当提交捐赠协议,协议应当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式以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有关教育辅导机构的法律条文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1条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11条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评论列表:
  •  只影扶弦
     发布于 2022-07-08 17:00:02  回复该评论
  • 规范》中,第六章关于安全的要求最多,总共有6条。其中,第23条规定,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包括消毒包扎药物材料等。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课外体育培训主体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
  •  性许离鸢
     发布于 2022-07-08 22:05:46  回复该评论
  • 荣产生了积极影响,特别是对我国的体育事业的发展更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这个背景之下,借奥运东风,尽快修改、完善现行的《体育法》,与时俱进,自当时不我待。中国现行《体育法》应该逐步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明确界定竞技体育运动员的法律身份,明确运动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运动员的运动安全和其他合法
  •  泪灼酒颂
     发布于 2022-07-08 16:07:59  回复该评论
  • 。扩展资料:总体说来,1995年颁布的《体育法》,最大不足就是内容相对宽泛,缺乏具体要求和实施细则等。如没有对公民及其体育权利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表述,权利保障机制严重缺失;体育纠纷越来越多,但是纠纷解决机制明显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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