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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体育健身器材进行检查(体育设施器材场地检查记录)

本文导读目录:

健身器材该如何进行维护保养

健身器材在使用过程中是否进行合理的维护和保养是影响健身器材使用寿命的重要因素之一。健身器材就像朋友一样,你对它好,它就会对你忠心耿耿,你若对它不好,它就不愿为你安心卖命。所以,掌握好是安全健身的必备课题。 综合训练器的维护保养:1. 应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查,确保无器材损坏、联接松脱现象,对于作为商业用途使用的,更应在每天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查,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 定期对产品的转动部位进行润滑,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在粉末冶金轴承内侧涂覆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3. 对于坐垫、靠垫等注意保护,避免接触利器、尖锐物。4. 器械应放置于阴凉、干燥处,避免潮湿或过热。5. 避免使用汽油、苯之类的有机溶剂擦洗器械,以免损伤器械表面,失去光泽;6. 对于滑轮、钢丝绳及粉末冶金轴承等易损件,损坏后应及时更换。 跑步机的维护保养:警示:在进行清洁或维护电动跑步机前一定要先拔去电源插头。 跑带和多楔带的涨紧程度识别方法当跑带打滑时,有时很难确定是跑带本身需要涨紧还是多楔带需要调节。如果跑带两边只能拉离跑板55-75mm,则跑带的涨紧度还是可以的。不过,当跑步带出现打滑情况时,还是先进行下面步骤以确定需要调节跑步带还是多楔带。1、 切断电源,拧开固定上护壳的五个螺钉,然后从跑步机上取下护壳:2、 设定跑步机速度大约为3km/h,用脚紧紧踩在跑带上,尽量使跑带停止转动。如果您可以使跑带停下,并且前滚筒也不继续转动,可是电机轮还继续转动,则多楔带需要调节;3、 设定跑步机速度大约为3km/h,用脚紧紧踩在跑带上,尽量使跑带停止转动。如果您可以使跑带停下,但是前滚筒继续转动,则跑带需调节。 跑带涨紧调整步骤4、 跑步机以5.6km/h的速度转动;5、 使用8mm内六角扳手,将左右调节螺栓都转动半圈或一圈:逆时针转为调松跑带;顺时针转为涨紧跑带。6、 如果调整后经识别,在使用过程中仍出现跑带打滑现象,可以重复上面步骤。 跑带跑偏的调整步骤:在使用过程中,跑带会有所不同的跑偏,需要进行跑带调整,调整如下:1、 将跑步机放置在水平面,跑步机以约5.6km/h的速度转动;2、 跑带偏向右边,调整右边螺栓顺时针转动半圈,再调整左边螺栓逆时针转动半圈;3、 跑带偏向左边,调整左边螺栓顺时针转动半圈,再调整右边螺栓逆时针转动半圈。4、 如果调整后经识别,在使用过程中仍出现跑偏现象,可以重复上面步骤。 跑板的润滑跑步机配有已润滑的、需经常维护的跑板。跑板与跑带间的摩擦,对您的跑步机使用寿命有很大影响,因此应按下列程序定期加注专用润滑油:1、 切断跑步机电源;2、 用干净的干抹布擦净跑板、跑带之间的灰尘;3、 使跑步机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将硅油涂覆与跑带、跑板上;4、 加注润滑油时,不应使用跑步机,不要让衣物等卷入运行的器械,以免造成无谓的伤害。 清洁1、 清洁前应先关机,并拔下电源插头;2、 经常清除器械表面及跑板粘附的灰尘;3、 机架、跑带的表面可以用浸有肥皂液的软布擦拭,不要用去污粉、挥发油等擦拭(器械擦拭后应使其晾干后再开机使用);4、 经常取下护壳,用真空吸尘器清理护壳内灰尘。(灰尘会使线路板元器件短路,所以应经常清理)。

如何管理室外健身器材——体育器材的,有何制度

由于室外健身器材的使用已经发展到学校中去了,如今学校的室外健身器材的种类也很多,如何管理好室外健身器材呢? 一、体育器材由体育教研组组长负责管理。 二、体育器材只限本校体育教学和相关活动使用,未经允许不得外借他人。 三、体育器材应在器材室内保管(室外固定器械除外),做到分类置放、整齐有序。 四、建立器材分类登记制度,及时做好新购器材的登记工作。对低值易耗品,要有损耗登记。期未要对器材进行一次检查、整理和清点,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教务处和总务处。 五、建立器材借还登记制度,借用教师必须亲自登记签字,亲自借出,亲自归还。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追究当事者责任。 六、室外固定器械,在使用中要经常留心检查,如发现断裂、倾斜、缺少构件等情况或其它危险迹象,应立即告示停用,并报告学校组织修复。 七、人离开器材室,必须及时熄灯,关锁门窗。器材室钥匙必须由管理人员掌握,不得转交他人,如因失职造成损失,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因此,体育器材是学校重要财产,是搞好学校工作的物质基础。必须加强体育教师和器材管理,对学生要加强爱护器材的教育。师生合力共同用好、管好器材,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健身房使用管理规定

1、健身器材只能做锻炼、休闲使用,严禁在健身器材周围嬉戏打闹或进行其它与锻炼、休闲无关的活动。

2、要严格按照健身指导和器械锻炼功能、注意事项进行锻炼,遵循科学健身原理,健身者可根据自身年龄、体质、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健身器材进行健身活动。

中老年人要特别注意量力而行,12周岁以下儿童及其他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在监护人监护下进行锻炼。

3、定期检查健身器材和设备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维护,保持健身器材完好。员工和使用者如发现场内健身器材存在不安全因素,应主动向行政人事部报告。

4、所有参与锻炼者均应主动爱护健身器材,严禁在健身场内及器材上堆垛物品、晾晒衣服、被褥等,对故意违反规定的,员工有权举报,行政人事部将及时加以制止和清理。

对人为故意损坏健身器材、影响员工健身的,除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进行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

5、自觉维护健身场所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果皮、纸屑等杂物,保持健身器材及周边环境卫生。

6、倡导科学健身、文明锻炼,严禁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员工休息。

7、严禁在深夜及雷雨、冰雪(雹)、高温天气使用健身器材。

8、健身者应注意健身活动的自我保护,如有违反操作规定或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如何加强社区户外健身器材的管理

第一条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工作负指导、监督责任。各镇街对本辖区内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负管理、维护责任。 第二条 各镇街应安排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体育健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器材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后,日常维修、保养经费由镇街自行解决。 第四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五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市体育局,由厂家提供维修。 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社区体育器材随意改变安装地点或挪作他用。各受赠单位应对受赠物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健身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分类进行登记,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档案。 第六条 社区体育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或失窃的,各镇街要及时将受损情况、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责令受赠单位修复或赔偿体育健身设施。 对于因使用不当而损坏健身设施者,受赠单位应酌情责令其赔偿或修复;对故意破坏健身器材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不善,不能保证公益性和安全性的受赠单位,由市体育局提出警告或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消除学校体育健身器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应该做好哪几个方面的工作?

学校的体育健身器材是不应该撤除的,如果撤除了,孩子们玩耍的工具就没有了,那么孩子们就可能在操场上打闹闹,容易出现一些不安全的事故,如果想避免这些不安全的事故发生,那就应该加强嗯,值周工作或者是嗯,体育课或者是课间操休息时间,老师要在操场上家户学生

东营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办法(2022修订)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满足市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维护、监督与检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是指免费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公益性室外健身器材及场地。

学校体育场地和经营性健身场所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重大问题。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和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辖区内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政审批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有权对侵占、损坏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第七条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捐赠、赞助、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八条 市、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布局规划,依照法定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布局规划建设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第九条 市、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部门在实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规划许可时,应当执行国家、省有关体育设施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规划和建设相应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并与居民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区没有建设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补建社区健身设施。不具备标准健身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设施。第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修补,利用腾出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第十一条 体育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等配建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符合更新要求的,由接收方、居民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填写更新申请表报所在地县区体育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布局规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配建和更新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要求,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要。第十二条 采购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应当通过经国家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当执行最新标准。

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第十三条 鼓励采购创新型和已投保产品质量险的健身器材,推动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提档升级。第十四条 室外公共健身器材应当安装在与其型号和数量相适应、日常管理有保障、器材使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场所、场地。

健身场地的明显位置应当悬挂健身设施使用的警示牌、告示牌,明示注意事项和管理维修电话。第十五条 室外公共健身器材的采购与安装,由采购方组织进行验收。向接收方交付使用时,需同时交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提供的验收报告。

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应当依法与接收方、供应商签订三方协议,明确产权、管理维护要求以及种类、数量等事项。

接收方应当自接收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验收报告等报所在地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情况作为体育主管部门制定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更新计划的重要依据。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第十六条 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

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由接收设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园(广场)管理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负责维护和管理;社会力量援建或者捐赠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由接收方负责维护和管理。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的业主共用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责任,业主共同承担;业主可以将其委托给物业服务人承担。经费确有困难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贴。

  • 评论列表:
  •  世味悸初
     发布于 2022-06-01 19:07:30  回复该评论
  • 腾出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统筹规划建设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第十一条 体育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等配建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符合更新要求的,由接收方、居民住宅区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人填写更新申请表报所在地县区体育主管部门,体育主管部
  •  鸢旧瘾然
     发布于 2022-06-01 15:36:53  回复该评论
  • 自接收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验收报告等报所在地县区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情况作为体育主管部门制定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更新计划的重要依据。第三章 使用与维护第十六条 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由接收设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  辞眸鹿鸢
     发布于 2022-06-01 20:42:07  回复该评论
  • 健身设施,应当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要求,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要。第十二条 采购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应当通过经国家认可的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应当执行最新标准。政府投资建设的室外公共健身设施
  •  辙弃栖迟
     发布于 2022-06-01 23:44:50  回复该评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室外公共健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使用与维护、监督与检查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室外公共健身设施,是指免费向公
  •  弦久望笑
     发布于 2022-06-02 01:47:01  回复该评论
  • 体育器材随意改变安装地点或挪作他用。各受赠单位应对受赠物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健身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分类进行登记,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档案。 第六条 社区体育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或失窃的,各镇街要及时将受损情况、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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