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四个人总投资40万,一人投资20万,一人投资10万,两人各投资5万,应该怎么占比?
- 2、甘肃在建一座体育中心项目,占地多大呢?投资多少呢?
- 3、甘肃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 4、甘肃在建一座大型体育场,总投资约5.81亿,何时能建成呢?
- 5、甘肃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四个人总投资40万,一人投资20万,一人投资10万,两人各投资5万,应该怎么占比?
占比=投资额/总投资
所以
投资20万的人占比:20万/40万=50%
投资10万的人占比:10万/40万=25%
投资5万的人占比:10万/40万=12.5%
甘肃在建一座体育中心项目,占地多大呢?投资多少呢?
对于甘肃这个省份相信大家都是非常的熟悉,自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的交通网在不断的完善,有了完善的交通作为支撑以后,甘肃的发展也变得快速了很多,如今的甘肃已经成为国内知名的旅游大省,随着近些年来旅游业发展的火热,甘肃对于其境内旅游资源的开发也比较的重视。
在甘肃境内有这样一座城市名叫张掖市,这座城市的知名度在国内不是很高,但是这座城市的旅游资源却是非常的丰富,古人云“不望祁连山顶雪,错把张掖当江南”,这座城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古丝绸之路重镇,今天为大家介绍的体育中心就是建设在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它就是张掖奥体中心项目。
张掖奥体中心项目建设的位置是在张掖滨河新区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中心对面,建设这座奥体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大约为208亩,该体育中心的建设主要将围绕着“一场三馆”来建设,所谓的“一场三馆”指的是体育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馆、游泳馆,除了建设一场三馆之外,还将建设足球场、网球场、篮球场、户外休闲广场、健身步道、地下停车场及其它服务设施。
除了建设必要的体育运动设施之外,还有园林景观的建设,建设这座奥体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94亿元,该奥体中心建设完成之后可以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文娱、商贸活动,带动张掖的文旅事业的发展。
张掖奥体中心的建设完成之后,日后该市就具备举办各类体育、文化、学术交流活动提供优质平台,同时该项目的建设也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张掖奥体中心未来或将成为张掖市的标志性建筑,代表这座城市对外展示的形象。
张掖奥体中心建成之后可以为市民们提供一个很好的体育运动环境和人文环境,这个项目的建设一直都非常受到人们的关注,很多人都在关心该项目建成之后会不会收费,一般作为公共的运动场所是不会收费的,但是具体情况还得建成之后才知道。大家对于该项目的建设是不是很期待呢?
甘肃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甘肃省国土资源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关怀下,在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在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保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规范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成效,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根据200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全省主要地类面积及地类构成情况为:①农用地2541.73万公顷。其中,耕地462.71万公顷,占18.20%;园地20.54万公顷,占0.81%;林地517.76万公顷,占20.37%;牧草地1410.99万公顷,占55.51%;其他农用地129.72万公顷,占5.11%。②建设用地96.93万公顷。其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7.60万公顷,占90.37%;交通用地6.47万公顷,占6.68%;水利设施用地2.86万公顷,占2.95%。③未利用地1909.08万公顷。其中,未利用土地1850.28万公顷,占96.92%;其他土地58.80万公顷,占3.08%(图1)。
图1 2006年全省各类用地构成
2006年全省耕地面积中:旱地360.32万公顷,占77.87%;水浇地100.62万公顷,占21.75%,主要分布在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等地。
全省包括耕地中的水浇地及果园在内的农用地灌溉面积共有121.16万公顷。已有林地加灌木林地计算森林覆盖率为9.19%。
全省土地利用率为58.02%,尚未利用的土地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1.98%,包括沙漠、戈壁、裸岩、低洼盐碱地、沼泽地等。
全省土地总面积居全国第七位,人均占用土地量居全国第五位。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十一位,人均占有耕地2.63亩,居全国第六位。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3160.54公顷。其中,开发1595.13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0.47%;复垦460.9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14.59%;整理增加耕地828.66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26.22%;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172.00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量的5.44%;其他增加耕地103.80公顷(图2),占新增耕地总量的3.28%。
图2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构成比
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8678.3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占用耕地1669.29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19.24%;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525.51公顷,占耕地总减少量的6.06%;退耕还林6227.11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71.75%;全省灾毁耕地195.46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2.25%;其他原因减少耕地60.98公顷,占耕地减少量的0.70%(图3)。
图3 2006年全省耕地减少构成比
2006年全省耕地增加与减少相抵,净减耕地8.28万亩,减幅为0.12%,比2005年减少0.5%。如不考虑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等因素,全省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3160.54公顷。扣除各类建设占用后净增加耕地1491.25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至2006年底,全省实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91.9376万公顷,保护片块数为207.9833万个,保护率达到84.7%,比国家规定高出5.7%。
2.建设用地
2006年全省土地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的总体思路,积极为项目建设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全省各类项目建设的用地需要,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06年全省批准用地7531.7437公顷,其中,农用地4778.0815公顷,耕地3676.9720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59.08%、67.90%和66.13%。
2006年上报国务院批准用地3725.1483公顷,其中农用地2128.6581公顷,耕地1481.3296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100.34%、100.30%和100.23%
2006年上报省政府批准用地3806.5954公顷,其中农用地2649.4234公顷,耕地2195.6424公顷,与2005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1%、38%和42%。审批分批次建设用地2720.3335公顷,其中工矿用地501.8019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67.8573公顷,公共建筑用地418.5728公顷,住宅用地319.3781公顷,商服用地156.60公顷。前四项指数分别是2005年的6倍、6倍、2.9倍和8倍。单独选址建设用地4811.4102公顷,比2005年的3084.05公顷增长56%(交通运输用地3491.5925公顷,比2005年的2068.14公顷增长68.8%,水利设施用地818.1949公顷,比2005年245.10公顷增长200.34%)。
上述数据表明2006年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抓项目有了实质性进展。
全年征地总面积为4350.7955公顷,农用地3709.6399公顷,其中耕地3040.8789公顷,征地总费用224579.6279万元。安置农业人口75441人。
3.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情况
2006年全省土地整理项目44个,面积2797.81公顷,增加农用地1812.92公顷,其中,耕地1429.33公顷;建设用地84.37公顷。土地复垦项目243个,面积838.87公顷,增加农用地772.19公顷,其中,耕地435.7公顷。土地开发项目51个,面积3299.08公顷,增加农用地2936.34公顷,其中,耕地2486.72公顷。
全省未利用地约1850.28万公顷,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0.7%,通过2006年统计结果显示,2006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面积为6935.76公顷,占未利用地的0.037%,今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潜力还很大。
二、矿产资源
(一)矿产资源现状
甘肃省是一个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省份,尤其是有色金属在全国具有明显优势。至2006年底,全省已发现各类矿产173种(含亚矿种),占全国已发现矿种数的74%。全省查明资源储量矿种数有97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5种、非金属矿产53种、水气矿产2种。编入《甘肃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地891处(含共伴生矿产),其中,大型矿床71个,中型202个,小型612个。
据《2005年全国主要矿产资源储量通报》,在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矿种中,甘肃省列全国第一的矿产有10种,居前五位的有25种,居前十位的有49种。
至2006年底,全省查明固体矿产资源的矿种共有90个,与2005年相比,新增一个矿种:稼;有38种矿产资源储量发生了变化。其中矿产资源储量增加的有8种,减少的有30种,无变化的52种,分别占8.89%、33.33%和57.78%。变化幅度在-14.38%~32.46%之间。
甘肃省矿产资源有以下特点:①发现矿种多,保有查明资源储量相对丰富,人均占有量高;②伴生、共生矿床多、组分复杂,有利于矿产综合开发利用;③有色金属矿产品位高、易采选,资源在全国占优势;④某些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高度集中在一个地区或一个矿产地,利于规模开发;⑤有些矿种的资源储量稀缺,资源不配套;⑥能源矿产、贵金属矿产具有潜在优势;⑦地质矿产勘查程度低;⑧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低;⑨水资源不足,呈现区域性缺水。
矿产资源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①后备资源储量不足,特别是老矿业基地资源濒临枯竭;②矿业结构不尽合理,矿产品结构单一,企业效益低下;③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集约化程度较低,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低。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的单位有27家,地勘资金投入22233.5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7883.19万元(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394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097万元(包含矿产资源补偿费2338万元),企事业单位地质勘查投入935.1万元,其他投入318万元。中央财政拨款占投入总额的35.46%,地方财政拨款占投入总额的58.91%;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投入总额的4.2%,其他投入占1.43%。比2005年勘查资金投入总额增长了6166.01万元。从资金来源上看,全省还主要靠政府投入进行地质勘查,企事业单位正在逐步加大勘查资金投入,可以看出商业性地勘工作逐步受到各方面的重视。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情况
2006年全省共核发勘查许可证1093宗,批准登记面积21818.27平方千米,收取探矿权使用费248.56万元。其中,能源矿产勘查许可证29宗(煤矿19宗、地热10宗);黑色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139宗(铁矿109宗);有色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276宗;贵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577宗(金矿561宗);稀有、稀散稀土矿产勘查许可证8宗;非金属矿产勘查许可证58宗(化工矿产4宗、水泥灰岩4宗);水气矿产勘查许可证6宗;比2005年核发勘查许可证下降了6.3%。通过统计数据显示,矿产资源勘查主要以贵金属、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矿产为主,分别占发证总数的52.79%、25.25%和12.72%。
2006年共核发采矿许可证2203宗,批准登记面积1118.0835平方千米,收取采矿权使用费1205.83万元,其中,能源矿产291宗,黑色金属矿产13宗,有色金属矿产30宗,贵金属矿产35宗,非金属矿产1826宗,水气矿产3宗。全省矿产开发主要以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为主,分别占发证总数的82.89%和13.21%。比2005年核发采矿证增长了25.31%。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至2006年底,全省有矿山企业2819个,比2005年增加197个。按经济类型划分:国有矿山企业155个,集体矿山企业868个,私营矿山企业1427个,其他经济类型矿山企业369个。按生产规模划分:大型矿山32个,中型矿山61个,小型矿山578个,小矿2148个。从业人员17.2113万人。开发利用矿种73种,年产矿量8504.26万吨(固体8469.78万吨,液体34.48万吨)。据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国有矿山企业和集体矿山企业分别减少了15.48%和12.67%,私营矿山企业增长了19.21%。说明全省的民营矿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
2006年全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实现的工业总产值达1091011.58万元,比2005年增加29.84亿元;综合利用产值34083.41万元,矿产品销售收入1058285.98万元,比2005年增长约30.70亿元,利润总额179442.23万元,比2005年增长9.23亿元。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建设
2006年全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把土地“闸门”,依法合理供应土地,保障了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同时,紧紧围绕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目标,指导和推动全省各地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进一步加大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逐步开展了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和工业生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2006年全省有偿供给基础设施用地60宗,面积5.6119公顷。其中,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7宗,面积2.1243公顷,出让价款407.8207万元;以协议方式出让33宗,面积3.4876公顷,出让价款1016.544万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用地118宗,面积237.422公顷,出让价款17116.4506万元。
1.一级土地市场
2006年全省国有土地供应总面积4116.3165公顷,纯收益85325.76万元。其中,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地710宗,面积698.2949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16.98%,纯收益54844.8154万元,占总纯收益的62.28%;协议方式供地888宗,面积1773.5858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43.09%。纯收益30217.19万元,占总纯收益的35.41%。划拨方式供地367宗,面积1633.2925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39.68%;较2005年减少87.7175公顷;租赁方式供地237宗,面积11.1433公顷,占总供地面积的2.71%;收取租金132.14万元,比2005年减少12.58万元。
据统计资料显示,在14个市州中,兰州、平凉、白银、天水、酒泉、陇南土地有偿使用取得的收益较大(图4)。
2006年供应的国有土地中,用于商服用地493宗,229.7767公顷,收益23247.56万元;工矿仓储用地519宗,1467.2516公顷,收益23922.99万元;公用设施用地64宗,42.4344公顷,收益3622.64万元;公共建筑用地57宗,63.3167公顷,收益618.97万元;住宅用地432宗,289.3069公顷,收益32769.46万元。其中,普通商品房234宗,198.7488公顷,收益21926.95万元,经济适用房42宗,12.4087公顷,收益689.25万元,其他住房156宗,78.1494公顷,收益10153.26万元;交通运输用地3宗,13.0993公顷,收益658.13万元;水利设施用地15宗,46.0488公顷,收益151.12万元;特殊用地15宗,320.6463公顷,收益64.15万元。
2.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在加大一级土地市场建设的同时,全省强化了二级土地市场培育和管理,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转让,从而减轻了新增用地的需求。全省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 862宗,面积280.17公顷,获取转让金26 404.51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9 774.57万元;出租土地使用权331宗,面积309.87公顷,获取租金131.39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49.01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1 640宗,面积3 433.8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 605.92公顷,获取抵押金110 595.04万元,比2005年减少了87 251.66万元。
图4 2006年各市州土地出让纯收益情况
(二)矿权市场建设
2006年按照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全省地质勘查规划,全面展开了探矿权采矿权公开出让工作,通过制度建设,矿业权市场得到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公开出让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肃南县老君庙玉石梁玉石矿、民乐县满山煤矿等3宗普查探矿权以39.5万元挂牌成交,景泰县大泉水—大沙岘煤矿、武都区唐坝金矿采矿权分别以200万元和295万元挂牌出让。完成了正宁南煤田采矿权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1.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审批探矿权14宗,比2005年减少224宗;挂牌7宗,金额1744.5万元。采矿权出让635宗,金额7084.7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4.12倍和1.83倍。其中审批162宗,金额1600.79万元,占总金额的22.59%,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2倍、5.08倍和2.78倍;拍卖8宗,合同金额4223.35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2倍和1.55倍,占总金额的59.61%,比2005年下降了10%;挂牌465宗,金额1260.62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3.32倍和1.49倍,占总金额的17.79%,比2005年下降了4.07%。
2.探矿权采矿权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探矿权转让29宗,成交价款25955.14万元,其中出售28宗,价款6955.14万元;作价出资1宗,价款1900万元。采矿权转让5宗,成交价款175.2万元,其中,出售3宗,价款163.3万元;其他2宗,价款11.9万元。分别比2005年减少8宗和1727.2万元。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土地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631件,涉及土地面积422.72公顷(耕地215.75公顷)。本年发生791件,面积374.09公顷(耕地162.03公顷);历年隐漏案件65件,面积58.66公顷(耕地55.8公顷);2005年未结案2件,面积0.03公顷(耕地)。本年动态巡查发现违法案件1134件,涉及土地面积190.2公顷(耕地65.8公顷)。本年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877件,涉及土地面积110.19公顷(耕地45.03公顷),挽回经济损失66.21万元。
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588件,面积345.87公顷(耕地211.34公顷);其中处理隐漏案件63件,面积52.13公顷(耕地49.27公顷);处理本年发生案件523件,面积293.7公顷(耕地162.14公顷);处理上年未结案件2件,面积0.03公顷。已处理案件中,拆除构建物77.74百平方米;罚没款545.39万元;刑事案件移送4起,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3人。
据统计显示,土地违法案件发案率较高的仍然是未经批准占地的违法行为,占总案件的76%以上。
(二)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2006年全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管理矿产资源的意识明显增强。尤其是个别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比较混乱地区的政府和部门,思想认识和观念转变比较明显,越权行政、擅自审批勘查开发矿产资源的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2)无证勘查开采、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据统计,全省共查处无证勘查55起,无证开采954起,超层越界开采15起,没收矿产品3.284万吨,罚没款278万元,吊销采矿许可证18个,注销采矿许可证229个,追究刑事责任1人。同时,对50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实施了关闭,并对2004年底前到期但未依法申请延续登记的46户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依法作出了注销处理。对114个“圈而不探”探矿区块,进行了依法查处和规范。
(3)公开暴光和查处了5起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对康县犀牛江河道非法开采砂金、西和县六巷金矿和碌曲县拉尔玛金矿无证开采黄金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暴光和处理,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4)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结合贯彻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和针对整顿规范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地质勘查基金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管理办法》、《甘肃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甘肃省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促进回采率提高工作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和规定,为全面规范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矿产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甘肃省矿产资源整合初步方案》已经编制完成。煤炭资源回采率专项检查全面展开,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已经起步,其中徽县洛坝、谢家沟铅锌矿区已完成整合工作,为下一步全省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提供了经验。
2006年12月国家九部委工作组对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从五个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甘肃省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高度重视,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政策措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矿产执法监察
2006年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37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查处无证开采120起,查处越界开采9起,至2006年底处理结案136件(其中集体15件,个人86件),本年未结案1件。吊销采矿许可证6件,查处不按规定缴纳矿产资源管理补偿费1件,查处其他3件,罚没款158.49万元。
从统计数据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的案件占总案件的91%以上。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18件,比上年增加6件,加上上年未结的1件,共计14件。本年共审结19件,其中维持12件,撤销6件,责令履行1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不含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共2867人,行政人员2179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0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40%,大本及大专生204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1.33%,高中及中专生655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2.85%,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12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42%。直属事业单位422个,职工数4500人。
2006年全省三级管理部门经费收入16478.1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37.56万元,比2005年增加28.06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3204.9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1080.59万元;其他收入3235.65万元,比2005年增加1116.52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200万元。
2006年以《公务员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机关人员108人次。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干部758人次。组织市州国土资源局长12人次,参加国土资源部举办的局长培训班。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沟通协调、推进工作的能力;清正廉洁、自我约束的能力。
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省级以上证书)达1555人,比2005年增加了11.71%。其中参加党校学习224人次,行政学院学习152人次,其他培训1179人次(其中国外培训2人);学历教育298人次,比2005年下降39.60%人次,博士生1人,硕士生10人,本科生结业165人,大专结业122人。本年获得博士学位1人,硕士学位1人。
七、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土地资源信息
2006年,全省稳步推进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了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手段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和服务化,及时、全面地对全省土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一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城镇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等方面的应用软件相继得到开发和应用,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土地资源信息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行,全省有58个市(县、区)建成1∶1万主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占全省应建数的67.4%。全省已有55个城镇建立了1∶500~1∶2000的地籍信息系统,占全省应建数的55%。
利用SPOT5卫星数据完成了全省18个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和遥感技术,对兰州市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和全省开发园区土地利用情况进行遥感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监测区内的土地利用状况。目前,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区)和60%的乡(镇)已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和数字制图。这些信息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地籍管理、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方面,为全省经济建设、土地资源管理提供了准确可靠的土地资源基础数据。
(二)矿产资源信息
甘肃省矿产资源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完成了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数据库、矿产资源储量空间数据库、省市县三级采矿权数据库和省级探矿权数据库建设,并已运用于矿政管理工作。国土资源部试点项目《甘肃省矿产资源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已进行入运行阶段,此项目的实施必将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建设步伐。已建成了甘肃省1∶20万水文地质图数据库、1∶20万地球化学数据库、1∶50万、1∶20 万、1∶5万地质图数据库,大中型矿产地数据库等一批大中小各种比例尺的地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数据库。完成了1461份地质资料数字化的建库工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已用于资料目录的自动化查询系统。
(三)网络网站建设
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完成了局域网(内网)和政府门户网站(外网)的建设工作。省厅局域网一期建设工程的完成,实现了网上查阅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地质资料、目录检索、发布信息和访问省国土资源网站的功能,市(州)和部分县(市)国土资源部门也建起了一批门户网站。完成了部省两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在省发改委的指导下,完成了全省“金土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编写论证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务院和省发改委的要求正在开展本级“金土工程”项目的申报和论证工作,“金土工程”项目在全省的实施,必将促进甘肃省国土资源各项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全省从事信息化建设人员483人,其中研究生5人,大本、大专生401人,中专、高中生77人。技术人员78人,其中高级技术员16人,中级技术人员34人。累计投入经费2593.4万元,其中2006年投入787.71万元。
八、几点建议
(1)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保护、珍惜、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
(2)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依法严格土地审批程序,把好土地“闸门”,发挥好宏观调控作用,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3)借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之机,进一步加强对各种违法开采行为的清理整顿,为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矿产资源。
(4)根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违法情况,应进一步加大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力度,尽量使无证开采、未经批准占地等现象在萌芽状态时予以制止。
(5)加快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改革步伐,使统计数据和指标科学合理,适应国土资源管理的要求,真正发挥统计数据的作用。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参考数据。
甘肃在建一座大型体育场,总投资约5.81亿,何时能建成呢?
甘肃这个省份如今大家都是比较的熟悉了,已经是国内著名的旅游大省,近些年来随着交通网不断的完善,境内的旅游资源得到了充分的开发利用,旅游业为当地带了不小的收入,也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在甘肃众多的城市当中,发展最为出色当属于省会兰州市了,提到兰州很多人都会想到兰州拉面,作为甘肃的省会城市,兰州的综合实力还是比较的强悍。
兰州也是甘肃的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教中心,所以对于它的发展建设甘肃一直都是非常的重视。在兰州有一座大型体育场如今正在积极建设之中,这座体育场虽然是是新建,但是对于兰州人们而言却并不陌生,它就是七里河体育场,兰州的七里河体育场是拆除之后重新建设的,原先的七里河体育场已经年代久远,设施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所以拆除重建。
重新建设的兰州七里河体育场在2019年的11月份举行了动工仪式,建设这座新的体育场预计总投资约5.81亿元,新建的七里河体育场总建筑面积大约为93786.37平方米。该体育场地建设整体以“一心、两轴、五区”规划,所谓的一心指的是体育场作为场地中的标志性建筑,也是核心建筑,其它的建筑将围绕着体育场展开,两轴指的是场地将由东西、南北两条景观中轴线划分开来,五区指的是场地将分为对外接待区,体育场馆区,运动员公寓区,室外训练区及绿化休闲区。
新建的兰州七里河体育场是一个地下两层,地上三层的建筑,地下二层将成为停车库,地下一层将用作于内部训练馆,对外全民健身馆、休闲吧、贵宾停车库及设备用房等功能。地上一层为体育场功能用房,地上二层为观众服务用房和贵宾休息用房,第三层则是VIP包厢和赛时转播用房及控制室。
兰州七里河体育场预计将会在2022年建设完成,建成之后将会成为兰州的又一处地标性建筑,该体育场的设计造型独特新颖,符合兰州特色,建设的过程中融入现代建筑的设计手法,使中心的空间形态更具整体性,看上去更加美观。
兰州七里河体育场建成之后可以满足体育赛事、全民健身和职业教育的使用要求,将为兰州人们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好场所,大家对于这座体育场的建设是不是很期待呢?
甘肃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保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利性的体育经营活动,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体育项目是经国际体育组织认定和国家体育管理部门批准开展的,以及本省具有增强体质、娱乐身心作用的民族、民间传统体育运动项目(附:体育经营活动项目。)第四条 体育经营活动的范围包括:
(一)体育活动中心、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和其他有固定设施的体育场所的经营活动;
(二)体育竞赛、健身、表演、娱乐;
(三)体育旅游、广告、康复、咨询、技术信息、中介服务;
(四)体育技术培训、无形资产的经营开发;
(五)以体育项目为内容的其他经营活动。第五条 体育经营活动实行分级管理。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全省体育经营活动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全省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
市、州(地区)、县(市、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工作的领导,促进体育经营活动的发展。
公安、工商、物价、卫生、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各行业、境内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体育经营项目,开展体育经营活动,投资开发体育经营实体,培育、扩大体育经营活动市场。鼓励和支持经营者参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培养优秀体育人才,促进和引导体育消费。
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体育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第八条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卫生要求的经营场所、设施,其体育场地、设施、器材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有注册资本金和必须的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项目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 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的名称、徽标、吉祥物,应当报县级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 举办全国性、全省性,跨省、市、州(地区)和涉外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以及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风险性大的体育经营活动应当向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组织实施方案、协议书、合同副本以及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情况简介。
前款体育经营活动经批准后,举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竞赛活动名称、内容,因故变更的须报经原批准单位同意。
涉外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经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报国家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其它手续的,应当凭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对申办体育经营活动的,在收到全部申请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体育经营项目合格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答复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从事体育培训、技术指导和应急救护的人员以及其他体育经营活动的管理人员,应当经国家和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体育经营项目合格证明和体育经营活动专业人员资格证由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第十三条 体育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由省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培训,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经纪人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体育经纪活动。建立体育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报县级以上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第十四条 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体育经营者和专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得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第十五条 体育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其经营场所、设施、设备。
体育经营者除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经营者收取费用和要求提供无偿服务。第十六条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严禁渲染暴力、淫秽、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体育活动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得以体育的名义招摇撞骗,损害消费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