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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小升初
民校统招增至15所
按照目前广州小学升初中的政策,家长想让孩子入读教学质量较好的初中的途径主要有:(1)参加电脑派位,但能否派到心目中的“名校”只能听天由命;(2)凭特长生身份进入;(3)通过考试进入名校办的民办初中(以下简称“民校”)。
选读名校办的民办初中竞争十分激烈,去年广州就有超过2万名学生参加“统考”,而这些民校提供的初中学位不到3000个,与公办初中主渠道所能提供的学位相比,仅占2%,其中育才实验学校去年的报考人数有2000多人,招生数仅为270人,广雅实验学校报名2000多人,只招收280人,且大多数是3A生和特长生。
据了解,今年的民校统一招生考试由13所增加到15所,珠江中学退出,新加入了番禺仲元实验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康大学校初中部,以及中大雅宝学校等,招生考试安排在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
总分由200变300分
今年参加联考的民办学校联合招生考试定于6月30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由去年的200分改为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20分、英语80分,主要考查小学的基础知识以及综合素质能力。
有关人士透露,去年改卷发现,“200分满分”的试卷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仍有空间,今年只稍作调整,不会加考“奥数”或英语的竞赛题目,主要还是围绕小学教学大纲,家长不要“猜题”。
据介绍,参加民校考试的同时也可以参加学校派位,对此各学校的规定不同,可以向所在学校了解。而考试有统一的考试内容以及统一的评分标准,学生考取的成绩能得到参加统考学校的认可。
有些民校为了吸引优秀生源,纷纷推出奖学金项目,如广东实验中学附属天河学校就每学年设立优秀学生奖;育才实验学校则实行学费优惠,重奖前10名考生,其中第1-3名免3年学费,第4-6名免2年学费,第7-10免1年学费。
特长资格有规定
报考民校的特长生有10分的降分优惠,在同等条件下,在校获得“三A”、“三好”、“三优”的学生将会得到优先考虑,但最主要的还是测试成绩。
广州市教育局日前下发今年小升初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办法,提出今年小学将继续实行体育和艺术类特长生推荐升学的办法。
新办法强调越秀、海珠、荔湾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不能多收一人,未满员的招生指标由区教育局安排电脑派位。今年广州市第12中学和第109中学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分别招收排球、艺术特长生,其余各校具体指标:省实验中学、市109中92人;市2中、市7中的体育班为招生总数的20%;培正中学、育才中学、广铁一中、广大附中、市16中、知用中学、市17中、市1中、市3中、市4中、市5中、南武中学、市41中、市97中为招生数的15%;其他学校为招生总数的10%;设点学校为招生总数的5%。
“老城区”固定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还可招收“对应专才”:市5中、培正中学为省体育传统足球项目,可专项招收足球特长生6人。而天河、黄埔的特长生招生规定还在制订中。
文/记者 李志伟
广东教育局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是020-37626346。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
概况
广东省教育厅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广东省政府组成部门。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战略合作
2016年5月6日,广东省教育厅与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签署为期五年的“互联网+教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16年至2020年,双方将在七大领域开展合作: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推动管理及资源平台的深入应用与协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优先提升教育信息化兜底线、保基本、促公平的能力;创新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与应用模式;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探索“互联网+教育”新模式等。
其他事项
(一)省教育厅审计室在省教育厅监察专员办公室挂牌。负责指导和检查全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机关、直属单位进行审计监督;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对厅属高校、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教育系统有关单位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监督;拟订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系统专兼职审计人员。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有姓黎的吗?
广州市教育局局领导名单及分工情况
华同旭:
局党委书记、局长,主管本局党务和行政的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王小强:
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教育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处、政策法规处
谢 鸣:
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局纪委书记,分管局纪委(监察室、审计室)
陈茂林:
副局长,分管局基础教育处、教育督导室及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孟源北:
副局长,分管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黄素明:
副局长,分管局发展规划处、思想政治教育处、财务基建处(基建工作、住建工作)
雷忠良:
副局长,分管局高教处、科研处、财务基建处(财务工作)
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哪方面的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电子政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含境内业务交流接待)的统筹与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审计处(审批管理处)。
负责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三、规划建设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统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负责普通高中、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承担市级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一处。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
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
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教育局各处室职能-广州市教育局各处室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官网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官网是: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由以下部门组成:
1、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有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的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文秘、政务公开、督办、信息、宣传、档案、保密工作以及后勤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2、规划建设科
负责管理和编制教育基建投资计划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布点规划、布局调整。承接或配合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接收和使用。
3、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汇总区教育系统部门预、决算,检查、监督经费计划执行。负责区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负责本级财务开支审核、记账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指导教育收费工作。负责教育经费、教育学年初等数据的统计、分析。
4、中学教育科(挂审批管理科牌子)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普通中学、职业中学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初中阶段)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普高”)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国家课程的实施、地方课程的建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工作。
5、小学和幼儿教育科
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教育教学和招生等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小学阶段)的巩固和提高。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小学、幼儿园及特殊教育学校)。
6、思想政治教育科
负责指导学校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与健康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学校的环境教育工作。
7、教育督导室(挂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广州市天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编制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推进本区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
8、安全保卫和审计科
负责本系统的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工作。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治理教育乱收费等相关工作,开展效能监察。负责处理本系统各类信访、来访及案件的调查。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以及离任审计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事科(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本系统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本系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统战、对台和侨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业道德建设。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师资格证认定和注册等工作。
扩展资料:
广州天河区教育局联系方式与地址相关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官网-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局的电话号码???
广州市教育局电话:020-22083631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广州市教育局是广州市的一个政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市普通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进行教育督导与评估,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扩展资料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本市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本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5、规划、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指导市属高等学校的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6、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和监督,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7、规划、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指导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的选用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监管工作。
8、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本市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9、参与拟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教育行政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11、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2、指导、管理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办学;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13、赋予市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教育局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