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2020年度上海学生体育素养评价大数据出炉,你如何看待这个结果?
- 2、如何培养学生的体育学科核心素养
- 3、体育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的研究
- 4、高中生体育达标标准
- 5、如何评价高中综合素质论文评价标准
- 6、国家体质健康标准高中生
2020年度上海学生体育素养评价大数据出炉,你如何看待这个结果?
2020年上海学生体育的综合素质评分平均分应该是在80分左右,女学生的平均分在81.6分,男学生的平均分在79分左右,所以平均分就是80分多一点,这个分数其实并不高。现在学生普遍来说身体素质下降只是个大的趋势。
因为学生现在几乎没有了锻炼的习惯,如果正好考体育的话,那学生可能还在初三的这一年或者这半年选择去锻炼身体,起码每天要跑跑步,因为男生女生几乎800米1千米都是离不开的,那那个时候咱要锻炼,那个直接关乎到自己中考能拿到多少分数,但是高考基本都不考,体育高考只考文化课,很多学校也直接把体育课取消了,学校会说高考考体育吗?学生没有时间锻炼自己的身体身体素质自然是每况愈下。
高中生的心理素质下降,自然也带来了大学生身体素质的下降,因为高中都不锻炼,到了大学更没有人管了呀,大学很多学生还有跑操的习惯,但是这个跑操的强度都很低,就是比正常人走路稍微快,那么一丢丢根本起不到什么锻炼的作用,要知道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你想起到有效的锻炼效果,你起码跑步的时间要在20分钟以上,那才算是真正把你身体储存的糖原消耗掉了,然后真正去消耗你身体的脂肪了,能够起到对肌肉的锻炼效果了。
大部分学生都做不到那么久的锻炼时间,他一周的跑步时间加在一起有可能都没有半个小时,更不用说每天半个小时了,所以锻炼的强度不够,自然导致身体素质在快速下降这个问题已经愈发严重了,要让男性更具备阳刚之气,要提升学生的身体素质,就必然要逐渐的把体育引入到考试的体系之内,让大家逐渐重视起这个东西。
如何培养学生的体育学科核心素养
摘要: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背景下,学校体育要培养和发展学生的体育素养。本文采用文献研究、逻辑分析、归纳演绎、系统分析法,在明确体育素养的内涵及其包含的各要素的基础上,通过对学生体育素养的现状分析,阐述学生体育素养的形成途径。培养中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备一定的体育素养,旨在实现其自身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身体素质;体育技能;体育意识;健康意识;体育素养
一、引言
我们非常关注中学生的体质问题,特别是在当今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下,家长都全力以赴地培养孩子成才,但是忽略了对孩子全面发展的培养。知识的积累是不断更新的,而一个好的身体则受用终生。在当前的应试教育体制下,“每天锻炼一小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尤其是这些年来我国中学生体质有很多指标都在下降。随着《山东省2012 年和2014 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颁布,该方案规定2012 年山东省将加试体育。该方案的实施让体育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身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教师、家长、孩子开始注重体育课程,并且加强了身体锻炼,体育开始被广泛关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提高体育素养成为社会、学校、家庭关注的话题。
二、体育素养及其构成
(一)体育素养的概念
《辞海》对“素养”的解释是“经常修习涵养”。对“涵养”一词的解释是:“身心方面的修养。”《现代汉语词典》对素养的解释是:“平日的修养。”可见,素养一词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人在某方面的修养,二是说这种修养是平时养成的。据此我们可以把体育素养理解为体育素养是在先天遗传素质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与体育教育的影响所产生的,包括体质水平、体育知识、体育技能、体育意识、体育个性、体育品德等方面的要素综合体育素质与修养,它是引导人们正确认识体育,指导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体育素养的构成
体育素养是在长期的体育教育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包含多方面的要素,且内在的各种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其构成要素有:
1.健康意识
从“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出发,没有把竞技体育的知识和技能列为体育素养的主要内容,但并不排斥学生掌握一定的竞技运动技能和知识,只是认为应把竞技技能作为健身手段,因而不应也没有必要把它作为体育素养的必备内容让全体学生掌握。故把体育锻炼的知识和技能作为体育素养的基本内容更符合实际,也更符合全民健身的国策要求。
2.体育文化水平
体育文化水平包括两个方面,即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体育知识包括三个方面,即生理卫生常识、体育人文知识和体育锻炼。具体地说就是初步了解人体身心发展的规律及基本的生理常识;了解体育活动对人体生理和心理健康的作用;能够科学地、有计划地安排体育锻炼;了解和掌握相关体育人文知识;具备对重大体育赛事的欣赏能力和初步评价能力;对重大体育事件有所了解;懂得体育功能与价值。体育技能它包括锻炼技能和对锻炼的自我评价技能。
3.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包括健康素质和运动素质。健康素质是运动素质的基础,所谓健康素质即具有健康的生理、心理及社会适应的身体状态,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提升自身的运动能力,使自己具有能够适应从事多种体育锻炼的能力。体育锻炼、体育比赛等体育行为的正常进行需要相应的身体素质,也就是说,体质水平影响体育行为,一般来说,体质太差会导致体育行为的减少。反之,科学、合理的体育锻炼、比赛等体育行为可以使体质水平得到提高。
4.体育意识
体育意识取决于文化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对客观世界认识能力、个体心理素质和智等因素。一个具有强烈的体育意识的学生对体育会产生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可以直转化为锻炼动机,成为激发学生进行身体锻炼的动力,从而培养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惯,使其常年自觉地参加锻炼,终生受益。体育意识,一方面来源于体育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来源于体育实践(体育行为)。全面的体育知识与积极的体育意识有利于体育能的形成与发展,体育技能的提高也有利于体育意识的发展。判断体育意识的标准:第一,是否具有一定的体育知识和体育技能。第二,是否正确认识体育的作用。第三,是否具有对体育正向积极的态度。第四,是否具有主动体育需要和行为倾向。第五,是否具有终身体育意识。
5.体育品德和体育个性
体育品德是一定的体育道德规范,是一个人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稳定的心理特征和倾向,是体育道德在个体体育行为中的反映。通过体育行为表现出的体育品德也是体育个性的重要方面。
体育个性是一个人在体育活动中经常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带有一定倾向性的个性心理特征的总和,具有个体特点的体育意识、体育行为、体育品德和体育技能是体育个性的重要体现。
三、当代中学生体育素养的现状
体育素养是在先天遗传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与体育教育的影响所产生的,包括体质水平、体育知识、体育意识、体育行为、体育技能、体育个性、体育品德等方面的要素。当前我国学生的体育素养整体偏低,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体育意识
受传统思想的影响,要想在体育方面有成绩就必须以牺牲智育为代价。所以在学校参与体育活动的意识缺乏整体性,学生虽然认识到体育运动的健身功能,但对许多运动项目的实际价值不甚了解。在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体育比赛中的参与意识和协作意识仍显不足。
(二)学生的体育素质普遍较低
在素质教育的全面推动下,学校应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意识,然而学生的体育能力较低和终身体育意识不强。有部分学生对生理卫生知识和体育锻炼常识的掌握程度很不够。另外,有部分学生由于功课繁重,学生会活动和社交活动过多,抽不出时间来锻炼。从健康意识与锻炼习惯的角度看,其中大部分学生缺乏身体锻炼的自觉性。
(三)忽视体育品德的修养
绝大多数学生的体育道德品质是好的,但是学生只从表面模仿,使有些学生在体育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语言与体育道德相背离。
(四)对体育个性化的忽略
学生的体育动机是影响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要因素。是人们对体育需要的主观反映。据调查显示:部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是娱乐、强健体魄、通过体育考试等。但这些动机的特点是强烈、不持久、不稳定、易变。目的一旦达到,动机随之消失,行为停止。虽然近些年来高校体育进行了一些改革,但物化改革放在了显要的位置,而忽视了对学生的研究。
四、学生体育素养的评价
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是学校体育评价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指标既有显性的,如体质检测、身体素质达标等,也有隐性的,如体育价值观,体育态度、兴趣、习惯、能力等。
(一)学生体育素养评价的原则
1.选取科学的体育素养评价因素
对学生恰当的考评不仅是一种评价方法,而且是一种激励行为,所以体育教学考评应在正视体育文化的价值,不同学生的身体和运动基础的差异,终身体育行为所需要的体育素养和自主能力的基础上,将体育考评的重心转向体育思想、锻炼习惯、运动能力和体育素养等方面,要把学生的体育兴趣、爱好、习惯和能力作为评价指标。体育教学应重视培养学生的体育动机、体育兴趣、情操以及相关意志品质、气质性格等方面,并将其纳入学校体育的考核内容。改革以运动技术评定和达标的体育课考核方法,建立以体育能力和心理收益为核心的考核和成绩评定方法,注重体育结果的实效性评价,促使学生在体育兴趣和体育能力方面自我培养,促进终身体育观的实现。
2.确立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
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就是在身体素质这种硬性指标评价的基础上把体育态度、兴趣、终身体育意识、习惯和能力纳入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
对待学生体育素养评价的问题,要以新的指导思想考虑,传统学校体育重在一个阶段、某个方面的成果,而终身体育眼于全过程的多个方面的成果;传统学校体育鼓励竞争,常常搞“达标测试”和筛选,实行淘汰,使学生在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压力下学习,而终身体育则强调体育是一个过程,着眼于它的全过程的多个方面的表现,强调评价标准的多元性。
3.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结合
所谓过程评价,从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讲,即关注学生在现有基础上进步的程度,当然也需要结合结果。竞技运动讲究客观时空上的平等,而学校体育却必须重视学生心理和情感上的平等;竞技的结果要清晰地分出竞赛者的优劣顺序,而学校体育对学生学习的评定应表现出灵活性和实效性,即以学生的实际提高幅度来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这样就可以让我们客观地评价学生成绩,每个学生能看到自己的进步,学生也乐于接受。
(二)学生体育素养的评价
1.把体育态度、兴趣、终身体育意识、习惯和能力纳入评价体系
把体育态度、兴趣、终身体育意识、习惯和能力纳入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要转变人们的价值观,逐步调整和改变学校体育的价值判断标准。从终身体育思想出发,引入学生体育态度、兴趣、终身体育意识、习惯和能力的评价,这不仅更加有利于学生体育素养的培养和提高,也为学校体育评价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
2.确立显性与隐性相结合的学生体育素养评价体系框架
显性与隐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体育素养评价观是对传统的学生体育学习评价的挑战,以往的评价一般是按照竞技运动项目的标准一味地用“高度、远度、时间”等统一的显性指标去搞“达标”,忽视了个体之间存在的先天差异。客观上造成了学生之间的不平衡,使本来轻松、活泼的学生十分感兴趣的体育活动成为一部分学生的负担。
要建立综合评估学生的认知、情意、技能的领域评价指标。如下表所示:
体育素养评价指标体系
3.操作上将显性与隐性、过程与结果、起点与进步评价相结合
对于显性与隐性指标的评价,操作上可以采取“显性指标重视过程评价,隐性指标重视结果评价”的办法,虚实结合,尽量提高可操作性。
从促使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讲,应该重视进步度评价,即关注学生在现有基础上的进步程度。在学校体育实践中,有的学校尝试了“正、反50m 跑启迪”的教学方法改革,效果很好,从中得到这样的启迪:竞技运动讲究客观时空上的平等,而学校体育却必须重视学生心理和情感上的平等;竞技的结果要清晰地分出竞赛者的优劣顺序,而面向全体学生,造就一代新人的教育就不宜将学生划成三六九等。由此可见,对学生学习的评定应表现灵活性和实效性,即以学生的实际提高幅度来评定学生的学习效果,学习前的水平和学习后的水平相比较就可以客观地评价学生成绩了,这样每个学生都能看到自己的进步,学生也乐于接受。
对学生体育素养评价方法可以采用评语制与等级评定制,小学低年级可采用评语制,小学高年级到高中可采用等级评定与评语制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大学可采用等级评定制。在不同学段,对学生体育素养的评价应有不同的侧重和要求,包括指标、权重与标准都有所区别。如下表:
五、体育素养的培养途径
体育教学中应该认识到体育素养的各个方面是有机联系、相辅相成的。首先,体育意识的培养是基础,这也是现在积极提倡的终身体育思想的题中之义;其次,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和技术是重点,它是体育素养的外在表现形式。
(一)激发运动动机,培养运动兴趣,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运动动机是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往往以兴趣和愿望的形式表现出来,而运动兴趣在运动动机中是最重要的成分。首先,要努力建立良好和谐的师生关系,营造轻松愉快的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气氛。其次,学校体育的内容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特征,合理选择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具有较强的趣味性、娱乐性的体育运动项目和活动。再次,学校体育学习和锻炼的手段和方法要丰富多样,切忌采用单一死板的体育教学和锻炼的方法。
(二)转变教学观念,强化体育素养
教学改革,就是以教学理论为指导,以教育观念改革为先导,创造性地设计和构建新的教育模式。现代的课堂教学改革进展不大的主要原因是教师的教学观念、教育思想的转变不大。只有对教与学的观点先破后立,冲破旧观念,才能真正出现按照教与学的关系的实际,按照教学规律,树立新的教与学的观念,只有观念改变了,课堂教与学的改革才能进一步地深化。教学改革,主要就是学法的改革,而学法的改革又受制于教师的教法观点。因此,我们在体育教学中应转变观念,注重学生体育文化素养的加强,实现知识和能力的最佳结合。
(三)加强理论课教学,多渠道丰富学生的体育知识
在学校体育课程中,理论课是教师向学生传授体育知识的主渠道。理论课上,教师不但要向学生传授体育运动知识,还要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锻炼身体的知识、卫生保健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开设电教课、体育知识讲座、体育知识竞赛,向学生传授观看和欣赏体育竞赛的知识,激发他们参与体育锻炼的热情,使学生充分享受运动带来的乐趣,养成自觉锻炼的习惯。我们不仅要使学生在学校期间掌握体育锻炼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手段,更重要的是强化学生终生体育锻炼身体的意识。
(四)完善体育环境,为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提供良好的条件
要切实培养与提高学生的体育素养,就要充分开发体育课程资源。首先,重视课堂锻炼环境。体育课堂要充分体现健康快乐的教学思想。根据学生的心理和生理、素质特点,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天性,创造一种快乐的体育人文教学环境。其次,拓展课外活动环境。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体育活动,建立与体育课一体化的课外活动体系。
(五)加强教师的自身体育素养建设
首先,体育教师要有良好的师德、无私奉献的精神和敬业爱岗的思想品质,作学生的楷模,给学生以积极向上、奋发努力的感染。其次,体育教师还应该具有一定的语言艺术,语言尽量生动、幽默、形象,充分活跃课堂氛围,陶冶学生情操,创造良好的心境。再次,体育教师端正的仪表和准确优美的示范动作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是至关重要的。
(六)加强体育课程建设,完善课程体系
体育课程建设能丰富学生的体育与健康知识,是培养学生体育素养的重要途径。体育课程建设要朝多样化、生活化、娱乐化方向发展。教材要以丰富学生体育与健康知识为目的,要突出趣味性和实用性。体育课程的建设中应尽可能开设和介绍一些简单易练、不易受场地设施的限制的运动项目,当然也可以开设一些大家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另外,还应该开设体育文化选修课,加强学生的体育人文素养,弥补体育活动课程在传授体育文化方面的不足。
(七)拓展教学方法,提高学生体育技能
体育素养与体育技能关系密切,体育技能的提高有利于体育素养的提高。在体育教学中,学生通过身体练习,掌握动作技术,形成运动技能和技巧。当学生按照运动技能的要求通过反复练习,掌握了某种动作方式,形成动作系统,并能充分利用自己的体力去完成时,即标志其掌握了某种运动技能。学生体育技能的提高,还与课堂上思维活动的强弱和锻炼积极性的高低有关。因此,教师在教学中,要多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利用多学科知识和多种渠道进行教学。
参考文献:
[1]王勇慈.试论体育文化素养的建构[J].中国学校体育,1999,(04):60-62.
[2]夏肖林.基于阳光体育运动的体育素养培养探析[J].教学与管理,2008(10):95-96.
[3]林宋荣,卢考纯.终身体育与体育兴趣、体育能力[J].体育学刊,2000,7(02):60-61.
[4]周登嵩,尹钊.试析学校体育中的素质教育[J].中国学校体育,1998(, 03):26-28.
[5]钟凡,倪超,冯志敏.高校体育教程[M].南京:河海大学出版社,2005.
体育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的研究
随着新课程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动了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实施,新型的体育课堂教学,必需要有新型的教学内容和要求。2015年10月,在清华附中举办的基础教育高峰论坛上,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副司长申继亮介绍,即将出台新的高中课标中将强调学生学科素养的培养,将新增核心素养以及基于核心素养制定出来的质量评价标准。申继亮还谈到,基于这样的改革,我们就要要求所有的课程老师对学科价值、学科育人功能有很好的思考。同时,新时期的课程改革,也要求每个学科的教育教学除了发挥本学科独特的育人功能之外,要高度重视跨学科之间的综合育人功能。
1.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概念及特征
学科核心素养是我国新课程标准提出的一个新的概念,是学生通过学科课程学习所形成最基本、最重要的素养,是学生在课程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养成的具有该学科特征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品质和基本经验的综合。学科核心素养是核心素养在特定学科(或学习领域)的具体化,是学生学习一门学科(或特定学习领域)之后所形成的,具有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体育学科核心素养是指自主健身,其核心能力主要包括由运动认知能力、健身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体育学科核心素养是对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整合,是以学生发展素养为核心价值追求。运动认知能力是指学生对体育健身知识、运动技能和相关健康知识的获得、转化和评价的能力,伴随着思维、理解和感悟等活动,是自主健身的先决条件。健身实践能力是指学生为完成设定的体育锻炼任务,联系实际采取的有意参与、强化练习、比赛运用和持续健身的决策能力,伴随着动机、态度及价值观取向等活动,是自主健身的实现载体。社会适应能力是指学生在多变的健身环境中,表现出身体、心理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调试能力,他伴随着调节、适应和控制等活动,是自主健身的呈现结果。体育学科核心素养是确定体育学科课程标准、体育学科知识体系、体育学科质量评价标准的依据和导向。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形成以结构化的学科知识与技能体系为重要基础和载体。
2 培养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方法和途经
2.1 体育教师应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体育教师是体育教学的组织者、实践者,在体育教学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教师,首先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要为人师表,此外,体育教师需要定期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有效的体育教师,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的课堂组织能力和教学能力。常言道“腹有诗书气自华”,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可直接表现为体育教师高水平的文化素养。我认为体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应包括文化素养、心理素养、道德素养等,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高低,对学生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陶行知先生说过“在共同生活中,教师必须力求长进。好的学生在学问和修养上,每每欢喜和教师赛跑。”因此体育教师要不断完善自我,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质,要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才能起到榜样和楷模的作用。
2.2 体育课堂教学重视德育渗透在教学中,立德树人,培养体育学科核心素养强调体育教学与各类文化知识的整合性,是学生跨学科综合能力、知识、能力和态度的综合。小学体育教育渗透德育的方法多种多样,体育教学也是实施德育教育的有效途径之一。如体育教师在游戏比赛中对学生进行团结的集体主义教育,使学生树立关心他人,互帮互助的良好意识,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宽容他人的优秀品质;要培养学生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要坚持不懈,吃苦耐劳的可贵精神;培养学生自信、果断和超越自我的拼搏精神。体育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好德育功能,要将德育教育始终贯穿于课堂教学,要有针对性地结合教材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德育教育,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在体育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德育教育。
2.3 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意识,养成自主健身的习惯体育老师以及学生家长都应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他们喜欢的体育活动,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体育的目标是身体素质提高的理念,掌握自主锻炼的科学方法。体育教师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体育观念和端正体育态度,培养学生的自主锻炼的能力,提高学生对体育的认识,使学生了解体育的价值。使学生了解人体身心健康和身体运动的科学知识,掌握科学锻炼的正确方法,为终身体育打下基础。
2.4 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体育教学中应关注学生能否适应当今与未来的发展,适应社会、终身学习、成功生活、个人发展的学科关键素养。体育素养发展的连续性和各个学段落实的阶段性,体育教师要让学生明确体育运动对其心理健康的影响,体育教学如何调整学生的心理平衡,如何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促进体育教学目标与学生心理健康目标和谐统一,使学生身心能得到健康成长,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
3 培养体育核心素养的意义
3.1 打好身体基础回归体育
高中生体育达标标准
初中高中大学
身高标准体重
15
台阶试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肺活量体重指数
15
50米跑、立定跳远
30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握力体重指数
20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特制定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
第二条
凡身体正常的学生,达到下列三项要求,即为体育合格。
一、体育课坚持出勤,不无故缺课。体育课成绩及格;
二、经常坚持体育锻炼,自觉地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
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每天坚持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一课时)。
第三条
对体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毕业时,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一个班的体育合格率,应作为评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第四条
已建立学生档案的学校,应建立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每学年按要求逐项登记,并由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生毕业时,将登记卡放入学生档案。
未建立学生档案的学校,将体...初中高中大学
身高标准体重
15
台阶试验、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20
肺活量体重指数
15
50米跑、立定跳远
30
坐位体前屈、仰卧起坐(女)、握力体重指数
20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使学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和课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特制定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
第二条
凡身体正常的学生,达到下列三项要求,即为体育合格。
一、体育课坚持出勤,不无故缺课。体育课成绩及格;
二、经常坚持体育锻炼,自觉地参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测验,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
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每天坚持认真做好早操、课间操。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一课时)。
第三条
对体育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评为“三好”学生;毕业时,经补考仍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不得报考高一级学校。一个班的体育合格率,应作为评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第四条
已建立学生档案的学校,应建立学生体育合格登记卡。每学年按要求逐项登记,并由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生毕业时,将登记卡放入学生档案。
未建立学生档案的学校,将体育合格的情况载入学生学习成绩册。
第五条
对患有先天性疾病、小儿麻痹症、部分肢体残缺,或有医院证明不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经学校核准可免予执行体育合格标准。
对个别虽身体正常,但过于肥胖、瘦弱、身体素质极差的学生,应教育他们重视体育,指导他们加强体育锻炼;如确属客观原因仍达不到体育合格标准,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可适当放宽要求。
第六条
学校领导应把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列入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第七条
凡师资、场地、设备条件确有特殊困难、暂时不能实施体育合格标准的中学,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缓实施。但主管部门应帮助学校积极创造实施的条件。
第八条
在实施体育合格标准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应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意见。
如何评价高中综合素质论文评价标准
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在2014年12月16日,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细节性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可见,在高中推行综合素质评价,势在必行。本文主要谈谈如何正确认识综合素质及其评价问题,同时对评价的方法与保障措施提出建议。
一、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
“综合素质评价,评什么?”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是综合素质?”
对于“综合素质”,官方并没有给出一个明确而清晰的界定。“综合素质评价”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4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该文件要求,应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同时指出,综合素质评价应以2002年的《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2006年2月,教育部在京召开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研讨会”。此后,“综合素质评价”就频繁地出现在各种文献和文件中,其评价内容也基本定型为六个方面。
后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发生了变化。2014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而2014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又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至少有三种不同的理解。
一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非学术素质”,具体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这是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其中,有少许省对这六个方面做了细微的修改:如湖北将“创新与发现”作为其内容之一,而青海增加了“实践与创新”这一内容,浙江则将这六个维度改造为综合评语(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 、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五个方面。此外,2014年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别规定为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和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二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学术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的综合。如北京市规定,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由基础指标(思想道德、学业成就、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发展指标(个性发展)两部分构成。又如,河北省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模块修习评价、学业水平评价、综合实践活动评价、基础素质发展评价四个部分,其中基础素质发展评价的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发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
三是将综合素质理解为德、智、体、美等方面素质的综合。如《上海市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规定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级指标包括德、智、体、美四个方面”,其中,“德”的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德育学科学习,“智”的二级指标包括学习表现、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体”的二级指标包括健身锻炼、身体健康、体育学科学习,“美”的二级指标包括艺术活动和美育学科学习。此外,《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另一个地方指出,“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
从逻辑上讲,“综合素质”应是学生各方面素质的综合,包括学术素质(以考试成绩表征的素质)和非学术素质。研究者在考察了国外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后,发现“基本上都没有把学生的学术能力或者学业成就排除在综合素质之外,而都是把它作为一块十分重要的内容”“把综合素质界定为除学生的非学术能力之外的素质,则基本没有”。[1]如果这样去理解综合素质,那高考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显然,在现实中,高考并不是,也不会成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而且高考的作用与重要性远大于综合素质评价。基于我国高考及其在教育中的巨大作用这一现实,只宜将综合素质理解为那些通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其内容包括“非学术素质”,也包括些高考无法检测出来的“学术素质”。
二、综合素质评价:是什么?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果综合素质是指高考无法测出来的素质,那在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是不是应该对这些方面的素质分别进行认定,然后再合成一个总成绩呢?目前,绝大多数省的做法均如此。然而,这样做不仅无法准确测出综合素质,还会进一步导致教育的异化,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教师的工作负担。其实,这涉及到教育目的观的问题。
研究者认为,“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在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独立个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2]但长期以来,“独立个性”在教育目的中蔽而不彰。这或许是我们长期培养不出世界级创新人才的根本原因之一。在今天这个民主、开放而多元的社会中,学生个性的培养必须引起重视,而且必须在考试评价制度中予以确立。而这依靠统一的高考制度无法完成,故综合素质评价必须担当起发现和发展学生个性的重任。长期以来,我们对“全面发展”的教育作了庸俗化的理解,认为全面发展就是让学生各个方面都得到高水平的发展。其实,全面发展的教育主要是指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让学生接触各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并从中找到自己感兴趣的领域,以此作为自己的终身志向进行深入学习。换句话说,全面发展的教育虽然要进行全面的教育,但并不要求(当然也不反对)学生各个方面都达到高水平的发展,而是希望学生接触全面的教育,进而找到并发展自己的个性。全面发展是个性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教育绝不能止于“全面发展”,而应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帮助学生实现个性发展。因此,有研究者认为,素质教育即追求人的个性发展独特性与整体性的教育。基于这一认识,该研究者认为,从“本质”上讲,“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3]
综上,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对高考无法测出的素质进行评价,其目的是发现学生除考试成绩以外的个性特长。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或者是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只是评价内容的示例,而不是完备的评价体系,或者说是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没有涵括所有内容。以此为基础,可以对评价内容进行修补。只要是学生身上具备的、高考无法测出的良好素质,都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它可以是学术素质,也可以是非学术素质。比如,如果一个学生古文功底非常深厚,由于有限的几道高考题不足以反映其古文功底,那该学生的古文功底这一学术素质就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同样,假设另一学生特别喜欢生物,在读高中时已经自学了许多大学生物课程,并立志将来要做一个生物学家,但以高中课标为基准的生物高考无法评价该生生物方面的学术素质,因此它也应该是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
三、综合素质评价:如何评?
进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评价。当前,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上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依照这一思维方式,不论我们在细节上做多少修改,评价中的难题仍旧无解。问题的关系不在于细节性地修补,而在于转换综合素质评价的思维方式。
首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只能用“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呈现。如前文所述,几乎所有省市采用的都是“逐步细化再综合”的方式。这一做法表现上看全面、合理、操作性强、逻辑清晰,但它只是为了领导和管理的方便,没有从学生素质发展的实际出发。
综合素质之所以无法通过高考来评价,就是因为它本身难以量化,故给出一个分数或等级本身就不合理。而对每一个指标给出分数或等级,然后再将它们进行合并更是荒唐。合并的前提是,被合并的素质具有同质性、可替代性,而上文所说的六个方面(或其它不同的维度)的素质不具备同质性,更不具备彼此可以相互取代的特征。比如,一个学生“思想道德”存在问题,我们不能以“学习能力”强来弥补。
另外,勉强合并的结果是掩盖了某些优良(或不良)素质。假如一个学生因舍己救人获得了“道德模范”的称号,那他“道德品质”这一维度按理讲就可以得100分(或“优秀”),但其它五个维度均没有突出表现,因而只能得60分(或“合格”)。最后综合起来,其综合素质只有66.7分(“合格”的水平)。一个被评为“道德模范”的学生,综合素质只是合格,显然不合情理。这不是因为其综合素质低,而是因为我们的综合素质评价是采用了求高求全的思维方式。
那到底如何评价综合素质呢?依据“综合素质评价是个性发展评价”这一思想,我们认为,综合素质评价应该从多个方面去进行,以便发现学生在任何一个可能方面存在的优势素质(或个性特长),因为若仅从有限的几个方面去评价,又假设学生的某一发展优势不处于评价的范围之内,那这一优势就得不到发现,进而会受到忽略或压制。因此,在呈现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时,不应该将多个维度的评价结果综合成一个总的结果;而应该只呈现学生发展最好的一两个方面,并说明其发展程度。其它方面,如果没有问题,就可以不提及;如果有问题,应该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所在。这就是所谓的“优势领域鉴定”的方式。在对综合素质每一维度的下级指标评价上,也应如此操作。如果某一维度有三个指标,某学生在某一个指标上表现特别好,得了“优秀”,在其它指标上没有不良表现,那该学生在该维度上就应该得“优秀”。换句话讲,如果某种素质人人都有,而且差别不大,那在综合素质评价时就可以不涉及,因为对其进行评价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而且还增加了评价的工作量与难度。
其次,综合素质评价适宜采用日常观察的方法。综合素质不能通过考试或现场表现检测出来,且是通过长期积累而形成的,多半都表现在日常生活中,那它只能凭借日常观察法来判断。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性的观察时,要注意两类行为:一贯行为和关键行为。这两类行为都能充分证明某种素质的存在。“一贯行为”是指某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一贯表现出来的行为。如果某一学生常年照顾其生病的奶奶,那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说明该学生具备“孝敬”的品质。“关键行为”是“在特定情境中学生主动做出的最能代表某种素质的行为表现”。[4]如果某一学生在上学途中看到一儿童落进了冰冷的河中,他奋不顾身地跳进河里将其救出,这一行为也充分说明该学生具备“舍己救人”的品质。对于这种特定行为,我们不能要求其表现一贯,因为他不会经常遇到类似于“儿童落水”这样的情境。
其三,对于每一个评价内容,只宜采用质性评价的方式。由于综合素质具有难以测量的特征,所以在衡量每个维度或每个指标对应的素质时,采用分数制的方法行不通,因为我们无法准确判断一个“道德品质”得85分的学生比另一个只得80分的学生优秀多少,优秀在哪里。另外,因为综合素质的模糊性使其评价具有更大的机动空间,假若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采用分数制,就会导致利益相关者(如学生、家长、甚至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分分计较”,进而导致更多的腐败、公平问题。采用等级评价的方式尽管能回避这一问题,但它通常会遮蔽学生的某些素质。如:一个学生在“道德品质”这一维度得了“A”,我们不知道他是因为舍己为人,还因为拾金不昧,或者因为孝敬父母,抑或其它行为而得“A”。掩盖的结果是,高校在招生或用人单位在招工时,无法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来判断学生是否具备某种他们所需要的素质。所以,综合素质评价只能采用“评语评价”的方式,写实性地描述学生的素质及其表现。 四、综合素质评价:如何保证?
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能否得到真正落实,不仅取决于评价本身做得如何,而且还取决于良好的外部保障机制。
第一,必须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对于是否应该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让其在高校招生过程中起实质性作用,学者意见不一。有研究者认为,如果将其纳入高考,会加重学生的负担,导致更多教育不公,还会导致教育腐败增加。然而,高考在我国教育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引领”着整个基础教育发展。现实的逻辑是,整个基础教育,均以高考为中心:高考要考的科目,就认真教;高考不考的科目就不教或应付性地教;在高考中占分比值大的科目,就重点教;占分比值小的科目,就一般地教。基于此,如果不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那它就不会受到真正的重视,进而会被虚化。但从各省出台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高考方案看,综合素质评价均没有实现与高考的“硬挂钩”。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体系,在现有的条件下确实可能会招致更多的腐败,但要明白:这不是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问题,而是管理制度的问题。因此,为了真正落实综合素质评价,还需要改革管理制度。
第二,必须建立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人们之所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种种担心与顾虑,根本原因在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信度,而这又源自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如果综合素质评价失去了信度,评价结果自然难以在高考中发挥实质性作用或者被用人单位利用,而且评价本身对学生也起到了“反教育”的作用。因此,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必须建立起完备的社会诚信体系。首先,如果发现学生以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则应禁止该学生在三年内(或其它合适的年限)再次参加高考。其次,如果发现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或其他公职人员造假,则应停止其公职。再次,如果是相应的领导造假或参与造假,则应开除其一切公职。只有如此清晰的界定了造假的后果并严格予以执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要的诚信体系才会形成。
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于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的学生,不论是由其本人造假还是其监护人造假,都必须给予处罚(如禁止三年之内参加高考);如果姑息了这一行为,将不利于学生的发展,亦不利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造假而得不到处理,那综合素质评价对该学生和其他学生不仅起不到教育作用,而且还起到了反教育作用。第二,如果某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得不到严厉的处罚,则会带来更多的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造假,最终使综合素质评价千疮百孔,形同虚设。第三,诚信本身就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部分,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学生违背了诚信原则而又不给予处罚,那就等于说综合素质评价违背了自己制订的原则。第四,触犯了诚信规则,接受处罚,这就是法制意识的前身,有利于法制社会的建设和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不诚信的学生给予处罚,或许是建立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良好突破口。
第三,充分发挥“熟人”在综合素质评价中的作用。所谓“熟人”,就是指对被评价者非常熟悉的人。因为是“熟人”,所以他们对被评价的学生最熟悉,其评价才最真实。正是这个原因,国外非常流行“同行评价”。如果诚信体系和惩罚机制完善,熟人在评价过程中不敢轻易替某些人作弊。同时,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熟人效应”(即评价者在评价过程中为自己的熟人争取不正当的利益),评价过程必须是一个公开辩论的过程,并以相应的方式(如录音或录相)备案。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熟人”应包括学生自己、同学、父母、班主任、任课教师等。因此,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建立一个由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以及家长代表组成的评定委员会。在具体评价时,应先由学生陈述自己一两个方面的优势,并提供证据;然后由评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再经过公示以及申诉;最后发布评价结果。如此评价,不仅操作性强,而且也避免了不同评价主体评价结果合成难的问题。
所有的保障机制,都需要主管部门做出顶层设计,并以政治的力量加以保证,而不能仅仅依赖某些学校、某些地区进行试点,因为这些保障机制涉及到整个社会的问题,而不是仅涉及某些学校、某些地区才存在的问题。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高中生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学校工作和衡量各地教育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
2.本标准的修订坚持健康第一,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有关要求,着重提高《标准》应用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着重强化其教育激励、反馈调整和引导锻炼的功能,着重提高其教育监测和绩效评价的支撑能力。
3.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4.本标准将适用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初中、高中按每个年级为一组,其中小学为6组、初中为3组、高中为3组。大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
5.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各组别的测试指标均为必测指标。其中,身体形态类中的身高、体重,身体机能类中的肺活量,以及身体素质类中的50米跑、坐位体前屈为各年级学生共性指标。
6.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学的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7.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8.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特殊学制的学校,在填写登记卡时可以按规定和需求相应地增减栏目。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9.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10.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7),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11.各学校每学年开展覆盖本校各年级学生的《标准》测试工作,《标准》测试数据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审核后,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传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测试和数据上传时间由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12.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