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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对体育馆的规定(国家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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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一般有哪些要求,如消防,观众能否看清看台,颜色影响运…

、概述

体育建筑是具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公共建筑,特别是新建的体育建筑都是具有新时代特色、高标准的综合性体育场馆。场馆本身除满足各种规格、等级的体育比赛要求外,往往还满足多功能应用的要求,比如说举行大型集会、文艺演出或展览等。但其根本性质还是为体育比赛服务的体育建筑。

为满足体育赛事需要的场地灯光建设,在整个体育场馆的建设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座体育场馆不管能容纳多少观众、也不论建筑物的外观如何壮观、如何漂亮,其实质是要为比赛的运动员提供一个标准、公平的竞赛舞台;为现场观众提供良好地观看比赛的条件;更重要的是随着体育比赛商业化的推进,还要为数以万计的非现场观众提供比赛的现场画面,也就是说场馆还要为电视的现场直播提供必要条件。而场地的灯光建设一定要满足上述种种要求,才能使体育场馆的建设符合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需要。

在体育场馆灯光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保证场地灯光工程建设的成功,首先需要有满足比赛要求的灯光设计,其次需要有满足设计要求的灯光设备,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灯光控制系统,再加上合格的施工和严格的工程验收。而这一切都需要有体育建筑专用的标准和规范,这一点正是我国场馆灯光工程建设中所欠缺的。目前,唯一专门针对体育场馆灯光的国家行业标准,是2005年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实施的《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标准号为TY/T1002.1-2005。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体育建筑(如多功能体育馆、游泳馆和跳水馆等)来说,专用的灯光照明标准还处于空白,因而该类体育建筑的灯光建设更需要有一个好的设计依据,需要有一个能满足相应比赛要求的设计。

在场馆灯光工程的建设过程中,需通过精确的计算、科学的灯位设计来体现场馆灯光配置的先进性、适用性及经济性,使场馆的整体功能和效果更加和谐与完美。

2、场地灯光设计标准

在场馆的场地灯光设计过程中,在明确所设计场馆的功能定位、比赛等级和场馆的等级以后,应提出明确的设计技术指标,以指导场地灯光的设计,同时设计人员还需更进一步了解各项不同比赛项目的特点从而合理安排灯位;另外还需考虑电视转播主机位的布置,以使灯光的设计能和电视转播相互协调。

2.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

2.1.1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度要求

目前,设计依据是国家体育总局2005年最新的标准《体育照明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第一部分: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中的有关技术要求。其主要内容如表1所示。

2.1.2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照明质量要求

建议除非有特殊要求的体育场(比如说奥运会比赛场地,由于奥林匹克电视转播公司每次对电视转播的要求不一样,场地灯光的技术指标在不断变化而且要求也更高),国内建设的其他体育场可以按上述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而照明的质量要求和灯位的布置可按表2的要求进行。

2.1.3 室外足球场和综合体育场灯位布置要求

(1)四塔布置。按CIE No57规定,灯塔的位置宜设在比赛场地对角线的延长线附近。塔身高度应使最低一排泛光灯与场地中心的连线同场地平面的夹角在25°以上。从足球场边线中心处向外偏移5°,限制对移向门线的运动员产生的眩光。在球门中心点向外偏移15°,以限制开角球时对球门区运动员产生的眩光。

最低一排泛光灯和场角的连线同场角到塔基水平连线之间的夹角应≤70°,灯具安装前倾15°,避免上排灯被下排灯遮挡和造成光损失。照明灯塔四角灯位布置如后图所示。

图中边线外5°和底线外15°是最小值,灯塔只能布置在图中灰色区域内。为了球场的照度均匀,四个灯塔各负责照亮1/4的球场。

灯塔高度计算公式:h=dtgΦ

式中:h——灯塔高度;

d——球场中心点到灯塔的距离;

Φ——球场中心点到塔底和塔顶之间的夹角,Φ≥25°。

(2)两侧布置。把泛光灯排成线状,安装在看台顶部或马道上,这样泛光灯就形成了平行于场地边线的连续光带;也可以在比赛场地两侧把泛光灯成组地分别安装在多个灯柱上(甲级及以上体育场不宜采纳)。

对于有看台的甲级以上体育场,前排泛光灯到场地对边中心点的最小角度应>25°,后排泛光灯到近场边线的最小角度应≥50°。对于甲级及以下体育场,泛光灯到场地中心点的最小角度应>25°,泛光灯到近场边线的最小角度应≥45°;足球比赛时为防止眩光,在守门员视看角球方向两侧15°内不宜点亮泛光灯。

光带长度按《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的要求贯彻执行。

(3)混合布置。同一体育场内既有灯塔又有光带,布置参照4塔和两侧布置。

2.2 多功能体育馆

由于国家体育总局对多功能体育馆的灯光技术要求的标准还在制订中,虽然在几个专用体育场地的建设标准中提到了对场地灯光的技术要求,但还不够全面,因而在多功能体育馆的设计过程中,为国内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的灯光设计的依据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兼顾体育总局相关的专用体育场地建设标准中对场地灯光的技术要求。但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其灯光的设计要求需满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而我国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均采用国际相关单项体育组织的标准来组织国家级的比赛,包括对用相应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要求举办国家级的赛事。因而举办国家级以上比赛的体育馆,建议按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对体育馆场地照度要求来执行。

2.2.1 多功能体育馆照度要求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关于体育建筑的有关要求(如表3、表4所示)。

2.2.2 多功能体育馆照明质量要求

(1)《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有关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体育建筑中各项运动项目要求的光源显色指数Ra为80,彩色电视转播时应≥90,室外体育场的眩光指数(GR)应<50。

(2)国际体育联合会(GAISF)的有关要求,如表9所示。

(3)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体育场地建设中的要求。

《人工材料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第二部分:网球场地》中的有关规定:

①一组场地的间距为7.315m(24 feet)时,应在挡网延长线上安装灯柱;

②灯柱的位置与高度必须满足场地固定障碍物的要求; 

③装置的布局应为边照明,端线后面不能安装任何照明器材;

④室内照明的灯具应安装在距离顶棚应≥1.829m(6 feet)处。

《游泳、跳水、水球及花样游泳馆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

①游泳比赛厅的照明灯光设置应避免对运动员产生眩光;

②室内游泳池的自然采光不应对运动员产生眩光,太阳光不宜直接射到游泳池水面上;

③室内游泳池的照明灯光主光源应使用侧光,在最大光强与垂直面(池中心)成50°角度范围内不能产生眩光。

超级'C;K'猪 回答采纳率:64.3% 2008-12-03 09:59

①游泳比赛厅的照明灯光设置应避免对运动员产生眩光;

②室内游泳池的自然采光不应对运动员产生眩光,太阳光不宜直接射到游泳池水面上;

③室内游泳池的照明灯光主光源应使用侧光,在最大光强与垂直面(池中心)成50°角度范围内不能产生眩光。

中央财政补助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是怎么回事?

中央财政近日下达2017年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9.3亿元,用于支持体育部门所属1257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财政部表示,为推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设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为补贴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分别对相关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给予适当补贴,对体育场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给予适当奖励。

2014-2017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5亿元,有效推动了各地体育部门所属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更好地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消费的同时,有效推动体育场馆提高运营活力,实现自身良性发展。

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以下简称维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维修经费是中央财政为加强全国体育场馆维修,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补助经费,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共同管理。第三条 维修经费必须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本办法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得抵充单位正常事业经费,不得用于个人奖金、福利、差旅费等项开支。各级体育、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维修经费。第四条 维修经费实行统一分配,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体育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体育部门)使用维修经费,必须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补助范围第六条 维修经费的补助范围如下:

(一)各省级体育部门所开展的18个奥运会重点项目的体育场馆的维修与改造;国家体育总局与地方共建的体育训练基地体育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改造。

18个奥运重点项目包括:田径、游泳、跳水、乒乓球、羽毛球、射击、射箭、击剑、体操、举重、摔跤、柔道、赛艇、帆船帆板、篮球、排球、速滑、短道速滑。

(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老、少、边、穷地区体育训练基地及体育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改造。第三章 经费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 凡符合上述补助范围的单位可申请维修经费,申请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第八条 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为维修经费的申请单位。省级体育部门所属单位以及地、市、县体育部门申请经费时,均须上报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经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向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提出申请。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第九条 对各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报来的申请,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各省级体育部门对专款的管理情况、使用效益及当年的实际需要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出初步分配方案征得财政部同意后,由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共同下达。第四章 财务管理与监督第十条 维修经费实行“专项申报,逐项核定,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并对使用情况跟踪问效。第十一条 各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使用的维修经费的财务管理。第十二条 各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专款补助通知后,必须及时将经费拨付同级体育部门,体育部门收到拨款后,应及时将专款一次拨付给用款单位。第十三条 已批准补助并拨款的项目,在一年内仍未动工的,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将对该项目予以注销,并将已拨经费调至其它补助项目,或由财政部收回。第十四条 当年未完工项目,年终经费结余的,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项目完成后如有结余资金,可用于下年度本地区体育场馆的维修。第十五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变动已批准的维修项目或项目内容,须由省级体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后方能调整或变动。第十六条 维修项目完成后,由用款单位编制维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第十七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将视情况分别给予暂停核批新的补助项目、收回维修经费或一至三年内不安排维修经费等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擅自变更补助项目内容的;

(二)挪用维修经费的;

(三)用维修经费发放工资、奖金、福利的;

(四)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

(五)经费不能及时拨到使用单位的。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评论列表:
  •  双笙几渡
     发布于 2022-06-26 20:12:00  回复该评论
  • 体育馆的设计过程中,为国内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的灯光设计的依据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的相关技术要求,同时兼顾体育总局相关的专用体育场地建设标准中对场地灯光的技术要求。但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赛事服务的多功能体育馆,其灯光的设计要求需满足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的要求,而我国各单项运动管理中心均采用国际相
  •  惑心节枝
     发布于 2022-06-26 21:16:55  回复该评论
  • 元,用于支持体育部门所属1257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财政部表示,为推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自2014年起,中央财政设
  •  青迟美咩
     发布于 2022-06-27 01:35:37  回复该评论
  • 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经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合向国家体育总局和财政部提出申请。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均不受理。第九条 对各省级体育部门和财政部门报来的申请,由国家体育总局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体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各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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