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体育设施的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
- 2、提高高校体育管理,有哪些科学的管理办法?
- 3、体育馆规章制度
- 4、公立大学的操场不让市民进入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 5、体育馆一般有哪些要求,如消防,观众能否看清看台,颜色影响运…
体育设施的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配置标准
一、 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池可合建为一体。
(一)田径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部分项目的田赛场地、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周长为400m的标准8道环形跑道及100m的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根据不同运动项目特点,体育场地面层可采用合成材料、木地板等材料。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
(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8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4000-8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约3500平方米。
体育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室内游泳池
基本配置包括一个标准室内游泳和一个儿童戏水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儿童戏水池为10m×10m。
应当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平方米。
(五)体育公园(健身广场)
体育公园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健身广场要有一定数量的体育场地和健身器材。
三、街道体育设施
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内体育场地为主的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其中体育设施不少于5项,包括乒乓球室、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其中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小于500-1000平方米。
体育场地建设应考虑到当地群众喜好的体育活动,并与文化、卫生等设施相结合。
四、乡镇体育设施
基本配置为一个户外体育健身广场、一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一套健身器材,以及其他场地设施。
体育场地建设应考虑到当地群众喜好的体育活动,并与文化、卫生等设施相结合。
五、社区、行政村体育设施
(一)社区
基本配置为一个建有室外健身设施的多功能健身点,其中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10件;也可是一个配备健身器材设施的体育活动室。
(二)行政村
基本配置为一个室外篮球场、两个室外乒乓球台(或乒乓球活动室)。
提高高校体育管理,有哪些科学的管理办法?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越来越多。人们对健康也变得越来越重视,尤其是在高校当中。体育不仅能强身健体,更能丰富人们的课余活动,加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高校应当提升体育管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同时也应做到有序调度,合理安排。
引导学生健康的生活态度
体育运动不仅能够增强免疫力,更有助于树立学生的精神风貌,让学生把体育活动当成校园当中的娱乐场所,引导学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才能充分调动起学生对体育的热情。高效可以将各个运动场馆全部开放,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到各项体育活动当中。
积极举办体育活动
想要加强体育管理,就应当积极举办各类体育活动,一些对运动有兴趣爱好的同学会积极加入。可以在举办活动的时候加入相应的奖励,刺激学生的兴趣。体育活动并不要求学生强制参加,也不会计入学分当中,但可以促进学生们之间的交流,有助于拓展人脉,更有利于引领校园气氛。
设置体育社团
高校学生的爱好多种多样,为了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可以在校园当中设置相应的社团,让那些有共同爱好的学生有一个交流的空间。体育社团之间应当相互协调,对于场馆的设置以及时间的安排,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合理利用资源
高校当中一般都拥有十分丰富的体育资源,比如说体育馆,体育器材,体育设施等。要充分利用体育资源,认真统计好器材损耗率。这样能够充分调动起学生们的运动兴趣,吸引更多人加入。在进行体育资源管理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公开透明,坚决不能存在乱收费,乱收费的现象。
体育馆规章制度
体育馆安全生产经营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国家和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经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5.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制定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或实施。
6.建立健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落实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
7.制定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经馆长签署后,报市安监局备案。
8.当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及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做好善后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完成市体育局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体育馆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体育馆馆长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对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经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经营事故。
体育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体育馆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馆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体育馆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经营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经营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二)体育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经营安全。
(三)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四)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体育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经营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经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8.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9.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体育馆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订廊坊市体育馆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馆长是全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馆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二、馆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研究和决策全馆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保障全馆人身、财产安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亲自审批全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全馆防范特大和重大安全事故工作,研究和决策全馆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工作。
三、副馆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二)主持制订分管工作范围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对容易发生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责任,组织进行严格检查,发现特大、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在特大、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暂时停止使用。
(三)督促、检查分管部门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纳入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
(四)定期向馆长汇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责任追究
体育馆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经营是确保体育馆正常开展活动,牵涉员工家庭幸福的重要元素。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将安全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由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实施,既利于体育馆的持续发展,又可辐射社会,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为使我馆安全工作规范、有条理,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意识,特制定以下责任制度:
1.责任对象为全体与体育馆签订岗位工作合同关系的员工。
2.责任范围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而定,岗位职责所示岗位工作的区域、岗位工作的对象即为该岗位的安全责任范围。该岗位对“范围”内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凡违反体育馆安全管理制度者,可直接追究其责任。
3.员工因故“换班”、“离岗”须征经馆长同意,否则在此期间的安全责任由该员工自负。
4.员工在“范围”内发现安全隐患,且无力整改的,应及时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以求迅速消除隐患。对隐而不报者,后果自负。
5.对畜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设法推卸责任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罚。
6.本责任制与员工考核挂钩,具体可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不同程度处罚,严重者追究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
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体育馆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
二、应根据各部位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
三、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 (包括镇流器) 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
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
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
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
电工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体育馆电源供应系统,任何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主管领导的同意。
2.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电工对馆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4.电工对员工等人发现的报修电器,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5.大型活动期间,电工对全馆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活动安全。
体育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等机构审批。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五、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六、严格遵守《体育馆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八、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九、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
十、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简称“标准”)和管理制度。
员工上岗前填写领料单,本部门领导签字,登记以旧换新去库房领取。
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主工种的标准发放给防护用品。
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应相应的延长。
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种时应交旧防护用品,领新工种用品(遗失按罚款处理)否则新工种防护用品不发。
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品从劳动防护用品中发出。
工伤人员需要特殊防护用品,由本人写出申请,报领导审批。超过100元必须经馆长批示后发放。
每年在10月份前编报下年度劳保用品资金计划,经馆长审核批准后列入年综合计划,专款专用。
防护用品领料单一式叁份,去库饭领发,库饭必须加盖“收发专用”章,领料单开出后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爱护,负责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出售,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损坏的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员工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体育馆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体育馆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馆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到人。对员工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体育馆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体育馆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体育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体育馆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安全教育等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馆长对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馆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体育馆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馆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不得录用。
四、电工必须定期检查馆内用电设施,确保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五、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到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七、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是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防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安全责任人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要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法规、制度、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员工懂得安全法律、法规和必要的安全知识。
三、坚持每年开展全馆性的“119”消防日活动,安排、组织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宣传,进行灭火演练等各项活动。
四、每年要对员工、临时工等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防火安全,自学遵守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五、重点防火部位要对本部位工作人员和电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
六、利用先进经验、典型火灾案例等内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责任意识和火灾防范意识。
七、抓好义务消防队和义务消防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义务消防队要制定消防学习、宣传、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八、通过消防知识的学习全体员工要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安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一、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二、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
三、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对于突发事件,分管领导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召开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体育局汇报;
五、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行政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正常安全配电。
四、注意随手关闭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室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室;严禁烧电炉、煤油炉等;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七、严格岗位责任制和节假日值班制度,不得脱岗、漏岗和擅离职守。
体育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强化体育馆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免受危害,保证体育馆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点部位情况
1、体育馆位于廊坊市和平路189号,设有环形消防通道。
2、体育馆为框架结构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面积8300平方米,高24米。
二、火灾事故特点
1、发生火灾事故火势蔓延迅速,易造成人员伤亡。
2、大型活动时人员较密集,疏散难度大。
三、灭火力量布置
1、室外环状消防栓位于体育馆东南西北四角,室内消防栓位于一层走廊、大厅,二层大厅,三层观众席等位置。
2、馆内配置有60具ABC干粉灭火器、8辆手推式灭火小推车,分别分置在馆内比赛场地、配电间、高压室、大厅和走廊各处。
3、用室外或室内消防栓铺干线灭火,初起火灾可用室内灭火器直接灭火。
四、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
公立大学的操场不让市民进入有什么法律依据?或违反了什么法律规定?
公立大学的操场不让市民进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让公民共享公立大学的体育设施反而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因为涉及到多个行政主体的管辖权都是以联合行文的形式颁布文件,但每个行文的主体都会有当地的教委参与,所以对此种行为可向教委投诉。以北京地区的规定为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等部门关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开放标准及形式
(一)开放范围。本意见所称学校体育设施,是指学校用于体育活动的体育场(馆)等建筑物、场地和器材。
(二)开放条件。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和课余训练的前提下,学校室外体育设施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向社会开放:
1、拥有200米以上跑道的田径场;
2、拥有足球场;
3、拥有篮球场或排球场;
4、拥有室外健身器材(含乒乓球台)。
(三)开放时间。在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非教学时间,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开放形式。学校操场、球场、田径跑道、健身器材等室外体育设施均应免费向本校学生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应与驻地街道(乡镇)合作,免费向有组织的周边社区居民开放。鼓励学校将游泳馆、篮球馆等室内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收取一定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场地、器材及服务情况自主制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对学生实行优惠价格。
扩展资料:
不光是北京地区有以上的规定,上海地区也是有相同的规定的,下面以上海地区为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实施范围
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有关设施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向社区居民开放。
(一)体育设施
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含普通高校、中学、小学、中专、技校、职校等,下同)等单位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等露天运动场所,要安排适当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二)文化设施
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包括行业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
(三)教育设施
对公办学校的阅览室(含电子阅览设施)、普通教室(含多媒体教室)、会场等教育设施,可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在与学校协商基础上,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适当时间段,由社区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开放。
与此同时,要鼓励其他体育、文化、教育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参与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时间段或非高峰时段以优惠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体育馆一般有哪些要求,如消防,观众能否看清看台,颜色影响运…
、概述
体育建筑是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特别是新建的体育建筑都是具有新时代特色、高标准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场馆本身除满足各种规格、等级的体育比赛要求外,往往还满足多功能应用的要求,比如说举行大型集会、文艺演出或展览等。但其根本性质还是为体育比赛服务的体育建筑。
为满足体育赛事需要的场地灯光建设,在整个体育场馆的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座体育场馆不管能容纳多少观众、也不论建筑物的外观如何壮观、如何漂亮,其实质是要为比赛的运动员提供一个标准、公平的竞赛舞台;为现场观众提供良好地观看比赛的条件;更重要的是随着体育比赛商业化的推进,还要为数以万计的非现场观众提供比赛的现场画面,也就是说场馆还要为电视的现场直播提供必要条件。而场地的灯光建设一定要满足上述种种要求,才能使体育场馆的建设符合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在体育场馆灯光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场地灯光工程建设的成功,首先需要有满足比赛要求的灯光设计,其次需要有满足设计要求的灯光设备,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灯光控制系统,再加上合格的施工和严格的工程验收。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体育建筑专用的标准和规范,这一点正是我国场馆灯光工程建设中所欠缺的。目前,唯一专门针对体育场馆灯光的国家行业标准,是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实施的《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标准号为TY/T1002.1-2005。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体育建筑(如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和跳水馆等)来说,专用的灯光照明标准还处于空白,因而该类体育建筑的灯光建设更需要有一个好的设计依据,需要有一个能满足相应比赛要求的设计。
在场馆灯光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通过精确的计算、科学的灯位设计来体现场馆灯光配置的先进性、适用性及经济性,使场馆的整体功能和效果更加和谐与完美。
2、场地灯光设计标准
在场馆的场地灯光设计过程中,在明确所设计场馆的功能定位、比赛等级和场馆的等级以后,应提出明确的设计技术指标,以指导场地灯光的设计,同时设计人员还需更进一步了解各项不同比赛项目的特点从而合理安排灯位;另外还需考虑电视转播主机位的布置,以使灯光的设计能和电视转播相互协调。
2.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
2.1.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度要求
目前,设计依据是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最新的标准《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其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2.1.2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明质量要求
建议除非有特殊要求的体育场(比如说奥运会比赛场地,由于奥林匹克电视转播公司每次对电视转播的要求不一样,场地灯光的技术指标在不断变化而且要求也更高),国内建设的其他体育场可以按上述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而照明的质量要求和灯位的布置可按表2的要求进行。
2.1.3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灯位布置要求
(1)四塔布置。按CIE No57规定,灯塔的位置宜设在比赛场地对角线的延长线附近。塔身高度应使最低一排泛光灯与场地中心的连线同场地平面的夹角在25°以上。从足球场边线中心处向外偏移5°,限制对移向门线的运动员产生的眩光。在球门中心点向外偏移15°,以限制开角球时对球门区运动员产生的眩光。
最低一排泛光灯和场角的连线同场角到塔基水平连线之间的夹角应≤70°,灯具安装前倾15°,避免上排灯被下排灯遮挡和造成光损失。照明灯塔四角灯位布置如后图所示。
图中边线外5°和底线外15°是最小值,灯塔只能布置在图中灰色区域内。为了球场的照度均匀,四个灯塔各负责照亮1/4的球场。
灯塔高度计算公式:h=dtgΦ
式中:h——灯塔高度;
d——球场中心点到灯塔的距离;
Φ——球场中心点到塔底和塔顶之间的夹角,Φ≥25°。
(2)两侧布置。把泛光灯排成线状,安装在看台顶部或马道上,这样泛光灯就形成了平行于场地边线的连续光带;也可以在比赛场地两侧把泛光灯成组地分别安装在多个灯柱上(甲级及以上体育场不宜采纳)。
对于有看台的甲级以上体育场,前排泛光灯到场地对边中心点的最小角度应>25°,后排泛光灯到近场边线的最小角度应≥50°。对于甲级及以下体育场,泛光灯到场地中心点的最小角度应>25°,泛光灯到近场边线的最小角度应≥45°;足球比赛时为防止眩光,在守门员视看角球方向两侧15°内不宜点亮泛光灯。
光带长度按《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的要求贯彻执行。
(3)混合布置。同一体育场内既有灯塔又有光带,布置参照4塔和两侧布置。
2.2 多功能体育馆
由于国家体育总局对多功能体育馆的灯光技术要求的标准还在制订中,虽然在几个专用体育场地的建设标准中提到了对场地灯光的技术要求,但还不够全面,因而在多功能体育馆的设计过程中,为国内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的灯光设计的依据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兼顾体育总局相关的专用体育场地建设标准中对场地灯光的技术要求。但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其灯光的设计要求需满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而我国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均采用国际相关单项体育组织的标准来组织国家级的比赛,包括对用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要求举办国家级的赛事。因而举办国家级以上比赛的体育馆,建议按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对体育馆场地照度要求来执行。
2.2.1 多功能体育馆照度要求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关于体育建筑的有关要求(如表3、表4所示)。
2.2.2 多功能体育馆照明质量要求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体育建筑中各项运动项目要求的光源显色指数Ra为80,彩色电视转播时应≥90,室外体育场的眩光指数(GR)应<50。
(2)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的有关要求,如表9所示。
(3)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体育场地建设中的要求。
《人工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网球场地》中的有关规定:
①一组场地的间距为7.315m(24 feet)时,应在挡网延长线上安装灯柱;
②灯柱的位置与高度必须满足场地固定障碍物的要求;
③装置的布局应为边照明,端线后面不能安装任何照明器材;
④室内照明的灯具应安装在距离顶棚应≥1.829m(6 feet)处。
《游泳、跳水、水球及花样游泳馆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
①游泳比赛厅的照明灯光设置应避免对运动员产生眩光;
②室内游泳池的自然采光不应对运动员产生眩光,太阳光不宜直接射到游泳池水面上;
③室内游泳池的照明灯光主光源应使用侧光,在最大光强与垂直面(池中心)成50°角度范围内不能产生眩光。
超级'C;K'猪 回答采纳率:64.3% 2008-12-03 09:59
①游泳比赛厅的照明灯光设置应避免对运动员产生眩光;
②室内游泳池的自然采光不应对运动员产生眩光,太阳光不宜直接射到游泳池水面上;
③室内游泳池的照明灯光主光源应使用侧光,在最大光强与垂直面(池中心)成50°角度范围内不能产生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