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上常见的运动损伤有哪些,如何采取应急措施,(举3个例子)
在体育课中,常见的运动损伤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挫伤处理方法是:终止练习,冷敷后加压包扎,抬高伤肢,一般的话是24小时候用热敷、按摩等方法治疗,其中要注意要有充足的休息。
二、擦伤处理方法是:消毒有条件者可用碘酒、酒精棉球消毒伤口周围,小面积的皮肤擦伤,用红汞涂抹即可;大面积的皮肤擦伤,伤处嵌入煤渣、泥土时,应用生理盐水清洗后,用无菌纱布包扎。
四、拉伤处理方法是:局部冷敷后加压包扎,抬高患者的伤肢或使肌肉处于放松状态,在伤后24小时后再进行热敷、按摩或理疗。
五、扭伤处理方法是:在发生关节韧带扭伤时,应立即冷敷,加压包扎,抬高伤肢。24小时后进行按摩、理疗;应检查韧带的损伤程度,断裂时需送医院。
六、抽筋处理方法是:只要向相反的方向牵引痉挛的肌肉,一般可以使其缓解。严重时,需要麻醉才能缓解,发生抽筋时一定要注意保暖。
总之,平时要注意加强防损伤观念的教育,在教学时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学生、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另外,老师在安排运动量时要注意遵守运动训练原则,根据年龄、性别、健康状况、训练水平和各项运动项目的特点,个别对待,循序渐进,合理安排运动负荷,以避免因负荷做成的损伤。
请告诉我近几年关于体育安全事故实例,谢谢!
体育安全事故实例------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体育课上学生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求答案
一、教师在体育课中应注意帮助学生树立好安全意识。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自身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同时也有责任和义务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如:有的学生上课调皮,站队时相互推撞认为好玩,他们根本也不知掌握力度和分寸,另外加上有的孩子本身平衡协调能力就差,很容易因碰撞而摔倒,造成身体损伤等安全事故,为此教师就应在迅速制止的同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不仅仅让学生明白这是错误的行为及其可能发生的不良的后果,同时要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这是不安全的行为,杜绝同类事件再次的发生。这样通过一些事件及时的教育和随时的提醒使学生思想上引起认识和重视,才能时时保持清晰的安全意识,不做有危险的事。促使学生高度的安全意识得以形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课前考虑要细致周到。
1、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预见性并加以防范。如,跳的练习中下肢的肌肉群和膝、踝关节容易损伤,投掷练习中腰部、肩部及手指手腕易受损等,那么,就得根据动作技术要求重点做好针对性的准备活动。又如铅球练习要防止意外砸脚或脱手砸到周围的同学,这都要预先想到并考虑好采取针对性的预防。
2、教学方法、组织管理设计要科学合理。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法和组织管理是防止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在教学活动中,我们要认识到,教学方法不好不仅仅会引起智障学生的积极性不高、注意力更不易集中,同样也会引起意外事故发生的。另外组织管理的好坏也是预防安全的有效手段。如徒手练习时人不要安排站得太挤;器械练习时,要反复强调安全使用器械的步骤后才能组织学生和器械都要在安全范围内进行使用和练习,从而保证教学练习有序进行,保证教学中最基本的安全。
3、教学内容要合理,动作难易程度要得当。我们知道难度过小对学生没有挑战,也不利于帮助他们的身体发展和意志品质的培养,难度过大对他们既难掌握又会失去自信,心理会产生障碍也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去要求并引导教育学生。
4、对学生练习中的错误动作应及时纠正。在体育教学练习中,学生经常会出现错误的动作,错误的动作(既不合理的动作)往往是最容易导致身体损伤的,如不及时纠正就会变成安全隐患和导火索。所以教学中对不合理的动作应及时的指导和纠正以防对身体造成损伤。
5、要保证好场地器械的安全。
场地器材的准备是最基本的安全预防,也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最主要外部因素,是可见的,也是可预防的。在上课前我们教师必须仔细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检查,如有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后,再进行组织教学。
三、深入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常见的病症和损伤的急救和处理方法。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要熟知中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另外必须要细致了解他们的病史状况,以便合理安排这类同学的体育教学内容,防止因体育教学安排不当而导致病症出现,引发事故。另外教师还注意掌握一些运动医学常识和简单处理方法,如运动中暑、抽筋、脱臼、急性损伤、等情况的应急处理。这样遇到问题知道在第一时间里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急救处理或治疗,减少和防止事故发生。
四、注意发现并处理好学生体育课中的异常现象。
在体育教学中,我们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学生中存在的一些异常的情形。如有的孩子因在家生气或心情不好就发脾气、情绪表现极不稳定,甚至产生攻击性行为。对这样的孩子我们既要合理的批评,同时也要善于引导,及时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给予表扬和鼓励;再如在体育课中有些孩子由于对身体的认识不足或缺乏言语表达等因素,有时身体不适他也不知告诉老师,如果教师不留心往往就容易错发生事故。所以在体育课的课前、课中、课后,教师都应留心观察他们是否有身体不适的异常表现,以便早发现早处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对于体育教学中的安全问题,学校和教师都应以一种客观的态度去看待,以积极的方式去思考,用正确、合理、科学的方法来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促进体育教学的发展。
体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涉及不到《体育法》,李某应负主要责任,上课时不再场地上,没用安全意识,失职。另外要看该中学是不是有上课期间不允许外校人进入体育场的公示牌,如果有,学校的责任会小一点,但在学校出事,校方总有一定责任。
怎样处理体育课伤害事故
在学生伤害事故中,体育课上发生的伤害事故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是与体育课自身所具有的运动性、激烈性、对抗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分不开的。本文试从成因、法律责任以及预防及对策等几方面,对体育课伤害事故作一些简要分析。
一、体育课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
1. 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伤害。是指因学校的场地、设施、器械等不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1:某学校的体育课上,一男生在自由活动时跃起抓住足球门栏,但因该门栏固定不牢,导致门栏翻倒压在该男生的腹部,造成重伤。
2. 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是指因为体育课的教学内容、难度、强度等明显超过了学生的正常身体承受能力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2:某小学四年级体育课上,教师在32米的距离内用板凳设置四道障碍,要求学生越障碍往返跑。练习中,学生高某在越障碍时被板凳绊倒摔伤,被送往医院治疗。该学生家长与学校协商未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查明,该体育课教学内容安排违反了原国家教委《全日制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规定,其强度和难度均超过了四年级学生的承受能力。法院因此判决学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3. 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是指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因为存在某种过失,如未及时要求和提醒学生上体育课的注意事项,未充分进行运动前的热身,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上课过程中放羊式教学以及擅离职守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3:某中学一名高一女生在体育课进行前滚翻练习时,裤兜中装有的钩针扎入小腹,造成重伤。经查,该体育教师课前未对学生上课的装束、携带物品等做过必要的要求和提醒。
4. 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是指因为学生身体本身存在着某种不适于体育锻炼的疾病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4:某中学高一学生张某在400米跑测试中突然倒地,昏迷不醒。教师及时将张某送往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后经查明,张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为了顺利被该中学录取,故意隐瞒了病情,而且为了不使学校发觉,坚持参加了体育测验。
5. 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是指在体育课进行当中,由于除体育教师和受伤害学生之外第三人的过错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5:某校初一学生正上体育课,一只狗突然闯进人群,将12岁的学生吴某咬伤。因当地医疗条件差,狂犬疫苗三天后才买到,吴某于一周后因狂犬病发作而死亡。
6. 意外事故导致的学生伤害。是指由于体育教师和学生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
案例6:某校高二学生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带领学生做完准备活动之后,组织学生练习跳绳,教师在一旁看护。学生徐某在跳绳时不慎被绳绊倒,腹部着地,造成脾脏外伤性破裂。
二、学校在体育课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体育课上的伤害事故同其他学生伤害事故一样,在确定学校是否承担责任时,应当依据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应承担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因此,在上述的几种情况中,因设施存在故障或缺陷、教学内容超过学生的正常承受能力、教师在组织教学中的过失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在案例1中,因为运动器械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学生受伤,学校存在明显的过错,而受伤的男生不可能预见到足球门栏有可能翻倒,不存在过错,所以校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又如在案例2中,体育教师超越《教学大纲》的要求,对小学四年级的学生进行越障碍跑训练,其教学内容的强度和难度明显超越了学生的负荷能力,法院因此判决学校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另外,如果出现混合过错情况,即除了学校有过错之外,受害学生或第三人也存在过错的,各方应当根据过错的程度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在案例3中,体育教师在上课前未要求、提醒学生检查是否携带危险物品,因此具有过错。同时,该受伤的女生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裤兜内携带钩针上体育课的危险性,但其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因此也具有一定的过错。所以在案例3中,学校和女生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同样,在因学生自身健康原因导致的伤害、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学生伤害案件中,如果学校没有过错,校方就不承担责任。例如在案例4中,张某故意隐瞒病情,主观上具有过错,而学校对此毫不知情,并未违反自己的注意义务,因此不具有过错。据此,学校不承担责任。但假如学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生存在不适于参加体育运动的特异体质后,仍然要求或者同意该学生参加运动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的,就应当认为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又如在案例5中,应当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27条关于动物致人损害的有关规定,由狗的主人(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全部责任。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第6种情况,即由于意外事件而导致的学生伤害事故。这种情况下学校是否应承担责任,目前在法学界还存在着争议,各地法院的判决也不尽相同。一种看法认为,由于学校在意外伤害中一般不具有过错,因此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的规定,认定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另一种看法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即在伤害案件中,学校有过错的,应承担责任),推导出学校无过错就不承担责任的结论。因为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学校和学生都无过错的情况下,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问题,所以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由学校根据公平责任原则承担部分责任,即根据伤害的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社会舆论的因素,由学校分担部分责任。
三、体育课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与对策
1. 领导要重视,制度要健全。安全无小事,对于学校,尤其是体育课来讲,更是如此。
2. 学校应当注意校内的体育设施是否完善,有无安全隐患,并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应当及时排除。
3. 学校应当严格依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开展教学,防止因教学内容超纲而导致学生受到伤害。
4. 体育教师应当增强责任心,提高业务水平,尽力避免因为自己的教学失误而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课过程中,教师不应脱岗,不应让学生在失去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运动。尤其是在分组训练时,教师不宜给自己未亲自辅导的小组安排一些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投掷铅球等。教师在辅导某一小组的同时,应留心其他小组的情况,发现学生有危险举动时,应及时制止。
5. 学校应当提醒学生家长,如学生存在不适于剧烈运动的特异体质,应当及时向学校反映,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6. 在体育课上发生伤害事故后,体育教师及学校的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救治,以免因救治不及时而导致不良后果加重。无论是否对事故负有责任,学校都应当本着人道主义和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从各个方面关心、照顾、安慰受伤害的学生和家长,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他们给予必要的帮助,这样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法律问题。体育法学案例分析。问题如下?
钱某的损害赔偿应由造成其伤害的胡某来承担,因为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符合人身伤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雇主应该不负责任。因为钱某的伤害并非工伤,与工作无关。
校园安全案例分析:初二1男生体育课上慢跑一圈后猝死,学校和该生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第十条 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
“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的规定,学校和该生应承担的责任做如下解析。
一、学校无责任分析:学校相关部门或体育教师在学期初在上课时多次以公布通知或口头形式就全校或所授课班级进行有无特异体质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查询,无学生或其家长以书面或口头(须有旁证,回答者注)告知学校或相关教师的,且教师无违反体育课堂常规教学的(此案例“慢跑一圈”不存在此问题),学校无事故责任。
二、学校依法承担部分责任分析:
学校相关部门或体育教师在学期初没有进行有无特异体质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调查或调查时间短没有起到广而告之的,学校应根据情节依法负部分责任。
三、学校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分析:
学校相关部门或体育教师在学期初进行了有无特异体质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调查,有学生或学生家长以书面或口头(需有旁证,回答者注)告知学校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相关部门或体育教师没有进行调查但有学生或学生家长履行了告知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