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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都有哪些标准?
文明城市创建七大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文明素质有什么要求?
1、文明行为
(1)公共场所无争吵谩骂、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木等不文明行为;
(2)城市无烟草广告,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景区、公园、广场、主要街道、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文明有序。
2、文明交通: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人行横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候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3、友善礼让:
(1)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4、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鲜血、捐献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2)设计开展网络公益活动。
5、见义勇为:
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服务有什么要求?
1、无障碍设施:
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街道设施:
(1)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并有效运行;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
(3)街巷道路路面硬化,装灯率100%,亮灯率95%,排水设施完善;
(4)城市道路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3、主要街道和公告场所面貌: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
(2)依法规范管理,公共秩序良好,文明引导有力。
4、社区生活环境:
(1)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脏乱差现象;
(2)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
(3)倡导“垃圾减量分类”,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
(4)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5)社区日常管理服务规范有序;
(6)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有什么要求?
1、公共安全保障:
(1)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社区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3、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5、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6、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成效明显;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4)有效预防打击传销活动。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城市绿化有什么要求?
1、建成区绿地率:(1为东部、中部、东北部的城市的标准,2为西部城市的标准)
(1)31%为优秀、28%为良好、≦28%为达标
(2)21%为优秀、18%为良好、≦18%为达标
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8(平方米)为优秀、6(平方米)为良好、≦6(平方米)为达标。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有什么要求?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为优秀、90%为良好、≦90%为达标
2、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
3、城市空气质量:
(1)全年优良天数比例≧80%,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2)全年优良天数比例≧70%,且《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等级为良好
(3)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达标等级)
4、城市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到III类;
(2)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连续三年上升,或达到70%;
(3)城市市下去劣于V类水体断面比例连续三年下降或无劣于V类水体。
5、环境管理: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2)无因本市市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6、公众参与:
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学校、家庭、社会有什么要求?
1、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实地考察主要看校园、教室有无悬挂核心价值观“24个字”。);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安排和落实的材料齐备为合格,有活动安排为基本合格,两者都没有为不合格。);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情况(中小学校100%落实德育课程计划和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为合格,≧80%为基本合格,其他情况不合格。)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三项数据均为2014年度、城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部给予成绩认定。),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有什么要求?
1、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方标准;
(2)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2、文化事业发展: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建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免费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3、基层文化设施:
(1)在街道、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站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
(2)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3)按照人口规模或服务人群的距离,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协调的文体广场,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08平方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4)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4、文化服务供给: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群艺馆、文化馆(站)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3)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创文明城,从你我做起
一个文明城市的创建绝不是单靠政府完成的,“文明城市”也绝不是表面上的称呼,每一个人都得行动起求,带着同一个追求,共同努力奋斗,让我们的家乡变得天更蓝,草更绿,花更香,人更美。
在这个生机勃勃、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响应办事处的号召,齐心协力,共同奏响这曲争当创城先锋的凯歌。我们当然应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为的是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文明市民。
做一个文明人,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譬如,十字路口稍等一分钟就是绿灯,也不会误什么事;有人问路你详细地告给他,也费不了几句口舌;塑料袋废纸塞在口袋里或包里等遇到垃圾桶再扔,也占不了多少空间;按道行车依序走路不过就是几分钟时间,既不会造成堵车也不影响您挣钱;诚信经商不缺斤短两不假冒伪劣只会带来良好声誉,绝不会少了顾客淡了生意;拣到东西先想想如果自己是失主的那种心情,不劳而获实际是一种灾难……
我们应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进行约束,要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尊老爱幼、衣着大方等基本要求,在公共场合绝不大声喧哗、要顾及他人感受,爱护公物,保证县城的卫生……在不同的场合,注意遵守有关规定,在举手投足间表现出文明城市的精神。我们也要提高自身的素质,关心时事、接受教育、培育良好的思想道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跟上时代的步伐,满足社会的需求,决不让自己落伍。
在工作上我们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在社会中表现积极、心态上进、追求完美;在精神上相互监督、互相学习;在人与人之间,我们更是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诚信礼貌。整个社会呈现出了一个全新的面貌一派和谐相处、积极上进的景象。
为了做一个讲文明礼貌的社会标兵,我们要养成哪些习惯呢?比如说,你在公共汽车上,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请先说声“对不起”;别人帮你做了事,要对别人道一声“谢谢”;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等等,这些都是讲文明礼貌的起码要求,有了这些习惯,才算具备了文明人的基本素质。但这些习惯不是天生就有的,需要逐渐养成。 那么怎样才能养成讲文明礼貌的习惯呢?首先要重视自身的道德修养。一个人的思想、行为,对别人、对社会是有益还是有害,要有一个衡量的准则,我们通常把这种衡量和指导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叫做道德。而礼貌与道德是互为表里的。礼貌是道德的外衣,道德是礼貌的内涵,因此,我们要认清哪些是我们应该做的,哪些是我们不应该做的,以此来规范我们的行为。其次,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来培养习惯。比如,在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在放置着“不准践踏草地”、“请您足下留情”告示牌的公园里、绿化带中,照样有人践踏青草。光靠布置告示来提醒,对有些人看来是无效了,他们对这些告示倒不一定是故意违反,因此,在没有养成好的习惯的时候,采取一些强制手段也是十分必要的。 我们是21世纪建设祖国的主力军,共同担负着创造物质文明的重要使命,更担负着创造精神文明的神圣职责。让我们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文明人,心中牢记文明礼貌。
街道办事处有些什么职能?
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的事情在职责里介绍了,如果在它管辖范围内发生了些纠纷,或者有什么意见建议都可以找街道办事处。
扩展资料
转变职能
一要支持政企政事分开。街道办事处要与自办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要向企业放权,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使街道辖区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主体;要停止向企业收管理费和摊派经费。要实行政事分开,把应由社会办的事转移给社会或中介组织,按“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要求,把街道办事处建成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关。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为保证城市社会经济生活正常进行,要把着力点转到社会、经济综合管理和服务上来,使辖区内社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生活安全方便,经济发展,事业兴旺发达。
三是建立“小机构、大服务”体系。应由社会办的事情设立服务性的或中介性的机构去办;有农业任务的街道可健全农业服务机构;顺应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形势,兴办各种直接为城市生产和居民服务的第三产业;鼓励全民、集体、个体和外资一起上,兴办各种类型的街居事业、企业,繁荣街道经济,壮大街道财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街道办事处
东莞创建文明城市的资料
东莞因什么而文明?东莞因你、我的文明而文明。我们的东莞如果没有与之相适应的精神状态、环境氛围和文明行为,就不会有东莞的文明,文明东莞既包含物质的东莞,更包括精神的东莞,精神的东莞需要我们全体人共同、长期的努力。
文明是一种进步,是思想的科学,行为的端正,习惯的改善,修养的提高,品质的提升;是人性的解放、自由、完善和超越。从教育成长的角度,文明是告别作日的无知和粗俗,是自觉的控制,是人性战胜,战胜不符合社会、法律、纪律、公德的本能欲望,是把自己从相互敌视、相互防范中解放出来,从心灵的战争中解放出来,从狭隘的功利的和世俗的羁绊中解放出来……
我们成长发展的现实,需要呼唤文明的回归、重建和发展,环顾四同不文明的现象仍然频繁地出现我们身边。
例如:语言不文明,有些同学出口成脏,打架骂人的事件还偶有发生;
例如:环境不整洁,伴随着值日劳动的是一些同学对环境的破坏,饮料杯、面巾纸、塑料袋、纸屑随处丢弃,甚至不辞劳苦将这些东西到处藏,四处塞,垃圾不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房,有的将垃圾偷偷扫近床底下,有的将整袋垃圾放在公共楼道上,有的将垃圾由2楼作“高空投掷”,我们还没有更多的人伸手将身边的垃圾拣拾起来,这些都映衬了我们卫生习惯差、卫生意识薄弱;
可见,文明与丑陋的冲突严重存在,要引起东莞所有人的重视,需要大家的行动。
重庆渝中区在创建文明城区应做什么
渝中区是重庆市的中心城区,是重庆市的行政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和水陆客运交通枢纽。渝中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多年来位居重庆市最前列,被称为重庆市的"第一区"、两个文明的"窗口"。1999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城区"称号。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措施有力
1994年,该区就开展了"三优一学,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渝中区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也把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负总责。提出了"以经济为中心,以'窗口'为先导,以小区为基础,以创建为载体,以育人为根本,以为民为宗旨"的工作思路。区委、区政府将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纳入全年对各单位的考核之中,使创建工作形成了"全区一盘棋、上下齐努力"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以人为本"方针,着力提高市民素质
在创建活动中,该区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充分利用"红岩村"、"曾家岩周恩来同志纪念馆"、"三·三一殉难烈士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加强对市民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红岩精神的教育。经常组织市民,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参观《红岩魂》、《为了共和国的诞生--革命英烈事迹展》等大型展览,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全区13个街道还兴办了40余所文明市民学校,定期组织市民学习文化、科技、法制、健康知识,进行时事政策和"三德"教育。与此同时,在广大市民中广泛深入开展"遵守'七不'规范、争做文明市民"活动,从最基本的行为规范抓起,收到了明显成效。从1996年开始,区里将每月末的星期六定为"千人执法、万人治脏"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官兵、学生和居民上街参加执法和治脏活动,使城区面貌大为改观,有力地促进了文明城区的创建工作。
在细胞建设上,他们紧紧围绕"两条线"开展创建活动。第一条线是通过文明家庭、文明楼院、文明小区(地段)、文明街道的创建,加强细胞建设,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的基础,从市民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文明行为抓起,从家庭、楼院和社区的基础工作做起,培养市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参与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多种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文明素质。经过创建,全区涌现文明家庭1.5万户、文明楼院389个。第二条线是抓文明职工、文明班组(科室)、文明单位的创建,首先从机关抓起。1997年和1999年先后评选了两届"十佳机关干部"。通过评选,各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十佳"、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其次,抓窗口行业,树窗口形象。从1991年就开展了水、电、气、房、电信、广电等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数年如一日,几家单位除各自抓好行业服务外,还携手一道,开展了各种优质服务活动,足迹踏遍全区大街小巷,接受咨询服务、维修服务、上门服务的群众达10余万人次。目前,区域内已涌现市级文明单位50个,区级文明单位122个。
三、"精神文明重在建设",创建活动丰富多彩
1997年,渝中区投资2800万元对解放碑大什字进行了彻底改造,新建成了2.44万平方米的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一个"比商品质量、赛优质服务"的热潮很快在广场内掀起,涌现了一大批"优质服务竞赛优胜单位"和"质量信得过商店"。1999年2月、3月,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分别被中央文明委和中宣部等四部局命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示范点"和"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使解放碑中心购物广场成为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商品一流和服务一流的两个文明示范点。为构建西南地区最繁荣的商业中心奠定了基础。
为了使居民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该区还开展了大规模的创建安全小区活动,加强小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创建文明小区创造了条件。1999年,针对部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差,背街小巷道路条件差和先进典型宣传不力的状况,提出了抓好"三个一"的工作要求,即摊前"一个桶"--在农贸市场每个摊位前一个集污桶;社区"一条路"--每个街道改造、美化一条便民路;小区"一个点"--各街道抓好一个先进小区典型,示范引路。这项工作已取得明显成效。 四、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具有都市特色的人民文化生活繁荣活跃
渝中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02所,在校学生73906人。全区坚持"科教兴区"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初、高中教育质量在全市保持了领先地位,初中学生升入各类高中的比例达85%,1998年高中学生升入大专院校比例达60%,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保持了全国先进。区委、区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1996-1998年,全区教育总支出达44717万元。
近几年来,该区的文化事业蓬勃发展。以广场文化为载体,专业文化、群众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取得长足进步,创作出了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多次组团参加全国的各类展演和比赛,许多作品在全国和省、市获奖。在此基础上,加快了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了文化市场的培育和管理,文化事业经费投入逐年增加,199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区"。
全民健身活动已在渝中区蔚然成风。1996年以来,全区共举办体育比赛74次。有近6万人常年坚持晨练和晚练,在竞技体育方面,三年来全区共获得全国冠军30个,市级比赛冠军342个。1996年至1998年连续三年取得重庆市体育工作综合测评第一名,1997年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成年人体质检测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荣获"全国全民健身宣传周"优秀组织奖。
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1997年,该区作为重庆市的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城区,已在13个街道建立了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了13.5万多名居民的健康状况调查,建立家庭居民健康档案9400多份,为居民提供卫生保健服务1.5万多人次。1995年,该区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选定为中国健康城市规划试点城区。计生工作始终处于全市前列。1992年荣获全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七五"、"八五"期间获四川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五、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渝中面貌焕然一新
经过近十年的建设,渝中区累计新建各类房屋783万平方米,已接近原有的房屋面积。一大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项目相继完成或正在进行,老重庆的破旧平房群已被一幢幢新楼所取代,城市面貌大为改观。从1995年至今,已完成6期共300余个灯饰景点建设。入夜,渝中区成为一座流光溢彩的不夜城。同时,该区加强了绿化建设,仅1998年就整治扩建绿地10多万平方米,新增公共绿地95.8万平方米。为了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创卫工作,仅1999年上半年,就投入了600万元用于城市管理。良好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该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有利的社会环境。
国家文明卫生城市的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目录
1摘要
2基本信息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
全爱卫发〔20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
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需要,全国爱卫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新标准做好卫生城市(区)建设各项工作。新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同时废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14年5月15日
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相关标准
《国家城市卫生标准》
管理部门
卫生部
范围
健康、环境、用水卫生等
修订时间
2014年5月15日
组织管理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街道办事处是什么意思???
街道办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
街道办事处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有极少数的行政村。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派出机关。 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