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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体育中考公式(中考 体育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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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中考总分如何计算

考生的升学投档分由以下五部分组成:(1)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原始成绩,每科满分值各为150分;(2)物理、化学两科原始成绩合计总分的30%,2009年只占合计总分的15%;(3)思想品德原始成绩的18%,2009年只占原始成绩15%;(4)体育分,满分18分,2009年满分为15分;(5)照顾分。

语文150+数学150+英语150+物理100*0.3+化学100*0.3+政治100*0.18+体育18=546分

初中生体育中考分数怎么算

计算公式为(身高厘米-100)×0.9=标准体重(Kg)。该项测试分值较低,重在引导学生经常参加锻炼。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设定分别为:身高标准体重(2分),肺活量体重指数(3分), 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10分),握力体重指数(10分),立定跳远(10分)。测试时间为4月6日至17日。3月31日前,考生要完成报名。体育中考测试“身高标准体重”,是不是个头高分数就高、个头低分数就低?其实不然。“身高标准体重”是评价人体形态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及身体匀称度的重要指标。将身高和体重综合起来,以每厘米身高的体重分布,确定学生的体形匀称度,可反映学生是营养不良、正常体重,还是超重和肥胖。计算公式为(身高厘米-100)×0.9=标准体重(Kg)。该项测试分值较低,重在引导学生经常参加锻炼。 扩展资料: 体育中考是通过统一测试的形式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作出体质评价的统一测评模式,即通过测运动成绩和测现阶段身高、肺活量、体重所得的指数来进行体质评价。 [1] 体育中考的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份到5月份期间,各地时间不同。考试成绩影响学生的高中录取。

厦门体育中考评分标准2022

法律分析:厦门中招体育考试项目不变,每位考生都须考四项,总分仍为30分。考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4月16日至25日进行,第二阶段5月9日至16日进行,补考时间为5月29日。两类人可申请免考:一是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二是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

考分计算方法:经核准免考的考生,属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四舍五入)计算;初三阶段因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赛事意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经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后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研究处理;其他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四舍五入)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条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等方面的教育,促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推动全民终身学习。

第二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2022年厦门残疾人中考体育分怎么算

按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四舍五入)计算

1.经核准免考的考生,属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和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四舍五入)计算;初三阶段因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赛事意外受伤不能参加体育中考的考生,经学校提供相关资料2.其他获准免考的考生,其体育中考成绩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四舍五入)计算。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获准免修体育科目的考生,以及患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以申请技能考试(非笔试)免考。免考获批的考生需参加必考类(Ⅰ)考试(即体育笔试)。

市教育局强调,家长和考生报名时不得隐瞒既往病史,确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应主动提出免考申请。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对考生自身身体安全负责。

  • 评论列表:
  •  绿邪安娴
     发布于 2022-07-02 23:58:19  回复该评论
  • 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第二十二条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三条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第二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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